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牡蠣經黃岐出海,由馬祖走私上岸,猶如「房間裡的大象」,包括政府機關、馬祖島民與漁民,「大家都知道,大家都不說」,變相鼓勵海上交易更加活絡。海巡隊則以「不曾遇到、全屬傳言」,全盤否認常態性的牡蠣走私。
儘管台灣馬祖與中國黃岐自古通商往來頻繁,但無可否認的是,如今兩地分屬不同國家。台灣明文禁止中國成貝進口,走私對法制、食安、台灣牡蠣產業都造成衝擊,該如何管理?
連江縣政府產業發展處打算以「馬祖標章」辨識「真馬祖牡蠣」,但從民代到漁民都對查核量能沒有信心。有漁民認為應該成立「馬祖邊貿自治區」、開放中國牡蠣在馬祖掛養;另有學者認為,不妨開放中國牡蠣進口,在檯面上正式納管;然而水產專家擔憂,進口中國牡蠣等於宣告台灣產業步入亡途。

馬祖縣府:馬祖標章可杜絕海上交易
產發處處長林志豐接受《上下游》專訪時強調,馬祖天然漁業資源枯竭,已慢慢轉型成與中國合作的養殖漁業。馬祖水產品目前很受台灣消費者歡迎,是馬祖難能可貴的產業。
針對走私牡蠣,縣府是否知情?林志豐直言,「沒辦法百分之百確認(馬祖生蠔)來源」,但他相信藉由建立「連江縣水產品證明標章」(以下簡稱「馬祖標章」),透過「申報、審查、監管制度」就可以杜絕海上交易。
「未來沒有獲得標章的不能出口」,即便是從網路販售,也會透過檢舉制度來管控,林志豐認為切斷非法品販售的可能,才能讓漁民都走合法路線。另一方面,受輔導的漁民也會轉介給台灣本島的福容大飯店,「增加漁民申請標章的誘因」。

縣府規定「牡蠣須在馬祖養殖至少六個月」,不符現行法規
漁牧科科長曹明君補充,牡蠣必須在馬祖養殖至少六個月,才符合馬祖標章的規範。馬祖四鄉五島共有 26 個養殖戶,目前已發出七張馬祖標章,漁民可將標章張貼在生蠔包裝上以取信消費者。另外,產發處也會定期抽樣、送 SGS 檢驗,務求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法規,「幾年來的檢驗結果都合格」。
承辦人員林紹宏表示,漁民需先向鄉公所提出該年度的養殖計畫,縣府再進行現地查核與輔導,也配合漁業署「養殖申報」體系進行登錄,不過他坦言,「因為是漁民自主回報,精準度如何,老實說我們也無法查核」。
不過既然要以標章杜絕走私,為什麼會設定「六個月」的養殖期限?畢竟以馬祖生蠔的尺寸,養殖期間至少兩、三年,但台灣政府只准入「 2 公分以下」的中國蚵苗,成貝不得進口。若不是從中國引進成貝,光以蚵苗掛養六個月,實務上不可能在馬祖養出大生蠔。
在記者追問下,林志豐表示,漁民可從台灣購買養殖超過一年的牡蠣,在馬祖優良水域掛養肥育,「你們不要一直誤會說都是從大陸來的」。
林志豐微慍的說法,與記者在台灣、馬祖採訪所聞完全不同。台灣西海岸牡蠣至多養殖十個月,怎麼會有大量「超過一年的牡蠣」可以販售給馬祖漁民?馬祖漁民購入台灣成貝來掛養,更是聞所未聞,但林志豐僅以「難道台灣能保證百分之百都是自己養殖的嗎?」來反問記者。
立委:「海上接觸」行之有年,政府不該管太多
連江縣立法委員陳雪生指出,「水產品哪有什麼走私不走私?海底下的魚不是游來游去嗎?」而且「南寮、八斗子、澳底走私更猖厥」。
他認為國人喜歡吃牡蠣,站在照顧馬祖鄉親的立場,也體恤海巡弟兄的辛勞,他建議水產品的查緝「可以閉一隻眼、少管一點」,否則就「不人和」、「惹民怨」。
至於國人食安的把關,他表示會要求衛生單位在市場端加嚴抽查。至於產發處要求水產品需在馬祖海域掛養六個月的要求,陳雪生認為是流於形式的規範,僅能道德勸說,「實務上要怎麼查?」

馬祖標章可行嗎?漁民沒信心
不只立委沒有信心,養殖漁民也對縣府推行馬祖標章的作法不表樂觀。北竿漁民小汪(化名)表示,馬祖標章是縣府被海關逼著上路的政策。
因海關質問,馬祖當地沒有養殖專區、沒有蚵苗進口紀錄,為什麼會有這麼多牡蠣輸往台灣?縣府只好劃定漁業權、籌設馬祖標章。「海面上的浮球是產發處要求漁民作作樣子的,如果馬祖真的要發展養殖,怎麼會把水產試驗所撤掉?」
《馬祖資訊網》創辦人劉家國也指出,馬祖標章的方向是對的,不過小地方的人情包袱很重,「我們對政府沒有信心,無法落實稽核」。南竿漁民阿豪(化名)補充,縣府承辦養殖業務的人員八年已經換了十幾個,「什麼規範都不可能查核的」。
他原本打算從頭(指蚵苗)摸索養殖技術,將時間拉長來看,「技術學會了就是我的」,等到未來執法變嚴格,他就是贏家。不過話鋒一轉,他說自己對縣府執法非常沒有信心,「別人都不知道賺到哪裡去了,我真的要這樣慢慢養嗎?」
另一位漁民曹新(化名)則表示,他都還沒申請,「馬祖標章就送到我家來了」,產發處甚至鼓勵大家多報一些產量,「這樣海關那邊才可以圓這個謊」。
關於種種質疑,林志豐回應,為了完善馬祖標章,已經跟漁業署申請員額,也沒入一艘中國漁船、將改裝為公務船,人員及設備慢慢到位後,查核便能落實。

漁民:成立邊貿自治區,合法進口中國牡蠣
前連江縣長參選人蘇柏豪認為,小額貿易應該有「比例原則」,小養殖戶靠掛養牡蠣賺取生活費「合情合理」,但盤商、水產貿易商若想搭邊貿之便賺大錢,「就過分了!」他強調目前牡蠣的價、量達到「完美的平衡」,產量極大化、利潤也最好。
蘇柏豪指出,短期內台灣恐怕無法開放中國牡蠣進口,在維持馬祖及台灣雙邊漁民利益的前提下,他建議在馬祖成立「邊貿自治區」,同時也限定輸台水產品的數量,漁民就不必再遊走於違法地帶。
馬祖區漁會常務監事陳泰英也同意「設置專區、採登記制」,讓中國生產、馬祖蓄養的牡蠣大方出現在台灣人的餐桌,政府可以加嚴抽查、為消費者把關食安。
不過也有盤商認為,政府就是不願面對問題,「長痛不如短痛、乾脆就開放中國牡蠣進口」,雖然會打擊到台灣蚵民,有人可能陣亡,但也可能有人養得特別好、特別會作品牌而勝出,就當是趁機洗牌,「市場會告訴我們該怎麼做?」

水產專家:建議重設水試所,但無法杜絕走私
因為組織再造、經費短缺等因素,連江縣政府水產試驗所於 2001 年裁撤。末代所長林建成指出,當年馬祖的年度預算只有兩億元,如今是 50 億元,如果馬祖真的要發展養殖產業,應該重設水試所,或者至少要成立水試所的「馬祖工作站」,「馬祖水質好,本來就應該發展養殖產業」。
不過林建成也表示,成立研究單位只表示政府確實重視馬祖產業,但不會杜絕水產品走私,「真的要在馬祖養殖、價格一定居高不下」,唯有進貨成本低、出貨作好安全把關,才可能迎來馬祖漁民跟台灣消費者的雙贏。

學者:掛養夠久、符合法規,可稱「馬祖牡蠣」
中山大學海洋事務研究所研究員施宜佳曾在福建省集美大學水產學院任教,她在受訪時表示,中國養殖產業發展很快,甚至因應不同物種,用船隻將養殖水產品南北運送,「有點像候鳥的概念」,哪裡適合養殖就移往哪裡去,以提昇水產品的品質。
施宜佳認為,牡蠣屬濾食性動物,風味來自養殖的水域,只要在馬祖掛養夠久、符合台灣的法規,稱呼為馬祖牡蠣,「我覺得沒有太大的問題」。不過若掛養時間太短,難免有欺騙消費者之嫌。
施宜佳也提醒,站在碳足跡的角度,與其從越南進口牡蠣,從福建沿岸進口更符合環境永續,她認為兩岸應該要交流,未來也應該朝向開放進口的方向來推進。
另一位不願具名的學者則直言:「中國的產業完整,水產品質優良,我們就開放吧!」。
然而湧升海洋創辦人徐承堉提醒國人,中國水產品的競爭力與越南「完全不是同一個等級」,價格至少比越南再低 20%。面對越南,台灣蚵民還能苦撐,然而一旦開放中國牡蠣,他預言,可以準備為台灣牡蠣產業寫墓誌銘了。

漁業署:不會同意自中國進口成貝牡蠣
針對開放中國牡蠣進口的呼聲,漁業署副署長陳建佑指出,連江縣的民意代表曾要求,讓馬祖從中國進口兩公分以上、最好是五至八公分的成貝來掛養。然而牡蠣是台灣重要養殖物種,中國生產成本遠低於我國,若挾低價優勢大量銷往台灣,勢必對國產牡蠣造成衝擊,「署內不會同意」,馬祖不會成為進口中國成貝的特例。
名實不符的馬祖牡蠣,難題依然無解
該如何管理在海峽兩岸穿梭的牡蠣?各界的解方似乎全無交集。
缺少查核量能的馬祖標章形同虛設,開放中國牡蠣難以成為中央政府的選項;在兩岸情勢緊張之際,成立邊貿自治區的提議恐踩「紅線」,寄望海巡加嚴稽查只怕迎來失望,否則難題也不會持續至今。
然而難題不會因為閉上眼睛而消失,走私牡蠣依然威脅國人食安及台灣產業發展。除非主管機關正視「房間裡的大象」,放棄「不承認不否認不管理」的三不原則,邀集各方利害關係人共同討論,大象才有消失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