防疫與廚餘之戰 04》廚餘禁令急就章,環保署跳腳「豬瘟還沒進來,國內已經一團亂」

《系列前言》:非洲豬瘟防疫戰火升溫,禁用廚餘養豬,不但挑起豬界內戰,更讓環保單位跳腳,認為處理量能不足將成為災難。防疫與環保如何並存?本文為系列之四,閱讀其他文章請點選這裡

台灣每年100萬噸廚餘,豬隻消化77萬噸

廚餘議題不僅攸關養豬產業,更緊扣廢棄物處理課題。根據環保署統計,每年由各地垃圾車清潔隊回收的廚餘約55萬噸,其中六成(34萬噸)拿去養豬,其餘20萬噸做堆肥以及零星做成生質能源;另外,還有「事業單位」(如餐廳、飯店)產生的廚餘量約每年10萬噸,以及環保署從國內廚餘養豬場的廚餘需求量回推,估計尚有33萬噸的廚餘在養豬場流通,來源自各地小吃店、夜市和散戶。

換言之,當前要考量的是,倘若全面禁止廚餘養豬,國內是否具備處理77萬噸養豬廚餘的量能?

雙北製造廚餘量每日數百噸,過去多由新北桃園養豬戶吸收

根據農委會統計,廚餘養豬場戶數最多的分別在桃園市(274)、屏東縣(245)、新竹縣(215)、台中市(194)和新北市(133)。新北市共有145場養豬場,飼養約5萬9000餘頭,其中133場、約九成皆飼養黑豬(共5萬1000多頭),養豬場使用廚餘的比例極高,長期協助去化雙北地區的廚餘產量。

(資料來源: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大台北地區人口眾多、每日製造的廚餘量也多。以新北市為例,日產「堆肥廚餘」(生廚餘,指人類無法食用的食材)200噸,由於境內無堆肥場,因此多由中南部的堆肥業者投標接手;同時,每日由清潔隊回收的「養豬廚餘」(熟廚餘,指人類可食用的剩餘食物)也多達100噸,另外尚有100-150噸的廚餘在市場流通,過去這些廚餘幾乎都由新北、桃園的廚餘養豬戶吸收。

此外,由於台北市的廚餘養豬戶數量極少、僅九戶,因此也需周圍縣市的養豬場協助消化,進而塑造出新北市轄內九成養豬戶皆使用廚餘餵食的特殊情況,如今倘若宣布「廚餘禁令」,廚餘去化問題更顯棘手。

養豬廚餘與堆肥廚餘之分類(圖片提供/環保署)

新北環保局:爆量廚餘將成挑戰

新北市環保局發言人孫忠偉表示,未來若是禁止轄內所有未取得「再利用檢核」的養豬場使用廚餘餵豬(共有87間未通過檢核,佔轄內廚餘養豬場65%),新北市清潔隊可能得面臨廚餘量增加五成的問題,而若全面禁止廚餘養豬,則估計境內需消化的廚餘將暴增至250噸,「這些廚餘到底要交給誰,去化管道怎麼辦,我們現在也是很困擾。」

過去由養豬業者承擔的廚餘清運角色,未來可能都得由環保局接手,「如果全部交給我們清潔隊也是爆量,對垃圾車、人力加派都是挑戰。」

環保署:若啟動廚餘禁令,將從有價廢棄物變成清運難題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總隊長李健育表示,廚餘養豬是台灣養豬產業結構的一環,政府長期同意豬農收受廚餘,也讓社會依賴養豬產業作為經濟循環的一塊。他認為,廚餘禁令的實施要給民眾適應時間和提供替代作法,例如日本,家戶普遍都有購買廚餘處理機,可以解決自家產生的廚餘量,就不用委託清潔隊回收。

但是在台灣,「可以賣錢的不會變成廢棄物」,過去產製端交付廚餘給養豬場還能有收入,豬農使用廚餘餵豬也比購賣飼料省下更多成本。倘若未來啟動「廚餘禁令」,不僅會增加各地環保局的清運量,部分餐廳業者(日產廚餘量16公斤以上)可能增加每月約1.2萬元的廚餘清運費,更大型的廚餘產生源店家(日產廚餘量1噸以上,如鼎泰豐、好市多等200家店)也可能被要求設立自己的發酵處理廠;而對廚餘養豬戶來說,更是負擔加倍的飼養成本,「現在要禁廚餘變成是打破市場經濟的問題。」李健育說。

廚餘轉運過程(圖片提供/環保署)

環保署研擬廚餘去化管道:堆肥、掩埋、焚燒

環保署再三表示,如果全面禁止廚餘養豬,處理原則為優先送堆肥場,處理量能不足再送掩埋場,掩埋容量不夠再經脫水後送焚化廠焚燒,同時也會輔導大型廚餘產生源店家設立自己的發酵處理廠,解決內部廚餘問題。

對此,孫忠偉回應,雖然短期可暫時擴充堆肥場量能,將熟廚餘混入堆肥處理,但由於熟廚餘含有鹽分,混入的數量也不宜太多,等同每間堆肥場能收受的量仍十分有限;若是進到掩埋場,儘管廚餘本身是天然的、容易腐化,但掩埋後也可能導致發臭問題、需要特別防範廢水外溢,且當前還在規劃適當的掩埋地點,尚無法盤點量能。

至於送進轄內的八里、樹林和新店等三間焚化爐焚燒,「燒廚餘是非常下策的做法!」他指出塑膠和鹽分混合後可能產生戴奧辛,高水份的物體燃燒時也會縮短焚化爐壽命,更可能排擠到原本要處理的垃圾量,雖然目前市府已購置脫水和破碎設備,因應廚餘減積做準備,他仍不建議將廚餘送往焚化處理。

若啟動廚餘禁令後的廚餘因應措施。(圖片提供/環保署)

廚餘分類安全利用是否可能?環保署:當前難以執行

在廚餘的安全利用上,部分豬農和學者皆提議,台灣應該把廚餘做更細緻的區分:分為有肉的、沒肉的兩類,含有肉類、即可能存在感染疑慮的廚餘就不要用來餵豬,但除此之外的農副產品,在使用上則相對安全無虞,仍可蒸煮作為豬食來源。

對此,李健育也回應,台灣飲食習慣與國外不同,湯湯水水的食物很多,要瀝乾且剔除含肉的剩食並不容易,除非長時間宣導、讓民眾養成習慣,「但在現階段要突然實施,實務面可能有困難,現在還是有民眾會將廚餘混入一般垃圾中,有些基本的也沒有分類徹底。」

國內目前廚餘分類並不徹底(攝影/林珮君)

環保署:防疫重點是落實蒸煮,還是要阿伯學申請電腦文書?

回到當前防疫課題,農委會日(6)前公告,所有廚餘養豬場皆需在一週內通過「再利用檢核」,方能繼續廚餘餵豬。李健育也質疑:「防疫的重點是要求豬農落實蒸煮規定,還是要求年長豬農阿桑阿伯去學如何用電腦申請文件?」

根據《廢棄物清理法》(簡稱《廢清法》)規定,並非所有養豬場使用廚餘都得取得「再利用檢核」資格,只有去收購被列為「事業」對象(每日廚餘量在16公斤以上)的廚餘廢棄物,即「事業廢棄物」,才需要向環保機關登記。該法規的設計是為了避免事業機關隨意傾倒廢棄物,才會要求業者需上網申報每年產生的廢棄物產量,以及規定要公開招標或請清運業者代為處理,目前有通過「再利用檢核」的廚餘養豬場共計262場,皆是規模較大的養豬場。

至於向各地公所機關投標廚餘招標案件者,其收受的廚餘來源屬「一般廢棄物」,只要有到各地環保機關登記、且具蒸煮設備和畜牧登記證即可,全台總計357場受環保局列管,規模為中、大型的養豬場,也包含已取得「再利用檢核」的262場,每年消化國內44萬噸廚餘。

另外,向社區、學校、家庭散戶收受廚餘的養豬戶尚有1千多場,多為小規模養豬場,這些養豬場每年可去化33萬噸廚餘,但過去皆無需向環保機關登記或是申請「再利用檢核」。

李健育指出,申請再利用程序本就繁瑣,局內審查期程約45天,加上民眾補證期限30天,全程至少需要75個工作天,申請者要寫明跟誰收受廚餘、數量多少等資料,估計許多小規模養豬戶難以做到,還要另外委託環保顧問、環保代書。

豬瘟還未進來、國內環保問題已經一團亂

此外,當前部分地方政府已公告全面禁止廚餘養豬,等同該地先前有取得「再利用檢核」的養豬場也會一併喪失資格,「然後另一方面其他縣市的廚餘養豬場又急得要死、希望趕緊申請檢核,各地豬農都在焦急。」李健育直言。

新北市轄內已取得「再利用檢核」的養豬場共46場,僅佔當地廚餘養豬戶的三成。孫忠偉認為,要豬農在一週內通過「再利用檢核」根本不可能,「除非有簡化性作法、例如給予臨時證通融,但是現在根本沒有配套。」他更直言,「站在環保局的立場,只感受豬瘟還未進來、國內環保問題已經一團亂!」

孫忠偉強調,當前防疫作戰確實重要,但希望中央給予明確的廚餘使用規範。倘若經過專家學者評估,決議全面禁止用於養豬,各地將共同研擬適當的廚餘處理機制;而若政府認為現階段還無須禁止廚餘養豬,則應從落實廚餘蒸煮規範的措施繼續嚴格把關,不該輕易打亂當前穩定的廚餘回收機制,否則可能讓防疫作戰的同時衍生更大的環境問題,造成廚餘無處去、隨地傾倒的亂象。

專題文章:

  1. 防疫與廚餘之戰 01》直擊廚餘養豬,豬農:這是我們的生命財產,我們比任何人都怕中鏢!
  2. 防疫與廚餘之戰02》豬農內戰:廚餘養豬風險高又落伍 VS 廚餘除高溫蒸煮可再細緻分類
  3. 防疫與廚餘之戰 03》專家意見:要用廚餘就要做到100分,不然就離開產業!廚餘區分有肉無肉降低風險
  4. 防疫與廚餘之戰 04》廚餘禁令急就章,環保署跳腳「豬瘟還沒進來,國內已經一團亂」
  5. 防疫與廚餘之戰05》堆肥的機會與挑戰!在地廚餘分散製作,連大安森林公園都可以
  6. 防疫與廚餘之戰06》全台廚餘生產、去化量能總盤點(六都篇)
  7. 防疫與廚餘之戰07》全台廚餘生產、去化量能總盤點(雲林屏東)
  8. 防疫與廚餘之戰08》屏東有話說:廚餘禁令衝擊黑豬產業鏈,非廚餘飼料也需關注
  9. 防疫與廚餘之戰09》廚餘轉發電威力強,日投250公噸廚餘,預估年產六萬家戶用電

 

支持《上下游新聞》
以公民力量守護農業、食物與環境

我們相信知識就是力量,客觀專業的新聞可以促進公共利益、刺激社會對話,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十年來,我們透過新聞揭露問題,監督政策改變;我們從土地挖出動人的故事,陪伴農民同行;我們也以報導讓消費者與農業更加親近,透過餐桌與土地的連結,支持本土農業茁壯。

我們從不申請政府補助,也不接受廣告業配,才能以硬骨超然的專業,為公眾提供客觀新聞。因此,我們需要大眾的支持,以小額贊助的公民力量,支持上下游新聞勇敢前行。了解更多

  • 請輸入至少100元

每月定額贊助回饋

  • 會員專屬電子報
  • 上下游Line社群
  • 上下游新聞年度報告
  • 會員年度活動

安全付款,資料加密

  • 請輸入至少100元

單筆贊助回饋

  • 會員專屬電子報
  • 上下游新聞年度報告

安全付款,資料加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