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耕地活化政策明年元旦上路,農委會除了將休耕補助從兩期改為一期,也調整小地主大佃農、種植奬勵金,預期活化4.5萬公頃農地,在民國105年提升1.4%的糧食自給率,從2011年的33.49%上升到34.9%,可以增加十萬個就業機會。
以下是記者根據農委會說法,整理出來的政策變化,如果農民看完後有疑問也別客氣,可以隨時熱線農委會的免費服務電話0800-015158,確保自己的權益 。
轉進口替代作物最高可領4.5萬
休耕補助自民國102年1月1日起,改為補助一期,當期休耕的農民如果種植綠肥,每期每公頃補助4.5萬元,若不種綠肥只有翻耕則補助3.4萬元,不適合種植的地層下陷區、易淹水區、鹽分地等,或者特定的生態維護田如水梯田,依舊維持每年兩期補助,補助金額降為3.4萬,雖然少了1.1萬但不需翻耕。農委會強調,農民若真的無力耕種,可透過農地銀行出租農地,或請代耕隊代為耕種。
為了讓農民有調整時間,農委會也訂定緩衝條例,102年及103年如果地租不出去,可以辦理農地翻耕,每公頃補助2萬元。
小地主大佃農擴大承租地範圍
由於種植雜糧需要大規模機械化,小地主大佃農也擴大可承租的農地範圍,本來只獎勵民國95至96年連續休耕農地出租,現在放寬為83年至92年有休耕記錄的田區都可以參加。
農糧署署長李蒼郎表示,放寬小地主大佃農的農地資格,可以讓零碎的農地比較容易租出去,對佃農和地主都有好處,地主也不用擔心租金會被砍價,因為每個地方的農地都有一定價格,「有些農地比較肥沃,價格可能會高一點,比較不好耕作的地方價格就低一點,但應該不會差太多。
一、小地主
1. 離農津貼:
農保年資滿5年且年滿65歲的農民,而且參加小地主大佃農出租農地,每個月可以領每公頃2000元,每期作(六個月)1.2萬,最高上限3公頃,每年最高7.2萬元。
2. 農委會將提供定型化租賃契約範本,註明目前租賃的契約已經不適用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地主不用擔心地租出去收不回來。
二、大佃農
1. 租賃奬勵金:承租就有每公頃一萬元的奬勵金
2. 有機作物奬勵金:有機驗證前三年每公頃每期獎勵1.5萬元
3. 承租連續休耕地補貼:每公頃1萬元,僅補助一次
4. 種水稻輔導方式:
政策釋放出土地是正確的,但是未來生產的作物若能利用這次將其導向至(雜糧及有機或飼料)這才是臺灣農業之福.
依照這政策, 未來生產的作物走向將會朝向大宗的水稻(這是最不妙的),這論點是假設官方的誘因不足,導致地主將地.租給附近小農.(目前租金行情每年每甲地是5萬,6萬.,8萬,10萬不等..各地不同).
未來生產的作物走向如何導向至(雜糧及有機或飼料)應該是整體政策的重點方向
萬一作物走向朝向大宗的一般水稻,豈不是重溫災難.
補助給付或小地主大佃農辦法的對象,是否還是83-92年間配合登記休耕的田?
若純就調整當時為了配合休耕而補貼造成的問題,不增加對象是合理的;
但若想藉由這次調整,讓實際上已經休耕荒著的田增加一些環境維護意願的話,限定83-92年基期年內才能參與,對於許多文中提及的生態田仍無法提供轉型維護、發揮其他環境價值的幫助;因為仍有許多是在92年後陸續因年邁無力耕作才陸續荒廢。
不知大家是否有解?
另外因為種植田菁等豆科植物導致的氮逸漏,增加酸雨及溫室效應的問題,在國際上很受關注。若還是全年休耕的地,只種一期綠肥可降低這問題。但不知有沒有人做過研究: 若是讓一般原生野草生長、同時也不再要求蟲害控制(施用農藥),等到要復耕時,地力真的會差很多嗎? 只是覺得既然休耕了還繼續施用農藥、溢出活性氮到大氣,似乎花了錢、也對農產本身幫不上忙,卻又有害於環境,一直不太理解。或許各位可以解惑?
這個政策在我看來並不會讓作物轉向水稻,讓他成為大宗。經由上述整理資料可以發現,綠肥,硬質玉米(飼料),大豆補助皆比水稻還要高,可能有缺點的是,牧草跟青割玉米的補助可以提高些
103 年度計畫內容略有調整
http://tydares.coa.gov.tw/view.php?catid=4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