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字典裡,黑白分明;但在現實的泥地裡,生計決定一切。外籍移工來台前需支付高額規費,來台後面臨制度僵化、賺錢速度太慢的困境,導致大量移工轉往地下市場,尤其是亟需勞動力的農村。儘管政府開放農民雇用合法移工,但是制度與田間工作現實脫節,迫使農民轉向「叫得來、用得久、沒那麼多規矩」的無證勞動力(註 1),不但風險高,更不得不面對日久「主客易位」的殘酷現實。

外籍移工出國即負債、每月還要「付費」服務
來自北越的阿好在台南蘭花園工作將近一年,她坦言,決定來台灣就是一場孤注一擲的賭博。儘管正式合約上登載的出國申請費用為 5,000 萬越南盾,但實際出境前,仲介會用各種名目加碼,最終需支付高達 1.5 億越南盾(約 6,300 美金)的「規費」才得以踏上台灣國土。
阿好並非個案。在番茄園工作的武氏紅及在加工廠工作的丈夫,兩人出國前合計繳納約 12,600 美金(約 40 萬台幣)的仲介規費。不只如此,入境後每月還需繳交新台幣 1,500 至 1,800 元不等的「服務費」給仲介。仲介聲稱,這些費用包含翻譯與帶看病,但在移工眼中,這是每個月的隱形放血。
「來台灣五年沒生過病,卻每月都要繳錢,」武氏紅指出。阿好則認為,隨手機翻譯軟體普及,雇主與移工多能直接溝通,現行仲介費用應改為「使用者付費」制才合理。

無證移工收入是合法者的兩倍
阿好目前的法定月薪為 28,500 元,扣除服務費、勞健保、稅金及住宿費後,實領金額約 23,000 元,與越南當地約 13,000 元的月薪相比,台灣薪資比越南高出七成有餘。然而,來台月薪雖高出 1 萬元,卻需揹負 20 萬台幣的債務。也就是說,阿好在台灣工作的前 20 個月,這多出來的 1 萬元「利差」都只是用來清償出國成本,這樣遠赴重洋、到異鄉打拚,真的值得嗎?
阿好坦言,只有每個月配合公司大量加班,將收入提高,才能縮短「還債」的期限,並開始存錢。也就是說,對這群遠渡重洋的移工來說,如果沒有加班、只拿實薪,根本不符合當初來台的目的。即便沒有加班機會,若雇用的老闆「睜隻眼、閉隻眼」,默許公餘時間或週末私下兼差,或許尚能維繫聘僱關係;否則生存的本能便可能迫使他們掙脫合法身分,轉向勞動條件更混亂、但回報更迅速的地下市場。
以目前短期農務工作的行情來計算,日薪約在 1,300 元至 1,500 元間,另外還有「按件計酬」的工作,只要工作安排得夠密集,移工一個月要賺 5 萬元不是問題,而且這 5 萬元全是現金收入,不必被扣任何行政規費,收入穩妥妥是合法移工兩倍有餘。
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就指出,移工只要能躲過查緝、打工 6 到 10 個月,就可以還清仲介費和貸款。他們表示,「(逃跑)就賭一個機會,還清後可以自由工作、薪水也高」。

台灣農民:制度導致合法移工不好用又用不起
當外籍移工嫌台灣合法薪資賺太慢時,台灣農民則面臨制度與現實脫節的挑戰。菜農廖瑞生指出,農民對合法移工普遍興趣缺缺,主因是「不好用、用不起」。他分析,農業生產具備高度季節性,作物採收期有時甚至需天天工作超過 12 小時,極易觸及《勞基法》規定的加班上限;而在農閒期,農民沒有收入,卻仍需負擔移工的固定底薪與勞健保等行政成本。
青農蔡宗瑋指出,合法勞工不只行政成本高,工時上限更扼殺了田間工作調度的彈性,迫使農民轉向「叫得來、用得久、沒那麼多規矩」的非法勞動力。在「非法更具彈性」的現實下,法律想要保障的勞工權益,反而推動了地下經濟的擴張。

現有制度僵化,未能考慮田間工作的「不連續性」
為了解決農村人力缺口,農業部於 2025 年 4 月將農業移工配額從原來的 1.2 萬人調升至 2 萬人,希望以擴大合法額度來擠壓非法空間。不過輔導司科長黃淑蕙表示,目前合法農業移工僅約 1.6 萬人,仍有 4,000 個名額未被申領。
如果農村真的缺工若渴,為什麼合法移工沒有立刻被「搶光」?監察院調查報告認為,農民若雇用合法移工,除了支付薪資,還得額外負擔各種行政規費;若再加上《勞基法》嚴格的加班費計算與工時限制,將讓一名合法移工的實質雇用成本,超過基本工資,導致農民不願走合法路徑。
但是農民真的只願意支付基本工資嗎?以目前農工日薪 1,300 元至 1,500 元的行情來計算,若一個月都聘用「非法移工」,支出其實遠遠多過基本工資加上所有的行政規費。影響農民選擇的關鍵並非當下的薪資,而是農業生產的「不連續性」導致的成本計算不同。
以葉菜採收為例,一分地需動用 5 人即時搶收,農忙時連續 10 天需求極大,農閒時則需求歸零,也就是說,50 人次的人力需求無法平均攤提在一個月內。然而,現行制度要求農民以「長期雇主」身分承擔整月薪資與行政開支,確實不符田間「強烈波動」的用工現實。
這反映出農村真正渴求的並非單純的「人力總量」,而是「具備極高彈性且沒有『持有負擔』的勞動力」。若制度強制將波動的農務需求綁定在僵化的長期僱傭契約上,開放再多員額也只是與現實脫節的行政虛功,對農民而言,終究是看得到、吃不起的紙上大餅。

劣幣驅良幣,合法留不住
讓農民更頭痛的是,即便有心守法,但非法市場提供不受工時限制的高薪,會產生劣幣驅逐良幣的效應。蔡宗瑋觀察到,合法移工若發現離開合法工作後收入更高,常選擇「不告而別」;農民若發現守法成本過高且僵化,也傾向轉向無證市場。
此外,合法聘僱面臨「若不適任將難以解僱」的風險,反觀地下市場多為具備實作經驗的「即戰力」,省去教育訓練成本,若不合用也可以隨時換人。從各種角度分析都會發現,當違法比守法更具競爭力、且成本更低,農業用工便進入惡性循環。

高額罰金 vs. 無人採收的抉擇
蔥農蔡清山曾兩度因僱用無證移工遭罰,累計金額達 50 萬元。他無奈表示,這些檢舉往往是移工之間因競爭或眼紅產生的互鬥,「越南人檢舉越南人」的諷刺現象,讓農民淪為移工內鬥下的受害者。即便罰款心疼,蔡清山仍語帶絕望地坦言,相較於整季蔥田無人種植、無人採收的損失,他更願意選擇「付錢了事」,將高額罰金視為維持生產的必要成本。
相較於蔡清山的認命,章永清(化名)的經歷則顯示了制度的滯後。他返鄉種植十公頃的牛番茄與玉米,曾試圖聘僱合法移工,但辛苦申請來的人力最終還是跑了。按照規定,合法移工逃逸後,雇主需面臨長達三個月的行政空窗期才能重新補件,但「作物生長不會等公文」。
章永清分析,短期葉菜作物是全年生產,卻不像稻米有完善的機械化和代耕服務,他種植的作物屬於露天大面積耕作,一旦在採收期僱用不到大量人力,先前的投入就全數歸零。返鄉六年,沒想到缺工問題會嚴重到這種程度,在「合法補件期」的制度漏洞下,他只能被迫選擇與無證移工共處,走一步算一步。

註 1:台灣對這群移工有各種不同的稱呼,就原雇主的視角來看,他們是「跑了」,因此被稱為「逃跑外勞」;從政府的管理立場,他們離開原雇主後不知所蹤,因此為「失聯移工」;社會則泛稱他們為「非法移工」。
本專題則以國際通用的「無證 (undocumented) 移工」一詞,指稱缺乏合法居留或工作證件者,他們的處境反映出他們違反了行政法,而不是逃逸(污名化)、非法(illegal) 或失去聯繫( disconnected);「無證移工」為較中性、精確的法律狀態描述。
註 2:基於新聞倫理,本報導的紀實攝影均以面罩隱去無證移工的面容,因為他們在法律上仍屬易受傷害的脆弱群體;《上下游》致力於揭露產業真相,但不以受訪者的生存代價為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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