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動物疫苗抓到了!今日(24)金門航警隊發現。有民眾以航空貨遞18箱(共210瓶)金門高梁酒至臺灣,其中一箱破損後流出沒有酒味的液體,因此扣住並通知防檢局高雄分局金門檢疫站人員協查,後經海巡署中部地區巡防局金門機動查緝隊初步偵訊,該民眾供稱酒瓶所裝液體係從大陸走私之鴨用疫苗,具體為何種病毒或細菌仍有待檢驗。

這批疫苗規模龐大,可做成30萬劑疫苗,若闖關成功,恐釀巨災。查緝隊於當日將該民眾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相關檢體己由金門檢疫站採樣,派專人送家畜衛生試驗所動物用藥品檢定分所鑑定。
防檢局說明,台灣全面禁止施用禽流感疫苗,但仍有禽場私下偷打來路不明的疫苗,可允許使用的是禽類新城雞瘟(此非流感疫苗),若售價過低就可能是非法,請業者警覺,勿購買施打。防檢局呼籲,勿走私或使用非法動物疫苗,因未經過檢驗,品質沒有保障,不僅無法有效防止疫病,更可能傳播疫情,籲請業者切莫以身試法。
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規定,動物用藥品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係屬禁藥,製造或輸入動物用禁藥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45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分裝、販賣、運送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或貯藏動物用禁藥,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