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十公頃的山頭被削成平地,村民吃飯配沙,全村水源頭就在工程邊緣——這不是電影,而是高雄大樹區和山里民眾面對的真實場景。該區地形陡峭,坡度超過 30% 的比例超過 5 成,居民擔心山洪土石流隨時發生,要求停工。
本案為自來水公司招標,廠商取得光電開發權。因綠能開發過往免環評,欠缺影響評估,加上自來水公司以「裝置容量高、分潤回饋金比率高」為招標標準,此舉是完成行政院「6.5G 達標計畫」,執行衝高發電量責任,變相鼓勵業者削山填谷。整起案件凸顯國家制度設計缺失,導致民眾、廠商、公共安全三輸的局面。
.jpg)
記者現場勘察:削山填土進逼村落,畫面驚人
高雄市大樹區全境都是山坡地,以玉荷包、鳳梨及水源優良而聞名。和山村村莊北側有一處地形隱密的山谷,占地 51 公頃,2022年,自來水公司為資產活化並配合能源政策,將土地租給廠商開發光電,取得分潤。
《上下游》記者實地踏查發現,開發案範圍十分廣闊,其中三面都是陡坡的封閉山谷地形,只有往南一面朝向和山里村落稍微平坦。廠商把山頭剷平後,將土方回填到窪地,植被幾乎被砍伐殆盡,重型工程車輛通行倚賴連結村莊的產業道路,現場黃沙滾滾。
.jpg)
和山里簡易自來水管理委員會主委吳清和表示,當初廠商只有在召開說明會的前一晚廣播,說明會草草完成,大部分人並不清楚工程內容,直到看見整座山砍光、窪地填平,大家才開始擔心。
本案在高雄市議員吳利成於議會質詢後,再度成為焦點,市長陳其邁答覆,該案屬於中央核准,但業者違反水保法,市府已要求暫緩施工。


廠商:合法開發亦取得居民同意,派系不合淪為肉票
本案開發商是台中的電子設備業者「聰明的家」,公司管理人員強調,本案是合法開發,也召開說明會,履行回饋金承諾,第二期工程已申請變更水保設計,絕非濫墾濫伐。
該管理人員表示,開工以來,村民屢次阻擋工程,三不五時就檢舉,導致工程暫停。說明會事先協商好發電營運後每年給村子 50 萬元回饋金,但開工第一年村長就說要「收驚費」,一戶 2000 元,原本和山村只有 300 戶,這三年來,和山村戶數年年增加,她暗諷「不知道是不是吃好道相報」。
「連什麼端午、重陽節、社區發展協會志工旅遊,竟然連媽祖出巡都來請款,給太少還會被退回。」她無奈地說,「要不是我們頭已經洗下去,不然這個里這麼難搞,我們也不想投資。」
面對議會質詢,她反駁,「本案經層層審查,這年頭濫墾濫伐早就被抓了」。業者直言,爭議的根本原因是村莊派系內鬥,「我們應付這一派,也要安撫另一派」,只要派系不開心就來修理業者,「把廠商當肉包打。」
.jpg)
村民:後山不保才知大事不妙,少數反對派堅決不領回饋金
面對業者批評地方阻撓施工、需索無度,和山里長吳順治說明,和山里沒有自來水,只能靠地下水取水充當簡易自來水,但是工程開發已經逼近取水口,且廠商為填平窪地需要土方,連最接近村落的山頭都要剷平,村民只好阻擋施工。
吳順治補充,業者施工範圍已超過約定範圍。施工大車每日數百輛,民眾抱怨不斷,里長幫忙廠商安撫村民創造雙贏,「一戶 2000 塊收驚費,並不為過吧?」
和山寺是和山里信仰中心,寺廟管理委員會主委吳清泰說,廠商開發前承諾不影響村莊,但現在在水源頭鑿井取水,以後村莊沒水怎麼辦?而整座山被夷平,「萬一下暴雨導致山洪,這又算誰的?」
然而,也並非所有人都同意開發,和山里社區發展協會前理事長陳秋銘表示,村落裡也有一部分人持反對立場,不願意為少許利益出賣家鄉,但無奈本案是既定政策,還是被強行通過。反對派至今仍不願領取廠商每年發放的回饋金,家中都有通知領取單為證,拒絕被收買,堅持反對到底。
都不得再開發,廠商被迫變更水土保持設計。(攝影林吉洋).jpg)
高低落差極大的51公頃山坡地,為何採超高強度開發?
在居民、業者各執一詞之下,記者調閱本案開發資料,能源署核准開發裝置容量規模高達 70 MW,整個山區 51 公頃範圍,推估需要 46 公頃土地用於設置光電(註1),但開發範圍在三級坡(坡度30%~40%)以上逼近 53%,地形相當險峻,因此廠商必須剷平山頭、填平窪地,讓山谷形成緩坡才有足夠面積鋪設太陽能板。
為何本區會設計如此高強度的開發容量?由於開發土地屬於台灣自來水公司(以下簡稱「台水」),為國有土地,根據國產署的〈國有非公用土地設置太陽光電標租案投標須知〉,其中第二十項規定以「投標設置裝置容量(kWp)x 回饋金比率(百分比)(%)之值」最高者得標。
也就是說,不管土地條件,只要廠商投標的裝置容量越高,分潤給標租機關的回饋金比率越高,就能夠在競標中勝出。依照〈招標須知〉第八點,台水公司從售電收入中收取一定比例為回饋金,以最低 3% 計算,收入最少在 1260 萬元以上,卻是以山坡地及村莊承擔土石流風險作為代價。
開發容量大,對業者獲利也有幫助,根據業界推估,本案開發成本高達數十億元,但獲利也很驚人。若依照核准最大容量建置 70 MW 光電案場,按照 1MW 年發電年營收 600 萬元推論,一年營收可達 4 億 2 千萬元。(註2)
.jpg)
.jpg)
政策衝刺綠能,賦予70 MW 超大裝置開發量
本案採高強度開發,除廠商、台水公司主觀以獲利導向提高之外,還必須考量當時政策背景。
依據開發資料記載,本案屬於行政院制定「109 年太陽光電 6.5 GW 達標計畫」之一環,並屬於「能源及水資源部門中之再生能源設施」。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院長欲以 2019 至2020 兩年時間,達成 6.5 GW 短期綠能開發目標,賦予各部會責任額,要求在兩年時間內釋出土地,衝刺太陽能發量。
自來水公司為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極有可能在上級與政策達標壓力下,釋出 51 公頃山坡地,並由能源署核准其 70 MW 的最大開發量,讓廠商啟動這個浩大的山坡地開挖工程,雖然開發內容由業者自行提案,然而政府藉由開發完成政策目標,故也成為本案利益相關人。
記者向台水公司高雄第七區處請求核實上述內容,發言人徐副處長表示,本案台水公司僅為地主,開發內容由得標廠商自行提出,不過對於記者提問本案屬於「6.5 GW 達標計畫」肩負政策目標與開發責任,他並未否認。
.jpg)
防災專家:依水土保持專業考量,應盡量減少剷平山頭
究竟本案是否有危及水土保持的公共安全?高雄市政府水利局水土保持科許股長表示,廠商確實有土方堆置違規,但並未嚴重到勒令停工,目前廠商亦提出變更水土保持設計,正進行審查。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土木工程系副教授單信瑜表示,本案既然已通過水土保持審查,若有足夠的分析設計審核並且在施工過程都符合計畫內容所述,在技術跟程序合法性上應該沒有爭議。
但如同居民的擔憂,就他而言也希望盡量不該削平山頭,更不該大幅度改變地形地貌。因為光電板底下是裸露的地面。一旦雨水沖刷,而植生被剷除,都會增加水土保持的挑戰。
環保人士:政策制度惹禍,應追究政府責任
長期關注光電發展與環境議題的環保人士陳祺忠認為,政府追求快速綠能發展,卻沒有政策配套,直到 2024 年 7 月,環境部才將山坡地開發設置光電納入環評,政府需對今日困境負起最大責任。
對於民眾開發前同意開發並接受廠商回饋方案,實際施工後又反悔,陳祺忠認為,指責村民貪圖小利前,應理解能源政策在國家主導下,把所有選項都導向開發,廠商雖有舉辦公開說明會,但民眾並未有足夠知識與工具來辨別利害關係,導致弱勢地區民眾只能被動妥協。
陳祺忠表示,本案暴露早期光電政策制度不健全、審查程序過於寬鬆,公眾應追究政策制定者與執行官員責任。
延伸閱讀:
註 1:按現在面板發電效率提升,1公頃約可換算為 1.5MW 裝置容量,
註 2:業者表示,受山坡地地形限制,實際開發總量目前僅有 45MW。但根據現場工程人員表示,目前還存在地方抗爭,村民要求退縮減少開挖山頭面積,最後實際能開發多少,未完工前無法準確估算。
台灣有綠電?搞笑,砍樹救綠電,平礁堡救綠電,哪一個是玩環保的。
“說明會事先協商好發電營運後每年給村子五十萬回饋金,結果開工第一年村長就說要「收驚費」,一戶兩千元,原本和山村只有三百戶,這三年來,和山村戶數年年增加,她暗諷「不知道是不是吃好道相報」”
現在就當有500戶了,每戶2000就一百萬,村子回饋金五十萬,請問營業後每年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