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衛生局今天公布第二波市售魚油產品DHA和EPA含量抽驗結果,有6成產品DHA、EPA含量未達外包裝標所宣稱之含量,含量最低者謹達標示值的20%。
衛生局說,本次抽驗10件魚油產品(其中1件為蝦油)中僅有4件DHA和EPA含量有達到外包裝標示宣稱的含量,有3件僅有DHA或EPA含量有達宣稱含量,餘3件魚油產品DHA和EPA含量介於標示值的20%-90%間(市售魚油成份含量抽驗結果,請點選這裡)。
衛生局表示,EPA、DHA含量與標示值不符已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之規定,依法可處以4萬元以上至400萬元以下罰鍰,若涉及假冒攙偽者,依法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上述產品均已移請所轄衛生局進行源頭調查處辦。
衛生局強調,此次抽驗結果EPA、DHA含量未達標示值之產品,不乏高單價的魚油產品,每瓶市售價格介於350~990元之間,換算成每粒價格為6.7~30元,顯示價格高低與EPA或DHA含量多寡並無相關。
最後衛生局提醒,最好的魚油來源還是攝食鯖魚、鮪魚、鮭魚、沙丁魚、秋刀魚等天然食物,但如果是屬於大型迴游魚類,因生物放大作用可能含較高之重金屬量,民眾仍要注意適當攝取,如需要補充魚油產品時,應注意魚油膠囊的EPA和DHA很容易因為光照、暴露於空氣或是未低溫冷藏而分解氧化,購買之產品應為避光容器包裝,購買後記得保存於陰涼處,並在有效日期內食用完畢,以確保產品品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