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第三大糧商泉順食品公司,今年8月遭踢爆,標榜台灣米的「山水佳長米」,竟全數用低價越南米混充,連一粒台灣米都沒有,隨後又多次違規,農委會今天宣佈廢止泉順公司糧商執照,明天公文送達後,隔天商品需全數下架,創下六十年來首例。
不過泉順董事長李東朝還擁有「山水米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糧商執照,其老婆、兒子和親戚,加起來共有九張糧商執照,登記在泉順底下的加工、碾米廠,也可直接轉移給山水米,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痛批,農委會根本只是在演戲,「做事連半套都沒做完!」應徹底檢視現有的糧商執照制度,讓不良業者徹底退出市場。
60年來首次有糧商因違規被取消執照
過往「違反糧食管理法案件處分裁量作業要點」規定,糧商撤照以產品認定,單一品項違規三次才須撤照,被外界質疑不夠嚴厲,農糧署9月18日修正法規,改以經營主體(糧商)為基準,單一年度違規3次,再被查獲仍未改善者,即可撤職照;泉順公司在新規上路後,又陸續被抓到混充越南米、標示不實等被裁罰4次,農委會今天宣佈廢止泉順公司糧商執照,明天公文送達後,泉順旗下80多項商品通通要下架。
農糧署署長李蒼郎表示,廢止糧商執照後,泉順必須停止食米買賣、經紀、倉儲、加工、輸出輸入等業務,也不能再收購公糧;泉順一年後可再申請執照,不過農委會會從嚴審查。
泉順家族有九張執照,仍可用山水米名義上架
但泉順公司董事長李東朝和其家人,總共擁有九張糧商執照:泉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山水米實業 (股)公司、浤偉糧食商行、嘉和有限公司、稻禾糧食商行、雅偉糧食商行、偉創糧食商行、汭智糧食商行、禾掌屋商社有限公司;其中李東朝一人就有「泉順食品公司」和「山水米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兩張執照,因此就算泉順被廢照,只要以山水米公司名義,改包裝後重新上市,消費者仍可在超市看到「山水米」品牌。
此外,泉順旗下的碾米廠雖不得加工,但仍可租借給山水米使用,李蒼郎表示,碾米廠、倉儲等是業者的私人財產,只要不是以泉順名義使用,業者私底下移轉,農政單位無法可管。
李蒼郎強調,雖然業者仍可以以其他糧商執照上市,但廢照影響到消費者觀感,建立品牌不是件容易的事,「不必對業者趕盡殺絕,我們希望這件事讓業者學到教訓,以後不敢再犯。」
消基會痛批農委會作秀
農委會難得展現魄力,但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認為,農委會明知糧商有許多執照,廢照時就應該想到他們還有另一張執照,「農委會根本只是在作秀,想出一個對業者沒傷害,對社會又能交代的做法。」她認為,此舉顯示出糧商執照發放浮濫的問題,三好米、中興米兩大糧商也同時擁有多張執照,農委會若真有心殺雞儆猴,應該想辦法讓同一家業者的其他執照無用武之地,現在這種做法,「連半套都沒完成。」
針對農委會表示不要對業者趕盡殺絕,雷立芬反問:「為什麼要同情業者?是他們讓自己商譽毀於一旦。」她認為,就算泉順或山水米商譽受到影響,但消費者買米時,根本不會看糧商是誰,只要推出另一個品牌,消費者還是可能買到,農委會應該徹底修改糧食管理法規,讓不良業者徹底消失在市場。
財團法人台北糧食協進會執行長劉志偉也認為,取消泉順執照對他們沒有太大影響,但管控單一業者的糧商執照不容易,「連酒駕都有駕駛拿其他人駕照去頂替了」,要遏止不良業者,應該提高罰則,讓業者知道違規要付出的代價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