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草莓拉警報,兩週 12 批農藥殘留不合格,共計 5.2 公噸,愛知、熊本、栃木中標

現在正值日本草莓進口台灣旺季,但根據邊境檢驗結果,日本進口草莓在短短兩週內,已累計有 12 批草莓檢出農藥殘留不合格,共退運或銷毀 5.2 公噸草莓,數量不可小覷。

發布日期產地數量及重量製造廠或國外負責廠商名稱進口商不合格原因暨檢出量詳細說明法規限量標準
2026/1/6栃木縣產1,345.88 公斤SHIN A CO., LTD.上佳水果檢出殘留農藥賽芬蟎3.0 ppm賽芬蟎於草莓容許量為2.0 ppm。
2026/1/6不明1,357.44 公斤SHIN A CO., LTD.上佳水果檢出殘留農藥賽芬蟎3.9 ppm賽芬蟎於草莓容許量為2.0 ppm。
2026/1/6熊本縣產80.00 公斤WISMETTAC FOODS, INC青禾農產檢出殘留農藥因得克0.08 ppm因得克以其他(蔬果類)*0.01 ppm為法規容許值。
2026/1/6熊本縣產152.50 公斤WISMETTAC FOODS,INC青禾農產檢出殘留農藥因得克0.08 ppm因得克以其他(蔬果類)*0.01 ppm為法規容許值。
2026/1/6熊本縣產125.00 公斤WISMETTAC FOODS,INC青禾農產檢出殘留農藥因得克0.11 ppm因得克以其他(蔬果類)*0.01 ppm為法規容許值。
2026/1/6栃木縣產322.30 公斤SANGOKUDO CO., LTD.洋珍國際檢出殘留農藥賽芬蟎5.0 ppm賽芬蟎於草莓容許量為2.0 ppm。
2025/12/30熊本縣產625.00 公斤SACHIKAWA東和水果檢出殘留農藥滅派林1.1 ppm滅派林於草莓容許量為1.0 ppm。
2025/12/30熊本縣產542.50 公斤SACHIKAWA東和水果檢出殘留農藥滅派林1.3 ppm滅派林於草莓容許量為1.0 ppm。
2025/12/30不明159.55 公斤FUNASHO SHOJI CO., LTD.廣青檢出殘留農藥賽芬蟎2.9 ppm、因得克0.07 ppm、Nitenpyram 0.03 ppm賽芬蟎於草莓容許量為2.0 ppm、因得克以其他(蔬果類)*0.01 ppm為法規容許值、Nitenpyram於草莓為不得檢出,應低於檢測方法之定量極限0.01 ppm。
2025/12/23愛知縣產330.00 公斤YUSHO CO., LTD.藍阿舍餐飲檢出殘留農藥Nitenpyram 0.02 ppmNitenpyram於草莓為不得檢出,應低於檢測方法之定量極限0.01 ppm。
2025/12/23熊本縣產135.00 公斤SACHIKAWA東和水果檢出殘留農藥滅派林1.3 ppm滅派林於草莓容許量為1.0 ppm。
2025/12/23愛知縣產41.00 公斤SACHIKAWA東和水果檢出殘留農藥滅派林 1.3 ppm滅派林於草莓容許量為 1.0 ppm。
台灣食藥署於 2025 年末至 2026 年 1 月 6 日,共檢驗出 12 件日本進口草莓農殘不合格。(資料來源/衛福部食藥署,上下游製表)

愛知縣、熊本縣與栃木縣來源草莓均有不合格

根據食藥署邊境查驗資料,自 2025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6 年 1 月 6 日,不合格批次的草莓產地涵蓋愛知縣、熊本縣與栃木縣。其中,東和水果進口的日本草莓在短時間內多次被檢出不合格。包括來自愛知縣與熊本縣的草莓,均檢出殘留農藥滅派林 1.1 至 1.3 ppm,超過草莓法定容許量 1.0 ppm,不合格情形多達 4 批。

藍阿舍餐飲進口的愛知縣產草莓,則檢出農藥 Nitenpyram 0.02 ppm;依我國現行規定,Nitenpyram 在草莓中屬於「不得檢出」農藥,檢出即判定不合格。

另一家進口商廣青,其進口草莓更同時檢出 3 項農藥殘留,包括賽芬蟎 2.9 ppm、因得克 0.07 ppm,以及Nitenpyram 0.03 ppm,不僅殘留種類多樣,含量也超過或不符我國對草莓的農藥殘留規定。

台灣人喜歡吃日本草莓,但進口草莓連年檢驗出農藥殘留問題。(圖片來源/食藥署)

近期邊境查驗中,上佳水果進口的草莓亦被驗出問題。其進口的 2 批草莓,總重量超過 2.7 公噸,分別檢出賽芬蟎 3.0 ppm 與 3.9 ppm,均高於法定容許量 2.0 ppm。

洋珍國際自栃木縣進口的草莓,則檢出賽芬蟎高達 5.0 ppm,明顯超出法定標準的 2.0 ppm。

此外,青禾農產進口的 3 批熊本縣產草莓,連續檢出農藥因得克 0.08 至 0.11 ppm;但依現行法規,因得克0.01 ppm 為容許值,亦判定不合格。

熊本縣產草莓遭驗出農殘不合格,依規定退運或銷毀。(圖片來源/食藥署)

進口商:日方反映台灣標準過嚴

針對檢驗結果,上佳水果公司表示,一切將依法規處理,但同時向《上下游》表示,日方認為台灣針對草莓的農藥規範並不合理,過於嚴格,導致日本草莓進口越加困難。

食藥署:將要求日方提改善計畫,最嚴重「暫停進口一個月」

對此,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表示,依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凡進口農產品經邊境檢驗不合格者,均須依法辦理退運或銷毀,不得流入市面。雖然各國對農藥使用與殘留標準不盡相同,但只要進口至台灣,就必須完全符合我國規定。

劉芳銘也指出,食藥署已自 2025 年 6 月起,針對進口草莓實施為期一年的加強邊境管制措施,至 2026 年 5 月止,採取 100% 逐批查驗。此外,若同一出口商或進口商屢次被檢出不合格,將要求日方提出改善計畫,若未見改善成效,將考慮祭出「暫停進口一個月」的管制措施,以確保國內消費者食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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