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鑒於近來食品問題頻傳,米粉標示規定提前一年實施,衛福部上月29日公佈,明年7月1日起,含米量50%以上要標調合米粉,100%才能寫純米粉(絲)、米粉(絲),且必須寫上含米量,若含米量連一半都不到,則完全不能標示米粉;衛福部也在同日預告牛奶相關標示草案,若乳粉或生乳量不到一半,只能視為一般飲料;標示不實者可罰4~20萬,新版食管法草案則調高到20萬~400萬。
標示調合米粉,含米量必須達50%以上
上下游新聞市集年初調查,市售近九成米粉業者,用廉價的玉米澱粉取代米粉,部分米含量甚至不到10%,衛福部上月29日公佈〈市售包裝米粉絲產品標示規定〉,扣除食材包、油包及調味粉包,標示純米粉(絲)、米粉(絲),必須百分之百用米當原料;含米量50%~100%,則只能標調合米粉(絲),而且字體要一樣大;若含米量連一半都不到,包裝上不能標示米粉。
為讓消費者更容易辨識,除品項外,還要標示含米量,字體大小長寬要大於4釐米,且顏色要和底色明顯不同。
衛福部今年7月30日即預告〈市售包裝米粉絲產品標示規定〉草案,實施日期是2015年7月1日,當時食藥署食品組組長蔡淑貞表示,修改標示必須通知WTO,且必須有一年緩衝,不過今年爆發混油事件後,民眾對食品安全信心盡失,衛福部在各界壓力下提前一年實施。
姜郁美表示,提前實施是為了回應大眾要求,許多人希望標示條理化,明年7月起,標示不實者不再給予緩衝期,直接開罰4~20萬。對此,消基會董事長張至剛表示樂觀其成,但希望衛福部能嚴加稽查,消基會也會到市面上協助抽查,確保民眾權益。
標示乳品,乳含量要超過五成
衛福部也在同天預告訂定「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草案,明確揭示鮮乳、保久乳、調味乳等定義。
草案中規定,鮮乳是經生乳加溫殺菌包裝後冷藏,直接供消費者飲用;保久乳則是生乳或鮮乳,經高壓或高溫滅菌,以無菌或瓶(罐)包裝。
台大動物科學技術系教授陳明汝表示,鮮乳和保久乳都是生乳直接殺菌,但鮮乳殺的菌不像保久乳那麼多,因此必須儘速飲用,農委會會發牛頭標,核對牧場乳牛數和鮮奶數量,只有鮮乳可以申請 CAS;保久乳也是鮮奶殺菌,不過它殺掉99.9%的菌,可以在常溫下放比較久。
此外,草案中將調味乳和乳飲品分開定義,調味乳原料必須來自生乳、鮮乳或保久乳,乳飲品原料可來自奶粉,但含量都必須超過50%;也就是說,未來若標示木瓜牛奶,牛奶含量必須超過50%,否則只能當作一般飲料。
蔬果汁含量標示規定六個月內公告
除米粉、牛奶,蔬果汁標示含量也是外界關心重點,食藥署署長葉明功今天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蔬果汁標示規定已送交法制小組審核,接下來還要預告兩個月、送交WTO,但一定會在六個月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