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食安條例草案觸礁 議員質疑強制小吃店上網登錄可行性 要求再議

台北市議會第一會期昨(2)日結束,其中最受矚目的《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草案(簡稱《食安條例》草案)遭到擱置。包括副議長周博雅在內的藍綠議員認為《食安條例》草案許多條文和中央《食品安全衛生法》重疊,且草案強制夜市與小吃攤等小型食品餐飲業者必須上網登錄食材來源,遭質疑落實的可行性,將草案退回市府再做溝通。

建立並落實北市食安自治條例,是台北市長柯文哲的重要政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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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質疑:小吃店、夜市如何進行食材追蹤?

現行《食安法》規定,無論規模大小,所有食品業者都應該自主進行產品的追溯追蹤,但資本額達3000萬以上的特定大型食品業者,包括黃豆、黃豆製品、小麥、玉米、麵粉、澱粉、食鹽、糖、茶葉、包裝茶飲料等10類經營者,必須進入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建置的「非登不可」或「非追不可」網站,強制登錄「食材來源」。

不過,台北市《食安條例》草案進一步要求強制上網登錄的業者,擴及夜市、小吃店與外燴等業別。然而檢視過去爆發的食安事件,許多小型食品或餐飲業者也是受害者,義美食品總經理高志明甚至為此抱不平。因此,台北市的《食安條例》草案對小吃店與夜市餐飲課以與大型食品業相同的義務,遭議員質疑公平性。

衛生局人力是否足以稽查業者資料真偽?

此外,根據北市衛生局統計全市境內列管的食品業者約有3萬家,其中餐飲業有21396家、食品販售業8325家、食品製造803家。在數量如此龐大的情況下,衛生局既有的人力是否足夠稽查業者真的落實登錄,沒有造假?

也有議員質疑《食安條例》草案第13條規定,辦理200人以上的外燴時,要提早向衛生局報備的制度根本無法執行。議員李慶元認為,「外燴現場是流動開放的,稽查人員怎麼算人數?」

北市府:優先針對校園午餐、賣場、連鎖業與夜市攤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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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衛生局食藥處長王明理

面對這些質疑,北市衛生局食藥處長王明理解釋,為了進一步落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對外燴業者的建議,才將GHP第27條納入《食安條例》草案中;而外燴報備採「事前制」,因此只要業者事前接單超過200人就須報備,和現場人數無關。

而追蹤追溯部分,雖然目前中央食藥署要求強制登錄食材供應來源的對象是食品大廠,但地方衛生局在稽查飲冰品或夜市攤商時,都曾面臨業者無法清楚交代食材來源的狀況,因此台北市《食安條例》草案才會訂得比中央《食安法》更全面,要求夜市與小吃店等小型食品或餐飲業者,都要強制上網登錄。

王明理進一步表示,未來《食安條例》草案通過後,北市衛生局將優先針對轄內學校午餐、賣場、連鎖業、夜市攤販等4類食品業者要求強制上網登錄食材來源,只是資本額未達3000萬元的經營者,可以不用上食藥署的「非追不可」登錄,但一定要上北市衛生局的「食材登錄平台」進行登錄。

王明理又說,雖然《食安條例》草案還沒有通過,但台北市的學校午餐團膳業者已接受衛生局輔導,全面將食材來源上網登錄。至於議員質疑的小吃店或夜市攤商如何要求落實,王明理坦承的確較難處理,除了小吃攤商販賣品項眾多,導致「食材來源相當複雜」,要如何統一不同攤商上傳的產品品名也是一大問題。

因此王明理表示,北市衛生局本月將邀請小吃店或攤商等業者研商執行細節。至於飲冰品、賣場業者則早已在6月底前完成上網登錄的輔導。她說,《食安條例》草案雖然本次會期未能通過,但已排入議會下會期的優先審理法案,如果順利的話,預計9月時就能通過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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