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多年爭議,「鮮乳」名稱終於塵埃落定。衛福部今(3)日公告新版標示規定,明定僅取得「鮮乳標章」、CAS 或產銷履歷等驗證的國產乳品,才能標示為「鮮乳」;進口液態乳不得標示為鮮乳,但可標為「Fresh milk」。
除了「鮮乳」之外,未來國家標準局也將修訂規則,「牛奶、牛乳」都將成為專有名詞,原料必須為100%生乳,以冰磚還原乳製作的超商拿鐵,將不可再宣稱原料為「牛奶、牛乳」。(閱讀「冰磚奶秘密」點選這裡)

衛福部公告,有標章才能稱為「鮮乳」
長途運輸、保存期限可達數月的「進口液態乳」,多年來以「鮮乳」名義陳列於冷藏架上,造成消費者混淆,引發產業不滿。
經多次折衝,衛福部於今日公告修正《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並同步更名為《食用動物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針對鮮乳定義及標示等做出規範。此外,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輔助食品與特殊醫療用途嬰兒配方食品等,也納入管理範圍。
衛福部參考國際規範,將「鮮乳」改為「食用動物乳」,產品品名應明確標示為「牛乳」、「羊乳」等類別。若要標示為「鮮乳」,僅限取得農業主管機關核發之「鮮乳標章」或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取得的驗證標章者,例如:CAS 標章、產銷履歷,才符合資格。

進口牛乳不能標示鮮乳,但可能出現 「Fresh Milk」
儘管未來進口牛乳將不得再標示為「鮮乳」,但若乳品外包裝宣稱、標示外文 「Fresh」 、「Freshness」或等同意義字樣,若「整體不致使消費者誤解為鮮乳」者,就不算違反規定。
換言之,未來超市架上可能會看到中英文標示不同步的進口牛奶,例如:標示 Fresh Milk 的美國牛乳。不過此狀況並非乳品獨有,因我國法規僅能規範中文標示,即使進口包裝食品未取得健康食品認證,同樣可標示為 「Healthy Food」 販售。
超商拿鐵還原奶,需稱為「乳飲品」或還原牛奶
除鮮乳外,公告也涵蓋乳飲品標示。以調味乳為例,原料須有半數以上為生乳、食用動物乳或保久乳,若添加果汁等應標示為「調味乳」或「草莓牛乳/奶」等風味名稱。
至於以奶粉或冰磚奶還原的乳品,或與其他乳源混合、再添加成分者,只要符合「乳飲品」定義,仍可標示為「乳飲品」或加註風味名稱,但須於外包裝顯著標示。例如目前超商、速食業者使用的拿鐵專用乳,未來仍可稱為「乳飲品」,或標示為「還原牛乳」。


2026 年 7 月正式實施,學者:讓誠實業者有保障
根據公告,關於「鮮乳」品名的相關規範,將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其餘修正內容則自 2027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皆以產品製造日期為準。新法上路後,未依法規標示或標示不實誇大者,將依照《食安法》處罰新台幣 3 至 400 萬元罰鍰。
乳業協會理事長、台大名譽教授徐濟泰表示,衛福部落實「鮮乳」標示規範,有助於回應國人長年飲用鮮乳標章或 CAS 認證產品的習慣,也能讓消費者清楚辨識、安心選擇。他指出,新法規也讓誠實使用鮮乳的飲料業者獲得保障,不會再被使用廉價乳品的競爭對手削價打壓。
但徐濟泰認為,國人教育水準提高、大多看得懂英文,看到進口包裝上的「Fresh」,仍容易誤認為等同中文「鮮乳」。他批評,公告內容對進口與還原乳過於寬鬆,呼籲應納入更明確管理。
大學實習乳品難掛「鮮乳」名號 學者籲重新檢討政策
新政策雖然有助消費者辨識來源與品質,但根據農業部統計,目前仍有 5% 生乳未取得鮮乳標章。
包括台大、中興、嘉大、屏科大等大學牧場生產的乳品因無法取得 CAS 標章、也無工廠登記資格,未來只能以「X 大牛乳」名義販售,恐讓消費者誤以為不符合國家鮮乳標準。
徐濟泰表示,早年東海大學率先取得食品工廠登記後,教育部基於「不與民爭利」的立場,全面禁止大學申請工廠資格,導致其他學校即使擁有符合法規的生產設施,也無法取得相應標章。台大牧場雖為實習牧場,但依照畜牧法規登記,是台北市唯一合法畜牧場,代表校園內具備受法規管理的生產單位。
「在國產乳供應量不足的情況下,怎麼會說學校是在與民爭利?」徐濟泰認為應重新檢視政策,開放具備條件的大學實習工廠納入食品工廠管理,既可補足市場需求,也有助學生實作學習。
獨立品牌與地方型名稱受限,恐難取得鮮乳標章
市面上未取得鮮乳標章的小品牌,涵蓋不少在地品牌,例如:老爹鮮乳、香山牧場、燕巢鮮乳、久益牧場、農民花東縱谷鮮乳、丹醇研選。羊奶雖多可藉由鮮羊乳標章取得 CAS,並標示為「鮮羊乳」,但委託代工的清境牧場也將成為遺珠。
根據規定,產品若要標示為鮮乳,必須先取得商標登記,並以品牌名義申請鮮乳標章。然而,許多市面上常見的品牌名稱,因涉及「通用性」或「地區性」命名,導致申請受阻。
所謂「通用性」是指缺乏識別性的詞彙,例如「老爹鮮乳」,即便實際上具品牌意涵,但因為在商標檢索「029 類奶製品項目」已被登記,就無法再以相同品名申請鮮乳標章。
另外,地方名稱不得作為單一廠商的專用商標,例如「香山牧場」、「清境牧場」等,但早期直接用牧場名稱當產品名稱,未來若以此為品牌名稱申請標章,將遭到駁回。這也使得過去許多以地方型牧場命名的小型酪農品牌,難以納入新制鮮乳管理體系。
因合約限制,酪農難自行建立品牌,無法取得鮮乳標章
與大型乳品廠簽有契作合約的酪農因合約限制,難將多餘生乳另行加工販售,即便酪農希望自行開發產品、建立品牌,也無法合法取得鮮乳標章,僅能私下少量處理販售,增加其經營困難。
丹醇研選委託的代工廠本身便無鮮乳標章,因此其代工的品牌也無法取得標章。酪二代郭信宏強調,合作的加工廠一切合法,只是為了配合新的法令,會趕快申請標章。
華南羊乳總經理李明遠指出,即便量體不大,很多委託代工的鮮乳都是小牧場努力邁向自產自銷的第一步,「不該被排除在外」。
李明遠建議,受影響的品牌只能盡快申請更名,但從申請到核准最快也需要半年,仍需觀察農業部是否會提供申請上的彈性與協助。他強調,更名後的包裝設計也須設法保留原品牌的識別元素,否則可能導致顧客流失,對品牌造成重大打擊。
主婦聯盟:應保障公平、尊重多元發展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執行長吳碧霜指出,獨立、小品牌鮮乳或是學術單位的試驗牧場,儘管生乳產量佔比不高,但在乳業裡有不同意義。這些品牌自行委託代工、販售,可維持生產者的獨立性和彈性;試驗牧場則扮演著技術研發、教學的角色,生乳可溯性更高,品質也優異。
吳碧霜認為,鮮乳標章若無法囊括小品牌、試驗牧場時,「就像是在告訴國人,多買大廠、不要支持小品牌、優良試驗牧場」。她認為,中央應協助小品牌、試驗牧場,例如:提供生乳來源證明,亦可被納入標章,保障公平性及多元發展的可能。
畜牧司:一年內全力協助小農取得標章
畜牧司副司長周志勳表示,若自有品牌有使用「鮮乳」名稱的需求,但尚未具備申請資格,可委託已有鮮乳標章的乳品加工廠代為申請。目前農業部也正積極輔導雲林、台南等尚未取得標章的加工廠加速申請進程,盼擴大合格乳品加工體系的涵蓋率。
周志勳也指出,畜牧司已成立專責輔導團隊,只要小農品牌有需要,都能獲得協助。「會在一年內全力協助,希望所有小農都能順利取得標章,安心以『鮮乳』名義銷售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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