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前天修食管法,衛福部新增第三方查驗制度,一定規模的食品業者,必須定期自行送驗原料、成品和半成品,不過有團膳業者表示,食品原料十幾項,全部送驗就要三、四萬,反問:「為什麼不是從源頭管理?」台灣食品技師協會理事長余嚴尊認為,檢驗是末端手段,從原料就開始驗,太耗費資源,政府應建立完整的追溯制度,再輔以產品檢驗,才能有效率地管控食安。
水產品、團膳業者、乳品和GMP認證優先實施
食安問題層出不窮,下游食品業者卻常常以「無辜受害者」自居,衛生福利部在《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第七條,加重食品業者責任,一定規模的食品業者必須將產品原料、成品、半成品,送交其他檢驗機關、法人或團體檢驗,違者可罰3萬到300萬元罰鍰,但何種規模的食品業者要送驗、頻率為何,修法完成後,衛福部半年內會公告。
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表示,流通量廣、影響健康較大的食品業,以及跨部會產業,會列為優先實施對象,例如水產、乳品、團膳廠商、GMP認證業者,但不會要求路邊攤、小吃店要送驗原料。
她表示,這個法條的精神即「三級管理制度」,第一級是業者自主管理、第二級是第三方實驗室驗證、第三級則由政府稽查,不過若業者自己有實驗室,不會強迫他們送到外面檢驗,但會定期檢查業者的實驗室,也會抽查業者產品,確保檢驗沒問題。
檢驗增成本、配套未到位,業界反彈

衛福部此項草案獲在場立委一致認同,但業界卻不看好。供應雙北市校園營養午餐的第一餐盒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公司每個學期開學前都會將蛋、肉、蔬菜等原料,送交國家認證實驗室檢驗,平常也會向上游廠商拿檢驗證明,更自己買農藥快篩儀器,但各種原料加起來十幾項,檢驗一次就要三、四萬元,若要求業者加強頻率、自行送驗,很難負擔成本。
「為什麼不是從源頭管理?」第一餐盒質問,政府要查驗原料,也必須從源頭供應商開始,因為供應商只生產單一品項,可以集中檢驗,成本較低,政府應從源頭管理,要求末端業者檢驗實在太沒效率。
余嚴尊也認為,三級管理制度疊床架屋,且國內檢驗人力、機構、方法都沒到位,例如政府的實驗室器材,和業界的可能不同,貿然推動第三方驗證恐造成業界混亂,「有業者驗農藥,送到SGS說沒有,送到食工所又說有,政府又要驗一次,到底要相信誰?」
余嚴尊說,食品安全不是靠檢驗得出來的,製程和生產管控才是關鍵,不斷重複檢驗,只是讓業者被多扒好幾層皮,政府也沒能力確認業者的檢驗報告對不對,況且現在民間檢驗公司忙翻天,也沒有足夠量能配合政策。
台灣食品技師協會:原料追溯制度才是積極做法
余嚴尊認為,檢驗只是末端手段,源頭必須用法規、人來管理,建立TGAP (台灣良好農業規範)、產銷履歷等追溯制度,才能真正解決問題。例如政府應在食品原料進口前,就先檢查是否符合國內法規,進口後給予編號追蹤,現在有很多部會在做這件事,但應該要整合,把推動第三方驗證的這筆錢,投入「食品原料供應系統」的建置,「第三方驗證只是消極應對,建立追溯系統才是積極做法。」
此外,他也呼籲衛福部找出生產流程可能會有的食安漏洞,產品出問題,可能是原料不好,或是加工過程溫度太高變質,必須對症下藥,擬出完整的法規和管理制度,讓每個環節的人,可以一段一段負起自己的責任,而非用末端檢驗就想把關原料,徒增業者和政府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