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零目標需要全民共同落實,那麼台灣的上市櫃企業與碳排大戶,有沒有提出明確的淨零承諾?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以下簡稱「綠盟」)今(17)日公布調查結果,上市櫃公司僅 7% 揭露淨零承諾、碳排大戶未提出淨零目標者高達四成。台積電、群創光電等企業雖提出減碳目標,但未承諾淨零;信大水泥、台鹽實業等企業既未承諾、也沒有減碳目標。綠盟認為政府缺乏強制約束力,導致企業對淨零目標配合度低。
政府減碳目標徒畫大餅,綠盟與減碳專家呼籲政府盡快制定更具法治力、強制性的政策,要求企業揭露減碳目標及能源轉型具體內容。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籌備處副主任黃偉鳴回應,政府會透過制定《氣候變遷因應法》(以下簡稱《氣候法》)子法,約束台灣企業邁向淨零。

上市櫃公司不到 7% 揭露 金管會欠缺約束力
綠盟副秘書長曾虹文表示,台灣今年通過《氣候法》,淨零碳排目標明確入法,各上市櫃企業陸續在金管會平台提出永續承諾報告書。綠盟盤點企業申報情形發現,台灣共有 1791 家上市櫃企業,目前僅 118 家揭露淨零承諾,比例不到 7%,另有 19% 雖未承諾淨零、但提出減碳目標,但高達 75% 的企業既沒有做出淨零承諾、也未提出階段性減碳規劃。
以產業別分類,台灣有 293 家高碳排難減產業,其中也只有約 8% 承諾淨零。曾虹文認為,依照企業與產業低配合度的現況,「台灣很難在 2050 年達到淨零碳排」。她強調綠盟會逐年盤點、監督企業,同時呼籲政府相關部會要規劃有效引導、規範這些企業承諾淨零目標的政策。

綠盟研究員陳震遠分析,上市櫃公司中,發電業、半導體與碳排量高的 83 個企業佔去全國總碳排量的 43%,其中僅有 32 家回應淨零承諾。台積電、群創光電等企業僅提出減碳目標,並未承諾淨零;信大水泥、台鹽實業等企業皆未提出淨零及減碳目標;環球水泥、統一實業等則還未依規定在平台填報資訊。
他也指出,金管會並未監管企業揭露淨零承諾的品質,有的企業沒提出規劃、有些只提交模糊的陳述,金管會必須通盤檢討,才知道企業揭露的淨零資訊是否符合政策目標。
「政策規劃上要有更大的決心」,陳震遠表示,環境部應盡快制訂、公開溫室氣體減量計畫,像是減碳效能標準、碳費起徵費率,以橋接台灣淨零目標。政府也要更積極對耗能產業提出減碳要求,而不是只有軟性輔導企業淨零。

政府應要求企業具體提出計畫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孫興瑄指出,政府要透過法規「強制」企業,不能單靠市場機制「鼓勵」企業減碳。「減碳責任在企業,但監督的責任在政府」,她強調目前許多台灣企業的永續、淨零報告書中,只簡單提出減量數據,沒有詳細列出應用技術、規範,若最後才發現企業無法達成,恐怕為時已晚。
孫興瑄指出,歐盟的淨零政策規範企業提出轉型計畫,對象也將包含在歐洲產業鏈的台灣企業。若企業未制定計畫或內容不符規定,歐盟可以依法約束、裁罰企業。為確保台灣企業的國際競爭力,政府應強化跨部會合作,討論如何強制落實企業的階段性碳排管制目標,以符合淨零時程。
國際間企業的淨零承諾逐漸從階段性「減碳排程」轉向制定與落實「氣候轉型計畫」,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研究員林怡均解釋,轉型計畫不僅要涵蓋公司研發投資、資產配置等資金使用如何邁向淨零,還要將減碳、淨零目標納入人資薪酬與各部門管理策略中,對外則是要透過公開揭露,讓投資人、社會大眾檢視企業落實淨零,政府監督企業營運是否符合氣候相關政策。
林怡均表示,「亞洲投資人氣候變遷聯盟」倡議企業提出轉型計畫,英國還成立專門工作小組,要求上市公司與金融機構必須制定轉型計畫,顯示國際逐漸重視這個方向。台灣企業與政府部門應該提高警覺,效法國際將淨零承諾推升為具體計畫,以免影響台灣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納管名單未揭露將裁罰 制定子法加強約束力
針對環團與專家的訴求與意見,黃偉鳴說明,政府持續檢討《淨零十二項關鍵戰略》內容,會加強監督企業如何落實轉型。他也表示,環境部已公告製造業與發電業者要揭露溫室氣體排放量,讓社會大眾審核企業排碳行為,業者也要落實自主減碳。若環境部發現企業未揭露資訊,將依照《氣候法》裁罰。
黃偉鳴表示,透過制定《氣候法》子法不只強化盤查企業的碳排放量,也會約束業者要揭露未來企業管理方式,以落實淨零。他並提及,監督企業減碳工作,政府與民間要共同合作,後續在制定子法與精進法規內容時,希望社會大眾與環境部溝通,提出建議。
曾虹文強調,目前環境部與金管會都對納管企業制定碳排管理規範,由於部分名單重疊,導致企業無法確認要優先依循哪個部會的規範。她認為政府應整合規範,並在規範出現爭議時,透過氣候變遷署籌備處等單位進行協調。她並呼籲台灣企業,「減碳是每個企業都要做的事情」,不應等政府擬定具體法規後才來因應,要更主動設計淨零規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