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台南市政府今(1)日宣布,因應丹娜絲颱風重創多地民宅,即日起開放貨櫃屋作為臨時安置選項,協助災民在房屋修繕期間有處可居、安心過渡。災民只要完成申請,即可立即租用,申請期限至 8 月 31 日止。
市府表示,貨櫃屋由政府統一承租,不需民眾自行找廠商。議員則呼籲市府將此次經驗納入災後應變制度,為未來災害提早備戰。

災民申請即日即可用,每月租金2000元,弱勢族群市府全負擔
台南市政府民政局主任秘書楊雅苓表示,因應外界對貨櫃屋安置的多方呼籲,市府從善如流,推出「114 年丹娜絲風災災民租用貨櫃屋計畫」,自即日起至 8 月 31 日止,災民可向所轄區公所登記申請。
「貨櫃屋是為了讓災民多一個選擇。」楊雅苓說,若災民無法依親、也一時租不到房,且房屋仍待修繕者,都可申請租用貨櫃屋。此次由市府統一與廠商承租,災民不需自行聯繫,租金每月僅收 2000 元,其餘費用由市府補助。
楊雅苓強調,2000 元租金是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但低收入戶等弱勢族群,費用則由市府全數負擔。
市府發言人田玲瑚則補充,房屋修繕作業正由中央與地方協力推進,預估四個月內可完成大部分修繕。雖然租期從 9 月 1 日起算,但凡完成申請,即可立即進住貨櫃屋,爭取時間、減輕災民負擔。

市府:貨櫃屋方案細節,儘快公告
雖然市府開放貨櫃屋申請令人振奮,但外界仍關心許多實務問題:貨櫃屋的空間大小為何?內部設備是否完善?吊掛安置時的動線與場地條件,又由誰來評估?
對此,民政局主任秘書楊雅苓僅表示,「細節還在規劃中」。她強調,市府已掌握充足數量的貨櫃屋,請市民再給一點時間,承租辦法將儘快透過區公所與里長系統對外公告,屆時民眾可前往所屬區公所辦理申請。
針對貨櫃屋與中央租金補助的排他性,楊雅苓說明,行政院目前提供每戶最高 4000 元的租金補助,前提是具備實際「租屋」事實,因此兩者不得重複申請。
至於未申請補助的災民,是否能用該筆補助代繳貨櫃屋租金?她坦言「補助無法這樣挪用」,但市府將進一步研議,尋求對災民最有利的彈性作法。
她也提到,目前已有民間慈善團體主動捐助,提供數戶可免費使用半年的貨櫃屋。市府對此表達感謝,未來也將持續扮演橋樑角色,協助媒合災民與社會資源,讓短期安置的方式更多元、更具彈性。


補助裝修、建立合作體系 議員籲強化貨櫃屋動員機制
為了加快貨櫃屋的生產與安置進度,台南市議員李宗翰呼籲,市府應補助裝潢工班進場施工,減輕廠商負擔,不應再仰賴業者「出於公益」協助災民。他表示,補助機制不僅能反映真實成本,也有助於穩定供給、提高貨櫃屋調度的即時性。
李宗翰也指出,此次風災暴露出對災民安置的應變不足,市府應從經驗中學習,未來在災後第一時間即引入貨櫃屋,以協助最需要安置的災民。他也建議,市府應藉此次契機,主動盤點全市具調度能力的貨櫃屋業者,建立長期合作機制與快速動員網絡,為未來可能面對的災害提前備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