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堰塞湖災後至今兩週,在 1609 個災戶中,仍有 429 位災民無家可歸,暫居於國小、托兒所內的收容所與數個旅館中。因政策反覆變動,許多災民「被流浪」在不同處所,隨時需打包行李換地方。究竟要在收容所待多久?何時會有真正的安置重建方案?目前全無資訊,讓災民十分茫然。

決策反覆,災民安置陷入混亂
根據《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地方政府應設置收容中心、提供基本生活物資與安置空間,並配合中央統籌協調;然而目前的災民收容安置十分混亂,凸顯花蓮縣府作業似乎毫無章法。
以位於大進國小的收容所為例,因開學在即,4 日協調中心宣佈「學生遷離」至他校復學,隔日因家長反對改成「災民遷離」,後又改為部分學生原地不動、部分學生去其他學校,到了今(7)日,總協調官季連成最新宣布,所有學生都在原地復課,災民也不必遷離,並要求設立嚴格劃分的區域間隔,以確保學生上課時能夠完全不受干擾。
三天之內,三道命令,災民猶如被推來推去的棋子,只能在混亂中等待下一道指令。東華大學原住民族學院副教授黃盈豪批評,縣府政策一再反覆,讓現場人員無所適從。

收容所沒有隱私、生活條件不足,實非長久之計
大進國小家長會副會長蔡易霖今日與多位家長來到大進國小瞭解復課準備,家長們都表達對於安全性的擔慮。蔡易霖表示,家長們也都是災民,能夠感同身受大家的苦處。不過收容中心的住民生活沒有隱私、生活條件不足,還有人睡在走廊,學校實非長住的選項。
另一位家長也質疑,台糖旅館現在是官員入住,但許多房間是木質地板,可以開放給災民,收留更多人,「長官們也可以擠一擠啊,不能只要求也是災民的家長要共體時艱。」
混亂與茫然的情況,同樣出現在虎爺溫泉。日前也傳出災民要被撤離,因為旅館要對外營業,但消息不了了之。花蓮副縣長顏新章隨後又對災民表示,虎爺需撤離 80 人,不過縣府嚴正否認。
先前總協調官季連成要求縣府,不要讓災民睡在地下室,但狀況依舊,因此今日又再度要求縣府把虎爺溫泉地下室的住民移出,災民恐將又一次承受倉促決策的後果。

災民被邊緣化,資訊不足難以抉擇
政策反覆也顯示另一個問題:安置當事對象——災民,往往是最後才被通知的人。縣府在做出重大決定前,既沒有與災民協商,也未與家長等利害關係人討論,災民只是被動接受安排。
一名社工指出,大進國小收容住民中有近半數是原住民,但學校廣播關於便當發放、接駁車發車等訊息從未使用阿美族語,他多次向縣府反映,卻未獲改善,顯示原住民族群在安置作業中被忽視。
縣府調查缺位,虎爺安置災民不知未來規劃
家在林森路的鄭小姐表示,災後被要求進駐光復商工,後來商工也變成重災區,她又被撤離到虎爺溫泉,先是住在小木屋,不過原先預訂的旅客到來,她被轉到地下室,現在又回到旅館區,「不知道會不會再搬一次?」
鄭小姐提到,縣府沒有任何人來詢問是否需要長期安置,或許是她早出晚歸沒有遇到。但吳阿姨每天都待在旅館裡面,也不曾碰到任何縣府的人來調查,只有縣長來過三次,「要我們放心」,但未來不知何去何從,讓她無法安心。學士街的陳先生則表示,有聽說縣府要來問,「但目前還沒有來」。
長期駐地社工指出,縣府對「安置需求」的調查流於形式,僅憑名單逐戶詢問,結果「不在家比例極高」,無法得到有效資訊。他建議,應整合民政與村里系統橫向溝通,並讓災民掌握安置選項。他直言:「災民連有哪些選項都不知道,要如何判斷是否需要中繼安置?」

大進國小安置調查也不理想,災民無法掌握居住與返家時程
大進國小的安置調查也不理想。李小姐提到,學校隨時可能收回使用,父母感到非常不安,「沒有人來跟我們說明,到底還可以住多久?」李錦坤阿公多次表達感謝縣府與志工的照顧,但更希望知道何時能返家、返家是否安全,以及若無法返家,未來要住哪裡。
劉小姐則向《上下游》表示,縣府曾派員調查她的意向,「但我不知道要回答什麼?又沒有選項,要我怎麼說?」
劉小姐同時反映,在大禮堂居住超過 10 天,先前曾反映沒有冷氣、全身長滿汗疹,《上下游》詢問縣府時,行政暨研考處處長陳建村表示,因為是水冷式冷氣,「沒有水就無法運作」。今日記者再度到訪,自來水已恢復,校方總務主任卻表示,「現在天氣很涼,禮堂不需要開冷氣」。不過一、二樓收容教室的冷氣卻是終日開啟,形成明顯差別待遇,災民只能無奈苦笑。

災後安置四階段:從緊急收容到永久居所
台北市立大學城市發展學系暨研究所副教授兼系主任吳杰穎指出,依照學理,災後安置應分為四個階段。第一階段為短期收容(Emergency Shelter),災難初期提供災民緊急住宿,若災情迅速解除,災民可直接返家。
第二階段是中期的暫時收容(Temporary Shelter),時間比短期收容更長,可能約持續一個月左右,通常作為短期收容結束後的延伸安排。
第三階段為中繼安置(Temporary Housing),此階段是討論永久安置方案的重要過程。過去 921 地震興建的組合屋,即屬於此類。由於中繼屋的興建需時數月,如何銜接前一階段的暫時收容與中繼屋,是政府規劃上的關鍵。
最終的永久安置(Permanent Housing)則是長期居住的解決方案,例如莫拉克風災後興建的大愛村。
缺乏中期規劃、忽視原民集體需求
吳杰穎指出,花蓮縣府的安置作業偏離災後安置的基本學理,暴露出多項程序缺失。縣府未能預期短期安置時間會拉長,導致旅館或學校需要收回空間時,災民被迫多次遷移。
他強調,第二階段的「暫時收容(Temporary Shelter)」本應讓災民暫時穩定下來,並提供一段與族人、親友共同生活、討論未來安置或中繼方案的重要時間,但縣府未妥善規劃。在這樣的情況下,要調查災民是否需要中繼、甚至永久安置,會變得非常困難。
此外,他更批評縣府採取分散安置,忽視原住民社群的文化需求。原住民社會強調家族與部落連結,尤其年長災民更希望與家族共同居住。分散安置不僅與文化傳統不符,也削弱了族人集體討論與決策的可能。
縣府跨局處協調不足
吳杰穎認為花蓮縣政府在跨局處協調與應變中心的功能上表現薄弱。災害處理極需跨局處協調,但縣政府的各局處,包括教育局(處理學校)、社會處(處理安置)、以及觀光或工務局(負責協調旅館的部門),似乎各自為政,缺乏彼此聯繫與協調,沒能將跨部門的方案協調出來,這顯示縣長層級可能沒有意識到許多事情需要他出面整合。
最後,在風險評估與資訊統計方面,縣府也有重大缺失。政府並未清楚告知民眾未來未解除的堰塞湖風險,導致民眾無法決定是否可以返家或需要中繼屋,進而使得政府無法有效統計需要中繼屋的人數。
資訊回報失真
吳杰穎指出,縣府應每天公布最新的統計進度,即使數字會變動也沒有關係。然而,縣府卻持續重複提及最嚴重的「89 戶」受災戶,沒有任何更新的數字。
更令吳杰穎擔憂的是,縣府在與中央的資訊傳遞中出現偏差,例如部落青年將災區求助資訊傳達給中央後,花蓮縣民政處的回報卻稱「部落不需要協助」,導致中央的決策失準。而這種資訊偏差可能源於地方政府問錯了溝通對象,例如詢問了與縣府關係較好的長輩或村長/頭目,而非廣泛且準確地掌握災民的真實需求。
學者調查:近半災民需縣府安置
東華大學原住民族學院副教授黃盈豪自災後即針對大進國小、大全托兒所及部分光復國小的收容住戶進行訪談,共訪談 109 戶、含同住家人 258 人。受訪者以高齡長者為主(63.3%),近半數為原住民族(48.6%)。
根據統計,若收容安置告一段落,僅 11% 住民能依親、4.6% 打算租屋、3.7% 表示另有住宅,其餘近半數(47.7%)需縣府安排後續住宿。其中,22 戶房屋尚在整理,未來可望返家,但另有 27 戶房屋毀損嚴重,必須仰賴政府協助。
不過,黃盈豪坦言,他無法取得縣府資料,不確定統計是否涵蓋「佛祖街」的 89 戶。他已將調查結果交給縣府,但最終是否採納,「就不是我能過問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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