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農業朝向六級產業化發展,增加傳統農業的附加價值,不過在二級農產加工部份,不少小農受限於現行法規,像是食安法、良好衛生規範都是針對較大型工廠設計。為解決農產品小型加工廠問題,農委會、衛福部、經濟部、行政院食安辦公室今(9)日開會討論,行政院食安辦公室主任許輔表示,目前會議上聽起來是朝向設立專法,但細節都必須再討論。
農委會朝向定專法,制訂小型農產品加工廠規範
該會議由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主持,目前農委會朝向訂專法討論,在管理上比照衛福部登錄食品業者名單,未來農產品加工業者也要登錄名單,讓農委會與衛福部都能掌握業者資訊。
專法的進程,則預計規劃成立小組,成熟後走農委會程序,之後再送到立院審查。不過,許輔指出,會議上也有人提出藉由現行《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下去訂定相關小型農產品加工廠規範,許表示「但我認為這還是要修法,現有法規無法足夠授權去訂辦法」,因此會議上還是以設立專法方向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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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樂觀其成,但產品必須符合食安法
許輔表示,今天會議主要是各部會表達立場,農委會就指出現在農民若想做農產品小型加工很困難,因為目前食安法良好衛生規範都是針對比較大型工廠設計,因此希望能夠推動農產品小型加工廠;而經濟部則提出,現行法規食品加工廠要設在工業用地,農業用地無法設立工廠,如果要設立農產品加工工廠是否要走農業用地附屬設施?這部分都要納入討論。
不論設立小型農產品加工廠專法與否,衛福部都樂觀其成,許輔指出,衛福部認為假如未來專法通過,那經由小型農產品加工廠的產品也必須符合食安法,衛福部也建議可以配合現有特別法,像是學校衛生法,今年推動學校午餐,把三千所公立國中國小納入食品業者登錄管理,這些學校主要由教育部管理,衛福部則是協助角色,未來農產品小型加工廠也可以採用類似模式,使用特別法,由農委會管理這些農產品小型工廠。不過,衛福部也強調,食安法幾次修法下來,特別注重追蹤、追溯產品來源及生產者,希望專法裡還是要規範產品追溯來源。
食安辦:專法適用對象須定義清楚,用地與安全條件都需釐清
而食安辦公室也樂觀其成,許輔指出,2016年11月時衛福部和農委會就有初步協商,當時討論方向還是希望在現有法律架構下,希望農委會定義農產加工適合對象、品項等,定好規範放進食安法裡管理,但雙邊沒有進一步討論。
許輔表示,專法適用對象、場域必須定義清楚,而農產品加工廠的農業用地也必須納入討論,專法裡農產品小型加工廠的衛生安全設施條件也需要說清楚,所延伸出來的問題像是該工廠屬於食品加工廠還是小型農業加工廠,例如茶葉製茶、蜂蜜、醃漬蘿蔔乾等,這些都是灰色地帶,甚至進一步到休閒果園裡的餐廳、體驗手工DIY,這些到底是衛福部管還是農委會管,這些都需要進一步討論。
「修專法」?
腦袋進水啦!
衛福部還……「樂觀其成」?這…根本就是瀆職!「食安法」就因小農加工修專法,是否危害整個加工產業安全而動搖國安問題?
屆時食品廠「化整為零」鑽漏洞看誰…負責?最後還是我們這些自以為是的「小」農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