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北市衛生局、台中市衛生局
中市衛生局今(4)日追查臺南市北海油脂股份有限公司下游業者,經查本市8家業者稽查結果詳如附件。
衛生局局長黃美娜表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使用問題油品之廠商,應於11月5日18時前向轄區衛生局自主通報產品品名、規格、批號與有效日期、數量,並於11月7日午夜12時前辦理自主下架作業,下架品名與數量亦應通報轄區衛生局。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今(4)日接獲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通知臺南縣北海油脂股份有限公司103年製售之6項問題豬油產品,其中臺北市有6家下游業者曾使用問題豬油產品,6家業者皆已通報衛生局,經派員查察結果,其中4家為雜糧行,1家餐飲業,另1家為工研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6家下游業者103年共進貨3,331桶「新萬香傳統香豬油 (15公斤裝)」及60桶「精製油(15公斤裝)」,已售出3,097桶,衛生局下架庫存294桶,共4,410公斤,並要求業者立即辦理回收作業。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進一步說明,1家餐飲業為「長浜No.1」拉麵店,103年共進貨60桶「精製油(15公斤裝)」,主要用於拉麵調味,惟該店已於103年8月18日歇業。另「工研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103年進貨「新萬香傳統香豬油(15公斤裝)」1,878桶,主要是該公司位於臺中市及嘉義縣的2個營業所進貨販售,已全數販售完畢,本局要求業者立即辦理回收作業,並移請相關縣市衛生局稽查確認下架回收數量。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以北海油脂股份有限公司6項問題油品為原料製造食品之廠商,應於103年11月5日18時前盡速向轄區衛生局通報產品品名、規格、批號與有效日期、數量,並自主於11月7日午夜12時前下架,下架品名與數量亦應報予轄區衛生局。
經查詢臺北市食材登錄平台,學校午餐專區及伴手禮專區登錄業者,未使用北海油脂股份有限公司之6項問題豬油產品;另夜市部分,臺北市市場處表示,於接獲衛生局通知北海油脂相關問題油品名單,已於同日輔導各轄管公私有市場及攤販集中場(含14處夜市)攤商(販)全部下架停用,並改用其他品牌。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臺北市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若有使用或販售「北海油脂股份有限公司」製成之油品,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回收,並自主通報,傳真號碼02-27205321、27287091。
消費者若有發現涉案產品,請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02-27208777、市民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105,衛生局將立即派員查察下架違規產品。以上訊息,民眾可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相關訊息http://www.health.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