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石喬假土魠,鱈魚排也不是鱈魚肉做的,而是進口次級鯰魚磚!彰化縣衛生局和地檢署查獲光大食品、祥泰漁業及其餘代工業者,涉嫌以鯰魚碎肉、裹粉製成「魚排」,卻標示為「日式手工鱈魚」販售,已涉及《食安法》的標示不實。
熟悉業界的人說,因市場使用的中文俗名和學名不統一,加上做成魚排,除非檢驗才知道,讓業者一再有蒙混空間。再加上進口業者善於「養牌照」,一旦遭抓包、商譽受損,便又重新申請牌照使用。
因此學者、民間團體再度重申,漁業署應建立雲端系統,統一中文俗名、學名,讓消費者可以清楚知道餐盤上的究竟是「什麼魚」。
鯰魚化身鱈魚、多利魚,含糊其辭全因中文名稱未統一
根據食品藥物管理署資料,今年我國已自越南進口多達5000公噸的鯰魚,其中多以冷凍鯰魚、冷凍魚片的形式輸入,按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都需標示為「鯰魚」。
然而位於彰化的光大、億豐、美泰香、福鑫、樂宏冷凍等食品業者,卻甘冒犯法風險,也要將鯰魚進口的111公噸鯰魚材料,標示為「日式手工鱈魚」成品,藉此抬高消費價格。
其實這種手法已是業界常態,今年初食藥署更透過DNA技術檢驗,發現許多高檔食材使用的魴魚(俗稱多利魚),竟是低價的「低眼巨鯰」。
「其實這種情形很常見,鯰魚通常都寫成『魴魚』。」台灣區冷凍水產工業同業工會總幹事吳姿蓉說,消費者通常聽到鯰魚,會認為其價格較低、肉質差,所以會取較好聽的名字。
如何確認是魴魚還是鯰魚假扮?吳姿蓉說「這就要問專家。」也只有透過學術單位建立魚群的DNA資料庫,才能用儀器分析、了解究竟是什麼魚肉,「不然做成魚漿、裹上麵粉,誰也分不清楚。」
「市場俗名和學名沒統一,就會發生這種事情。」國立海洋生物館副研究員何宣慶說,進口業者在英文標示上會正確,但中文標示則依照市場喜好而隨意亂標,像「比目魚」就會標成「鱈魚」,在學名、俗名沒有強制規範統一的情形下,類似的事件還會層出不窮。
業界慣用多支牌照規避查緝,業者呼籲盡速建立雲端系統
熟悉進口商情況的湧升海洋兼責任漁業指標創辦人徐承堉說,「台灣做進口的廠商通常會有2、3張執照,大型的業者更多,」為了規避類似的查緝行為,一旦被判為違規、犯法,就會申請廢止執照,也不會直接查到原始、主要的廠商行號,就像「免洗筷」一樣丟棄、重新再申請,讓業者存有僥倖心態。
「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希望建置雲端申報系統的原因,」徐承堉語重心長的表示,上週才召開記者會,希望我國效仿美、日,公布交易用的統一中文魚名,讓不肖業者不再有機會以各式各樣的花名、俗名,混充高價魚來販售。
「其實食物才是和我們最相關的自然課,」何宣慶說,消費者也應該要認識魚的種類,當標示系統建立時,也才有助於避免受騙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