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美國猶他大學農學院教授 Shih-Yu Wang
大旱肆虐下,大家都知道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減碳)對於抵抗全球暖化的重要性,也多少聽過森林保育對於減碳的功用,亦即用種樹來輔助碳中和目標。日前有篇「公益植樹不等於森林碳匯植樹」的社論,針對某項都市造林工程引述,激起了媒體對森林管理的高度興趣。
該文能興起一波輿論本是好事,台灣需要迎頭趕上世界對碳中和的各項發展,蓬勃的產業才不會失去競爭力。
植樹碳中和是一個既良善美意又符合國際趨勢的政策,更能振興林業。國家近年來的淨零路徑規劃、負碳規劃中都提倡植樹營林,今年4月22日美國總統拜登在世界地球日宣示減量排碳時,也提及運用植樹造林來減碳的重要性。在眾多讓企業能認證碳權的項目裡,公益植樹造林是一項兼顧都市美化的雙贏策略。國內諸多業界在向國外購買碳權的同時,也接納此國際標準來植樹營林,這些措施無須經過林務局或環保署核准,算是個受歡迎的當前之計。
植樹碳中和有其標準,目前主流的方法是MRV(可量測、可報告與可查證)評估法。然而,減碳是新的科學,MRV標準甚多,只要能在設計跟施工過程中符合監測與查證標準,對於之後的MRV精準度就能有幫助。最近4月29日的一則報導指出(California’s Carbon Offset Program Is a Complete Disaster),美國加州行之有年的減碳計畫卻發現造成排碳「不減反增」的窘境,即是因為複雜的計算讓原本的公式失準了。儘管如此,該減碳計畫也是經過好多年累積的資料才能驗證,相信會根據調整後的公式繼續改進。

減碳跟碳中和是人類面對21世紀的必要目標,這個目標需要不斷的科學摸索,只要有開始跟有決心,一定會越做越好、愈量愈精確,我們不能因為一時失準或科學還不完整,就選擇停滯不前。
「公益植樹不等於森林碳匯植樹」一文以MRV學理抨擊士林外雙溪地區造林計畫的主要論點,實為可惜。原因有三:首先,企業自願性透過公益植樹作為CSR或ESG策略,並沒有一定需要依照MRV的規章走。其次如前述,MRV方法學仍是發展中的科學,何不把握機會納入個案分析,將符合監測與查證過程(附件_臺北市林業技師公會說明.pdf)跟「森林碳匯額度制度在台灣尚未成形」的個案視為示範性研究,拋磚引玉,提升企業參與植樹碳匯的行動力。
最後,雖不知「公益」該文作者為何「退出評選會議」,還是呼籲研究森林碳管理之專家們能集思廣益,將難得的個案化成精闢的研究,讓美意跟摸索成為決心跟進展,使台灣能跟上國際植林減碳的列車。
我只問作者一個問題:您有沒有到過現場?
伐林地根本並非官方所稱適合進行人工造林的荒蕪地,
而是一片風衝林帶特徵樹種為優勢的次生林,
且伐林地上的林木原本每年可提供之碳吸存量為何?
說明會現場主管機關或背書專家皆無法回答。
試問若對台灣低海拔森林環境認知缺乏、搞不清楚造林目的、方法及原則,談甚麼造林?
充其量不過是以假專業愚弄大眾、自欺欺人罷了,無法贏得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