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間鄉焚化爐爭議持續升高,南投縣府在農民春茶採收最忙碌之際,連續兩天召開二階環評範疇界定會議,且場地設在離名間遙遠的南投市,迫使農民在生計與守鄉之間來回奔波,讓居民痛陳是「赤裸裸的程序暴力」。記者現場觀察,會議場內戒備森嚴、衝突不斷,民間提出的替代方案也未被納入實質討論,凸顯這起開發案不只爭議在選址,更已演變成程序正當性與對公部門信任的全面崩解。

春茶採收季連兩日開會,農民與居民疲於奔命
南投縣府預計在名間鄉新民村興建 7.5 公頃、日處理量 500 噸的大型焚化爐。居民及環團認為,本案的申請過程、選址評估方式充滿瑕疵,開發將嚴重影響茶葉品質和地下水源,自去年 6 月起展開強烈抗爭。
儘管遭遇激烈抗爭,南投縣府仍持續推進開發進度,並於 4 月 1、2 日連續兩天召開二階環評範疇界定會議。200 多位名間鄉民及周邊居民連兩日到場表達意見,並於會前高舉布條吶喊「凌遲農民、守護茶鄉」,表達「撤案」訴求。名間鄉鄉長陳翰立表示,已有手搖飲公司為降低未來的不確定風險,大量採購茶苗到外地種植,若開發成案,對名間茶農將是致命性影響。
因連開兩日會議,許多長輩因農忙及體力緣故,只能先行返家,由較年輕的居民和環團留在會場、甚至搭帳篷守夜,表達死守家園的決心。當地果農林宗衡誓言抗爭,「我不能放棄,我們的子孫需要在這個土地上生活。」在名間鄉設立私廚的法國籍廚師 Pierre Mosser 也現身力挺農民,他強調,法國非常保護農業區,「有好的環境才有好的農產品,希望南投縣府能給名間鄉好的環境。」


現場「防堵」爆衝突、不進行替代方案討論,反使群眾激憤
因居民強烈反對開發,開會現場部署大批警力,並設置兩排以繩子與束帶綁住的桌子,將民眾與開發單位及學者專家隔開,由於缺乏對話的信任基礎,會議因衝突數度中斷。
第一天的會議,針對開會地點、會議程序問題就有數度爭執,當有民眾跨越桌子表達訴求,即有警察上前阻止、架離;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跨越桌子到台前,環保局長李易書也上前以肚子頂撞,場面十分混亂。
雖然民眾及環團提出 30 個焚化爐選址的替代方案,但會議主席、中山大學環工所副教授陳谷汎以「非本次討論內容」為由,擱置提案,引發群眾憤怒。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被迫站上桌子表達訴求,他指出,「範疇界定會議」的核心重點是「確認可行的替代方案」,但主席與開發單位卻不讓替代方案有討論的機會,亦不回應「程序違法」的質疑,完全沒有誠信。

主方案討論「迫於無奈」,環團:資訊不透明、不對等
在抗爭無效、主席強行推進議程的情況下,民團與居民不得不進入針對「選址名間鄉」主方案的環境調查指引表討論。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指出,自救會的訴求始終不變,即不蓋焚化爐,或是另選場址;但面對縣府強渡關山,他們只能在指引表中提出最嚴格的調查標準,避免開發單位草率通過環評。
許心欣與謝和霖指出,官方與居民資訊十分不對等,例如排水問題,環保局長李易書強調,焚化爐「廢水零排放」,但學者專家討論的是「雨水排水」的影響,由於焚化爐的地面不透水,雨水可能導致周邊地區或農地淹水,開發單位為了趕進度,未提供充分資訊讓居民判斷,完全是官方怠於溝通的後果。
聯外道路涉偷跑、不納入環評
謝和霖亦指出,本案主要聯外道路(新民巷)是供垃圾車進出的「必要附屬設施」,依法應納入環評的開發範圍,但聯外道路卻未被納入環評。而在程序未完備以前,南投縣環保局卻已動用 900 多萬預算將道路的拓寬工程發包規劃。
謝和霖引用苗栗坤輿掩埋場案的判例強調,聯外道路未計入開發範圍曾導致開發許可遭廢止;且本案聯外道路拓寬範圍疑似涵蓋保育類動物「石虎」的棲地,若未經環評把關,恐造成不可逆的生態破壞。
應拓寬-8-米,卻未取得管理機關和地主同意。(圖片來源/陳椒華).jpg)
環團批環保局「球員兼裁判」
針對聯外道路切割環評,李易書表示,道路拓寬與焚化爐是「兩個不同的開發主體」,該路段是既有道路拓寬、而非新開闢道路,因此不需納入焚化爐的環評開發範圍,依法可並行處理。他強調,目前發包的僅是「規劃」而非施工,必須先確定拓寬範圍後,才會決定是否向地主或第四河川分署徵收,強調並未違法。
針對環保局說法,謝和霖則反駁指出,目前預定地的聯外道路根本不符合條件,「沒有焚化爐,道路就不用拓寬」,李易書的說法完全是規避環評的思維。《環評法》雖讓主管機關有裁量空間,但不代表環保局身為主管機關可以「鴨霸」、帶頭鑽漏洞;如果本案的開發單位是民間廠商,身為主管機關絕對有權力要求聯外道路納入環評。李易書的說法,突顯出環保局身兼開發單位與審查單位「球員兼裁判」的荒謬。

國有地撥用一年未開發,是否將收回?環保局:已獲國財署同意
此外,本開發案預定地為國有財產署撥用給南投縣政府,依法若撥用後一年無開發行為,國財署就會收回。既然撥用至今已超過一年尚未開發,土地是否將收回國有?李易書回應,環保局已經將可行性評估報告提供給國財署,「他(國財署)同意這樣已符合一年內有進行開發的行為。」因此土地不會被收回,可繼續使用。
謝和霖表示,環保局的作法明顯違反《國有財產法》第 38 條的規定。該預定地目前仍是特定農業區,使用分區用途為農用,在尚未變更地目的情況下,環保局撥用非公用土地、提供民間業者營利BOT 案,本身就存在違法的疑慮,目前已提起訴願,主張行政院應撤銷撥用。
環保局:民團替代方案會納入評估;環團:需說明評估標準
針對民眾抗議替代方案遭擱置,李易書表示,民眾及環團提出的 30 個替代方案「全部都會納入評分表去評估」,如果到時候評估出有更適合的場址,縣府會朝更換的方向辦理。
不過許心欣批評,原本提出多項替代方案,就是期待可以在範疇界定會議上進行討論,一起做出要選哪幾個作為替代方案的共識,然而南投縣環保局當場不願討論,只表示會納入評估,但什麼時候評估?評估標準是什麼?都未有說明。許心欣表示,縣府必須「在檯面上討論。」
七項結論待下次會議主席裁示
歷經兩天馬不停蹄的陳抗與意見陳述,目前已討論主方案指引表的部分項目如排水、洪水、底渣分選場,其他如生態、空汙、經濟等面向尚未討論,最後以長達 7 項的結論結束本次討論。自救會提出,應於名間鄉召開會議、應討論替代方案後再進行底渣再利用與指引表討論等,專家學者與會人數應達 2/3、會議不得連續召開且應間隔一個月以上等建議。不過這些建議,都有待下次會議主席「裁示」是否接受。
然而,從連續兩日現場衝突不斷,以及七項未決的會議結論,可以看出民間對南投縣政府的信任幾乎蕩然無存,從開會方式、地點,到主方案、替代方案的選擇,雙方完全沒有共識,若開發案持續推進,抗爭衝突恐將持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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