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將非洲豬瘟病毒阻絕境外,農委會24日宣布,凡非洲豬瘟疫區旅客違規攜帶豬肉類產品入境台灣,若拒絕繳納罰款20萬將拒絕入境,今(25)日晚間首例生效!一位經由香港來台的中國籍旅客,違規攜帶豬肉腸闖關,經檢疫官發現沒入,該名旅客當場表示拒絕繳納罰金,被移民局拒絕入境,且列入五年管制名單。
中國旅客闖關未成,拒繳罰金立刻遣返出境
該名自香港來台的中國籍旅客,搭乘港龍航空KA454航班,於下午6點左右抵達高雄小港機場,攜帶雞肉及豬肉成分火腿腸0.12公斤未主動申報,遭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查獲移送防檢局高雄分局裁罰新臺幣20萬元,該火腿腸留存送檢。該名旅客因拒絕繳納罰款,依新措施已拒絕其入境,並移由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遣返出境。
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高雄國境事務隊隊長蔡英傑表示,該名旅客被發現違規需罰款20萬時,當場表示不願繳款,但過程平和未發生衝突,已於同日晚間搭乘21:15港龍航空KA457航班,自費返回香港。該名旅客在未繳清罰款前,將不得再入境臺灣,未來五年也將成為列管名單,即使繳清罰款再次入境,也都會特別查核。

先前違規未繳罰款已出境者,防檢局將持續追討
非洲豬瘟應變中心表示,自非洲豬瘟發生國家地區違規攜帶豬肉類產品入境,具有高度傳播疫病風險,危害台灣利益,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8條規定拒絕其入境.在24日之前未繳罰款但已出境之旅客,將由防檢局繼續催繳,未繳清前也不得再入境,並不核發簽證。
但上述措施排除我國國民、取得居留身分及大陸地區人民停留期限達6個月以上者之人士,應變中心表示,因這些對象都能有效執行後續催繳及強制執行。
應變中心呼籲,春節將至請國人轉知即將返臺的親友,切勿攜帶肉類產品回國,防範非洲豬瘟等國外惡性動物傳染病傳入,保障國內畜禽生產安全。
太棒了!政府需要硬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