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衛生局查獲義美冷凍庫儲放逾期產品共1703件

(17:18新增)桃園衛生局發佈新聞稿,表示查獲義美逾期產品涉及標示不實,上下游記者向義美求證,義美表示將發出嚴正聲明,駁斥桃園市衛生局說法。聲明已補進文後,以下為衛生局新聞稿全文、義美聲明全文。事後義美接受上下游記者採訪說明,請點選這裡閱讀

文/桃園市衛生局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昨(2)日晚間配合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稽查,查獲「義美食品有限公司南崁廠」之冷凍庫內供應義美門市之霜淇淋原料「巧克力霜淇淋奶霜」,製造日期為104年6月29日(產品標示:保存期限10日,請冷藏於2-5℃),卻同時發現有標示「有效期2015.7.13、2015.7.16及2015.7.17」共192包,疑為未來食品,此行為恐已涉標示不實。

此外,稽查過程亦發現義美公司於冷凍庫內貯存各類逾期食品,包括:義美御禮年菜(有效日期:2006.1.18)64箱、砂鍋大魚頭 (有效日期:2005.12.31及2006.2.7)231盒、極品佛跳牆(有效日期:2006.2.6及2006.2.7) 211箱、鮮菇燉羊小排(有效日期:2008.1.11)133個,以及義美燒臘雙寶米糕(有效期限等2013.1.24) 146盒等,共計29項、1,703件產品,也已全數予以查封。

衛生局表示,食品業者不得標示未來不實效期之食品,違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處4萬至400萬元罰鍰;亦不得貯存逾期食品,若查獲將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4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之罰鍰。

衛生局表示,除將要求義美公司針對該案提出說明外,並已針對市面販售之該案29項產品,進行有效期限之抽驗查核,以保障民眾安全。衛生局也呼籲業者,必須落實自主管理,善盡社會責任,以免觸法;並提醒民眾,若發現業者有竄改並販售違規產品,可撥打0800-285-000檢舉專線,共同監督食品安全。

義美聲明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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