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換貨須知
-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會員於網站上購買之商品均可享有收到貨品/到貨次日起算七天猶豫期之權益(含例假日)。
- 猶豫期並非試用期,收到商品若有不合意之處,請勿拆開使用,並於七日內與客服人員聯繫辦理退貨。
- 請保持退貨產品包裝完整,如經拆封使用,依民法第259條,店家保有要求負擔部分補償之解釋與權利。
- 如為產品本身瑕疵,請拍照、並於七日內與客服人員反應聯繫退換貨處理事宜。
- 若商品已開封,恕無法辦理退換貨手續。超過七天亦不接受退換貨(包含貨品如有短少,亦無法為您補寄)。
- 退貨時需將產品、實體發票、出貨單一併退回,以確保您的退貨權益。
- 退回產品費用: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消費者無須負擔任何費用,包含退回商品所需之費用。「消保法合理例外之產品」除外,不屬七日內無償退換之範疇,店家保有解釋之權利。
- 部分販賣之產品,屬「消保法合理例外之產品」(註),消費者需說明退換理由及負擔相關手續之費用、店家亦有解釋之權利,請消費者退換貨前與客服人員聯繫確認。
所稱合理例外之產品,指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經營者向消費者解釋後,不屬七日內無償退換之範疇:
一、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三、報紙、期刊或雜誌。
四、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五、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六、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七、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 實體門市則不包含在七天鑑賞期之規定中,因此商品售出後不能退換。但若有特殊情況,可持原商品至門市與服務人員確認。
- 衛生用品含牙刷、吸管、口罩、眼罩與毛巾⋯⋯等貼身用品,因衛生相關疑慮,則售出後不可退換。
無法退換貨
以下情況,不提供退換服務:
- 保存期限較短或即將逾期。
- 產品已破損、切割、分解、烹調。
- 未附原包裝盒含外包裝或包裝不完整。
- 已於產品網頁特別說明「無法退換貨」之產品。
- 原紙本發票遺失。
辦理退貨、換貨時,請事先告知本公司,若消費者未通知,而自行將產品寄回者,本公司將不予接受。產品寄回期間所產生之運費消費者需自行負擔。
退換貨步驟
- 保留完整包裹外箱、配送單據及產品原貌。
- 請來信〔info@newsmarket.com.tw〕或與〔線上客服〕聯繫,並提供完整資訊:
◦ 產品效期
◦ 訂單編號
◦ 訂購人姓名及聯絡電話
◦ 現況描述 - 產品、出貨單及紙本發票等所有資料請完整包裝。
- 與您聯繫安排物流到府收件。寄送資訊:
上下游文化工場有限公司 收
地址:(403)台中市西區五權西二街100號
電話:04-2378-3835 - 貨品收回,確認無誤後,立即辦理後續的退款或換貨。
退款說明
- 完成退貨手續,確實收回產品後,盡快辦理退款。
- 信用卡付款:將線上刷退。退款實際入帳日期,依各發卡銀行入帳日不同有所差異,請洽詢原發卡銀行確認。
- ATM匯款/貨到付款:請提供收款帳號,我們將於15天內匯款至指定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