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去年底宣佈禁用除草劑,縣府前幾天甚至表示,若農民在河川地使用除草劑,將取消承租權。但有農民指出,農地濫用除草劑問題更大,有農民或代耕業者,翻耕前還使用除草劑,多此一舉。宜蘭縣環保局局長陳登欽坦言,目前法令只能禁止非農地使用除草劑,希望中央立法支援。農糧署表示樂觀其成,若宜蘭縣政府有需求,可以研議。
翻耕前噴除草劑 未來可能取消休耕補助
現在正是宜蘭翻耕時節,由於下半年日照不足、雨水過多,宜蘭大部份二期稻作都休耕,農民多會種植田菁綠肥,領取休耕補助。
宜蘭縣冬山鄉八寶社區有機農民楊志凰指出,部分農民或代耕業者,在翻耕前,使用除草劑,但其實翻耕時,田菁就會被翻進土裡,噴除草劑,根本多此一舉,「實在讓人匪夷所思。」另外,有些農民二期作休耕,卻仍噴除草劑維護田埂,「見不得一點雜草」。
宜蘭代耕業者指出,翻耕前使用除草劑,主要是用在有些荒廢很久的休耕地,草長太長或是業者機具較老舊,才會先噴除草劑。對此,陳登欽無奈說:「心虛又心痛。」田菁不影響農民翻耕,完全不需使用除草劑;宜蘭縣政府雖禁用除草劑,但法令僅能規範農業區以外的都市計劃用地。
楊志凰強調,宜蘭冬季有許多水鳥過境,雜草是生物的天堂,休耕時田埂使用率低,若中央能禁止農民在此期間噴灑除草劑,對生態和友善耕作的農民,都是一大福音。陳登欽則回應,許多農民在一期作前,會在田埂使用除草劑、投擲防治福壽螺藥劑,污染水源;而二月正值蔬菜採收季節,農民會使用灌溉溝渠洗菜,環保局除了呼籲菜農少用溝渠水,明年也會加強監測水質。
但陳登欽坦承,禁用除草劑,只靠地方力量還不夠,中央應明白宣示不鼓勵用除草劑,甚至若查到農民在翻耕前使用除草劑,就取消休耕補助,以示懲戒。

聽聞農民在翻耕前使用除草劑,農糧署糧食產業組組長蘇宗振連連表示:「這樣不對。」田菁本是為了增加土壤肥分,如今卻本末倒置。他認為宜蘭縣環保局前述建議很好,休耕補助須經地方公所勘查,中央可和地方研議:翻耕前使用除草劑的農民,減少休耕補助或完全取消;休耕期用除草劑,則需瞭解其他地方情形,採取一致性做法,但若宜蘭縣有需要,也可因地制宜,討論因應之道。
其實現行《農藥管理法》施行辦法第3條明訂:「使用農藥者,應按農藥標示記載之使用方法及其範圍施藥。」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更正面表列,何種作物才可使用何種農藥,而雜草從來不在表列範圍。換言之,農業地區外,本來就不能使用除草劑,只是多年來各地方政府便宜行事,甚至帶頭使用除草劑。
禁用除草劑草案 11月送議會審查

宜蘭縣政府正擬訂《宜蘭縣除草劑使用管理自治條例》,草案預計今年11月送議會審查。草案將農藥使用目標從「植物」改為「區域」,只有直接供耕作或農作生產的土地,才可使用除草劑,而且排除非都市計劃中的建築、交通、水利、遊憩用地。
草案通過後,未來宜蘭縣轄區都市裡的菜園、公園、小學操場,甚至水利地的農田,都將看不到除草劑的蹤跡,違者可罰1萬到10萬元罰鍰。縣府也在今年全面取消各公所人行道除草劑預算,宣示禁用除草劑決心。
不過宜蘭水利會抱怨,灌溉溝渠、農路,也都是廣義的農地,全縣有9千多條溝渠,用人工除草根本清不完。自治條例主管機關、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股長陳瀅如則表示,目前最常用的除草劑是巴拉刈,但並非每種作物都能用,例如柑橘類可用,香蕉卻不行,雜草更不在使用範圍內,不論有無自治條例,水圳旁都不能用。
宜蘭縣政府為便利農民以人工除草,特別添購十台除草機,供民眾借用,也表示會加強培訓各地方除草人員。陳登欽直言,政府維護公共領域的支出,與其讓農藥製造商賺走,不如創造在地就業機會,人工除草雖然可能比較貴,但「毒害身體和生態失控,所必須付出的總帳,還是貴得多!」

買除草劑需追蹤流向 全國首創
此外,目前除草劑開罰必須抓到現行犯,但經常發生,主管機關人員到事發現場,施藥人員早已不見蹤影,沒有開罰對象。宜蘭縣的自治條例規定,未來若查無使用人,將直接對土地所有權人開罰。
自治條例中也規定,只有農民才能購買除草劑,農藥商必須登記購買者姓名、地址、電話等基本資料,還要記載防治對象、地點及購買數量。防檢局長期推動追蹤農藥流向的登記制度,屢遭農藥商反彈,宜蘭縣若通過此自治條例,可望成為全國第一個可以追蹤農藥流向的縣市。
陳瀅如說,今年八月,五結自行車道曾遭公所包商噴灑除草劑,杜鵑花整排因此死掉,未來若有登記制度,除了罰使用者,也可追蹤到農藥商,釐清農藥商是否違法販售,稽查時也會清點進出貨數量,希望不讓五結杜鵑案例再重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