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為有效防堵非食品用化學物質流入食品鏈中,今(28)宣布將針對去年公布列入毒化物的13種化學物質展開聯合稽查,包括「孔雀綠」、「順丁烯二酸」等。並新增公告了16種化學物質為第四類毒化物,包含14種具食安風險的常見色素,例如「蘇丹紅」,以及參考國際公約列入管制的2種持久性有機污染物。
去年公告13種毒化物 水產品、紅茶、糖果中都常見
過去業者為提高食品色彩,會使用「玫瑰紅B」於紅龜粿、湯圓、糖果、黃蘿蔔、麵條上;也會為了增加紅茶飲料香氣,加入「α-苯並吡喃酮」(香豆素);以及添加「孔雀綠」用以保持水產品如魚、蝦、蟹的存活率,但「毒物及化學物質局」(以下簡稱「化學局」)於106年9月26日,公告了包含玫瑰紅B等13種化學物質(如下表一)為毒性化學物質,且列為今年度的稽查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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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針對13種毒化物展開聯合稽查
環保署化學局局長謝燕儒表示,今(107)年7月1日起,環保署、衛福部、農委會和警政署將啟動跨部會聯合稽查,主要就是針對去年公告的這13種毒化物,並會將有販售「食品添加物」或「食品級」化工原料、卻未登錄為食品業的業者列為優先稽查對象。謝燕儒表示指出,依據《毒管法》列為毒物後,就能從源頭管理、追蹤其使用流向。
只要查出有業者未在今年2月15日前申報、7月15前完成標示(需註明「禁止用於食品」字樣,且標示要超過外包裝面積35%)和具備安全資料表(SDS),就會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予以開罰。
同時,化學局也將加強化工原料的「自主四要管理」:要求化工原料與食品添加物的分區貯存、化學物質商品上要貼上警語標示、業者應做到告知用途義務、化工原料要進行電子與紙本流向紀錄。以及會落實食品添加物的「三專管理」,即專人管理、專櫃存放和專冊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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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稽查重點 違者最高開罰300萬
對於稽查重點,衛福部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會要求食品藥物業者上食藥署「非登不可」網站登錄店家資料,方便政府進行店家追溯和產品追蹤,以及進行食品添加物的管理查核和環境衛生檢驗,強調蜘蛛、病媒蚊和死老鼠都不可出現。
此外,還會抽查食品添加物的產品標示,林金富解釋,依據《食安法》24條規定,食添產品上應標明產品登錄碼、食添核准字號、使用範圍、用量標準和使用限制。
對於單方食添物也必須辦理查驗登記,業者不得自行分裝販售,違者可開罰最高300萬元罰鍰、甚至遭處停業。
最後,林金富提醒,業者要將食品添加物和非食品用原料分開貯存、分區管理,「要降低民眾誤用誤買的機會。」
擴大毒化物範圍 今年再新增16種 色素類居多
為了擴大管理食品安全,環保署今日也新增公告蘇丹紅等16種物質為毒化物(如下表二)。將來一併納入流向管制,一旦查到非法添加在食品中,除追查來源和販售業者外,也將通知衛生單位,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加以裁處。
謝燕儒表示,此次公告的化學物質中,有14種為色素類,主要用在食品著色上、以提高食物鮮豔度,例如豆干中添加二乙基黃、用紅色2號染色蜜餞、零食中加入橘色2號色素……等;其餘2種則是參考斯德哥爾摩公約,將環境中不易分解的月桂酸五氯苯酯、全氟辛酸等2種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同樣列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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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將從源頭管理這16種毒化物使用,強調業者要在108年1月1日前進行申報、7月1日前完成標示、109年1月1日取得核可,才能製造、輸入和販賣,違者可處6萬至500萬元罰鍰。
謝燕儒強調,色素類添加物不僅危害環境、更影響健康,呼籲民眾不要抱有「色彩迷思」,選購食品時不要太在意賣相、也要避免色彩異常鮮豔的食材。
政府籲:不要太追求食品口感和色澤
行政院食安辦主任許輔樂見將化工原料行商品納入食品安全管理中,認為這樣能有效降低毒化物流入食品鏈的風險,「終於補上了台灣食添物管理的拼圖。」他也建議民眾不要太追求口感好、顏色亮麗的食物。
農委會畜牧處副處長王忠恕則指出,農業飼料中常被添加化工原料,例如鴨農為了讓鴨蛋外表紅潤、增加賣相,會讓鴨子吃含有色素的飼料,政府去年主動抽驗,也的確在市售鹹鴨蛋中驗出蘇丹紅。王認為化學局擴大管制化學添加物的使用,可以保障消費者健康、也能有效管控農民與飼料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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