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餘養豬政策今(1)日拍板,中央宣佈,將全面禁止廚餘養豬,並排除「共同蒸煮」或「環保飼料」方案,現有廚餘養豬戶若按照新規,裝設影像監視系統等,最多可再使用廚餘一年,但若地方政府決定要提早禁止,亦需配合。
環境部規劃,未來廚餘處理將以堆肥為主,但至 2027 年 6 月前,每日仍有 100 至 400 公噸廚餘要焚燒、掩埋。台灣大學動物科學系教授蘇忠楨指出,韓國、西班牙的疫情破口均非廚餘,近日西班牙的疫情發生在野豬,堆肥醱酵時間長達 1 至 2 個月,遠遠跟不上廚餘產生速度,且若小型哺乳類動物如野鼠,接觸帶有病毒的廚餘亂竄,依然會是防疫破口。

廚餘養豬場將不再新增
全台目前僅剩 421 家廚餘養豬場,農業部表示,於本(12)月 31 日前,未能完成裝置溫度、影像監控系統,或未獲地方政府審查同意的養豬場,原核准再利用資格將自動失效,且不得重新申請,未來一年的轉型期間,廚餘養豬「再利用檢核資格」審核管理不再接受新增。
環境部已將裝設溫度及影像監視系統,列為「廚餘再利用檢核資格」的必備條件,廚餘養豬場想申請監視系統裝設補助,需於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未來一年,如豬農要繼續蒸煮、使用廚餘養豬,農業部將於「公告」中要求,養豬場需具上開符合環保法令之設備,方能載運廚餘至牧場養豬;廚餘蒸煮設備加裝的監視系統,會自動上傳資料到「廚餘蒸煮監控平台」,並提供示警訊息予地方環保及農業單位,以利稽查。

過渡期間僅可用事業廚餘、動物性廢渣及屠宰下腳料
在轉型期間,能用於養豬的廚餘僅開放事業廚餘、動物性廢渣及屠宰下腳料,不可使用家戶廚餘。不過,家戶及事業廚餘,有時難以區分,例如:小吃攤、餐廳。因此環境部將採「正面表列」提供廚餘類型,例如:學校、部隊、矯正所等集中供膳剩食、通路過期食品等,以利養豬場明確使用。
而為降低廚餘料源混雜的風險,廚餘養豬戶必須提出收取廚餘的料源場所清單,供地方政府審視、取得同意。此外,環境部將要求,地方清潔隊所收廚餘,均不可標售給養豬戶。通過檢查的廚餘養豬場,全國統一於明(2026)年 1 月 1 日起,可開始蒸煮使用廚餘養豬。
先前豬農未上傳蒸煮照片,無法可罰,環境部已修訂《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方式》、《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違規使用家戶廚餘養豬,抑或是未裝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GPS),或溫度與影像監視系統,也屬違規,環境部會依規定裁罰,農業部也可依《飼料管理法》罰 3 至 300 萬、《動傳條例》罰 5 萬至 100 萬元。

農業部補助轉型飼料,明年才轉補助減半
農業部提供補助,希望廚餘養豬場轉用飼料。餵飼設備部分,依飼養規模每場補助 30 至 300 萬,200 至 500 頭為 30 萬元、501 至 1000 頭為 60 萬元、1001 至 2000 頭為 100 萬元、2001 至 3000 頭為 200 萬元、3001 頭以上則為300萬元。
轉用飼料部分,農業為鼓勵廚餘養豬場儘速轉型,增加誘因,及提供「立即轉型使用飼料者」較高補助轉型金額。無意願裝設溫度/影像監控設備、立即轉型使用飼料者,於本(12)月向縣市政府提出轉型申請,轉型飼料補助為每頭 3600 元。
若豬農未來一年仍要廚餘養豬,已裝設溫度、影像監控設備,並持續依規定使用蒸煮廚餘,至最後期限者,則應於明(2026)年 12 月向縣市政府提出轉型申請,但轉型飼料補助則降至每頭 1800 元。
農業部並表示,在中央律定轉型最後期限前,各直轄市與縣市政府,可依其廚餘養豬轉型輔導與廚餘分類及去化規劃,自行訂定及公告何時禁止廚餘養豬。換言之,還未宣布禁止廚餘養豬的 12 縣市,可於明(2026)年 12 月底前自行宣布何時禁止,不過,只能提早禁止,不可延後、自行決定開放。

環境部預估:未來 1 年半仍要焚掩
倘若廚餘養豬僅剩 1 年時間,那意味著,未來一年的廚餘處理量能必須儘速提升,否則台灣將被廚餘淹沒。環境部評估,以現有的廚餘處理設施量能,在 2026 年的廚餘養豬轉型期間,每日仍須焚化、掩埋的廚餘量約 395 公噸。
環境部請各縣市積極辦理,提升或增設堆肥、黑水虻、生質能等再利用設施,以疫情前全國每日產生廚餘 2115 公噸,環境部預估,至 2027 年底,全國廚餘處理設施量能,將達每日 2119 噸,便不再需要焚燒、掩埋。

中央過度樂觀,廚餘之亂即將重現
一名熟知內情的公務員告訴《上下游》,環境部的估算恐怕過度樂觀,當前的估算是以每日廚餘量 2115 公噸為基準,每日廚餘的產量會因人口數量而浮動,倘若接下來高科技業帶來人流、勞動需求持續引入新住民,每日的廚餘量將不只 2115 公噸,屆時恐難因應。
農業部宣布禁止廚餘養豬,出於防疫考量,但校園團膳業者看來,廚餘去化問題將急速浮上檯面,甚至可能提前爆發。
中華民國餐盒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阮專銘指出,豬農加裝設備後只能蒸煮廚餘一年,投資並無經濟效益,合法的廚餘養豬戶恐無意願再投入設備、時間與成本,短期內的廚餘量能將快速萎縮,若量能下降無及時配套,將造成縣市處理量能提前不足,學校午餐廚餘恐「無處可去」,且跨縣市清運限制與費用不一,業者負擔勢必加重,清運成本劇增,營養午餐價格與品質恐受影響。
台灣資源再生協會常務理事陳文卿日前投書表示,目前大量焚燒熟廚餘,將造成焚化廠貯坑淤塞甚至汙水溢流,資源循環應須依再利用需求,來規劃前端收集、分類方式;蔬果葉菜類的廚餘適合做堆肥,飯麵肉類等熟廚餘因含水率高、黏稠,需添加調整材、使基質蓬鬆,否則不易堆肥。他認為,飼料利用依然是熟廚餘最佳的再利用方式。
學者:中央政策意義不明,為何要讓豬農花冤枉錢?
對於中央政策,台灣大學動物科學系教授蘇忠楨認為,中央將廚餘養豬戶視為破口,但政策既不乾脆又自相矛盾,若豬農只剩一年時間可用廚餘養豬,中央要求加裝監視系統、廚餘車加裝 GPS,相當不合理,「豬農賺的都是辛苦錢,也沒有領環境部、農業部薪水,政府憑什麼要求,豬農不能用廚餘,卻要用私人車輛幫忙載運?」
蘇忠楨認為,裝GPS可以監測路線,但看不到病毒傳播,且未取得再利用許可的黑戶根本管不到,中央若真出於防疫考量、想長久禁止廚餘養豬,「不如現在就禁」,省得豬農白花冤枉錢。
環境部規劃未來廚餘去化以堆肥為主,蘇忠楨指出,從近期國際非洲豬瘟疫情來看,韓國、西班牙的疫情破口均非廚餘,西班牙的疫情發生在野豬,台灣若接下來要將廚餘做堆肥,堆肥醱酵時間長達 1 至 2 個月,遠不及廚餘產生速度,且需要大量空間,目前政策防堵野豬,但若小型哺乳類動物如野鼠,接觸帶有病毒的廚餘亂竄,同樣會成為防疫破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