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換貨說明

【退換貨須知】

  1.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會員於網站上購買之商品均可享有收到貨品/到貨次日起算七天猶豫期之權益(含例假日)。
  2. 猶豫期並非試用期,收到商品若有不合意之處,請勿拆開使用,並於七日內與客服人員聯繫辦理退貨。
  3. 請保持退貨產品包裝完整,如經拆封使用,依民法第259條,店家保有要求負擔部分補償之解釋與權利。
  4. 如為產品本身瑕疵,請拍照、並於七日內與客服人員反應聯繫退換貨處理事宜。
  5. 若商品已開封,恕無法辦理退換貨手續。超過七天亦不接受退換貨(包含貨品如有短少,亦無法為您補寄)。 
  6. 退貨時需將產品、實體發票、出貨單一併退回,以確保您的退貨權益。
  7. 部分販賣之產品,屬「消保法合理例外之產品」(註),消費者需說明退換理由及負擔相關手續之費用、店家亦有解釋之權利,請消費者退換貨前與客服人員聯繫確認。

    所稱合理例外之產品,指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經營者向消費者解釋後,不屬七日內無償退換之範疇:
    一、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三、報紙、期刊或雜誌。
    四、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五、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六、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七、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8. 實體門市則不包含在七天鑑賞期之規定中,因此商品售出後不能退換。但若有特殊情況,可持原商品至門市與服務人員確認。
  9. 衛生用品含牙刷、吸管、口罩、眼罩與毛巾…等貼身用品,因衛生相關疑慮,則售出後既不退換喔!

【退換貨步驟】

  • 在官網任一畫面的左上角列表點選聯絡上下游,或請來信info@newsmarket.com.tw告知您的需求與詳細資訊(如下),以方便盡速為您處理。
  • 完整包裝退換貨商品:
    • 退貨 – 請將商品、出貨單及紙本發票等所有資料完整包裝。
    • 換貨 – 請將商品、出貨單及紙本發票等所有資料完整包裝。
  • 本公司將與您聯繫確認退換貨包裹之收取方式,或請您寄送以下地址:
    • 地址:(403)台灣台中市西區五權西二街100號-上下游文化工場有限公司 收
    • 電話:04-2378-3835
  • 待確認貨品已取回,並檢視無誤後,會立即為您辦理後續的退款或換貨。

【退款說明】

  • 一旦完成所有的退貨手續,我們也確實收到您退回完整包裝之產品,便盡快為您辦理退款。若訂購時使用信用卡付款,將會進行線上刷退。退款實際入帳日期,依各發卡銀行入帳日不同有所差異,請您洽詢發卡銀行確認。
  • 若使用其他方式付款,則需提供正確的匯款帳號,我們將於15天內將款項匯入指定帳戶,退款款項會扣除跨行轉帳之15元手續費。若您提供之匯款帳號填寫有誤,將無法辦理退款。

【無法退換貨說明】

  • 商品已破損、切割、分解、烹調。
  • 未附原包裝盒含外包裝或包裝不完整。
  • 已於商品特別說明已註明無法退換貨之商品。
  • 原發票單據遺失。
  • 辦理退貨、換貨時,請事先告知本公司,若消費者未通知,而自行將商品寄回者,本公司將不予接受,並立即將商品寄回期間所產生之運費消費者需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