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及台灣綠能最大苦主,彰化芳苑堪稱「最風光」,外海插滿數百支風機,爭奪漁場;離岸風場電纜登陸,破壞芳苑潮間帶珍貴濕地;陸地上則被 50 座陸域風機包夾,居民受眩影、噪音所苦;國產署日前欲釋出 600 公頃農地種電,居民多年抗爭疲於奔命。
如今開發壓力再度加碼,廠商在傳統文蛤專養的漢寶養殖區,規劃開發 40 公頃室內漁電共生養白蝦,因室內漁電共生免環評,伴隨開發帶來的環境、排水防洪衝擊難以規範,讓地方充滿質疑。

村長:室內漁電與露天養殖性質完全不同,空間使用互相干擾
本案為光宜科技公司出資開發 40 公頃室內型漁電共生,光浴公司進行土地整合開發、建設及漁業管理,艾滴公司擔任技術顧問,負責設備規格制訂跟養殖技術 SOP。開發商於 9 月底舉辦地方說明會,地方居民與環團都出席,表達強烈的疑慮。
漢寶村長鄭鵬豐表示,漢寶原本是清一色開闊的露天文蛤養殖區,若要開發 40 公頃室內養殖場,會遮蔽鄰近魚塭日照,且室內養殖場無法容納雨水,排水都得由其他魚塭去承接,讓養殖風險大增。此外,室內養殖場需回填土方,過往魚塭回填廢土爭議不斷,土質安全性如何保證?
鄭鵬豐補充,漢寶的養殖戶也向他抱怨過,現在已經完工運轉的首座室內漁電示範場,完全用鐵皮包覆,透過抽風機排出來的熱風影響到旁邊養殖池溫度,而且漁電共生示範場曾經發生蝦群暴斃,員工直接將死蝦倒入排水溝,污染魚塭共用水源。

村長:露天魚塭有滯洪池效果,全部填平將導致村莊淹水
除了改變原有養殖環境,地方亦擔心室內漁電共生對整體防洪造成影響。福寶村村長黃耀輝表示,魚塭雖然容量有限,但若遇突發性強降雨,由魚塭暫時承接,再透過既有排水管線排放,仍比雨水無緩衝地直接注入村莊低窪區來得安全。他強調,魚塭在防洪上的角色不可或缺,一旦被填高改作設施型漁電,村莊防洪韌性將大幅下降。
記者查詢水利署資料發現,漢寶一帶本來就是易淹水區,單日降雨 350 毫米時,就有 0.5 至 1 公尺的淹水潛勢。如果連魚塭的滯洪功能都喪失,未來暴雨來臨時,村莊恐怕更難倖免。

蛤專區淪光電試驗場?漁民批政府自打嘴巴
彰化縣養殖協會執行長楊福錦指出,漢寶村共有 600 多公頃魚塭,其中有 406 公頃被漁業署劃為「文蛤養殖專區」,並投入補助興建水路等公共設施。然而,光宜規劃的漁電共生範圍,部分就落在專區內。業者聲稱未來不再養文蛤,全面改為室內養殖白蝦,楊福錦語氣中充滿無奈:「既然如此,那劃設專區還有什麼意義?」
他強調,彰化文蛤養殖歷史悠久,產業鏈早已完整,如果養殖面積被壓縮,恐怕不只是單一漁民的生計受影響,還會牽動整條產業鏈,造成整體養殖產業動搖。
黃耀輝則感嘆,彰化沿海原為農地,因土壤鹽化嚴重才逐漸轉為魚塭,居民從農轉漁,展現強大生存韌性。政府當年劃定文蛤專區,如今卻允許光電業者進駐蓋廠房養白蝦,削弱專區功能,他直言:「不知政府在想什麼?」
.jpg)
彰化環團:開發40公頃卻免環評,對環境無保障
彰化環盟總幹事施月英認為,漢寶養殖區屬於重要候鳥棲息地,尤其是清一色文蛤養殖專業區,在這裡開發 40 座室內型案場,包括填土、蓋建物、影響地下水,卻無需環評,對環境毫無保障。
施月英也指出,40 公頃填平需要超大量土方,該公司的第一案示範案場,過去曾被拍攝到有營建剩餘土石方再製級配料回填紀錄,不符合農業部《農發條例施行細則》2-1 規範農地回填須為「可耕作土壤」類別,造成地方質疑利用漁電共生回填,難以讓居民感到信任。
彰化鳥會理事謝孟霖質疑,將傳統魚塭填平開發為室內養殖場,將減損整個棲地功能,對此劇烈地表改變,他深表疑慮。

鄉長:芳苑已是風、光電重災區,再加上漁電,擔憂生計生態不保
芳苑鄉長林保玲沉痛指出,芳苑如今被迫吞下風、光、漁電,卻沒有人替鄉民設想後果。漁電共生 20 年後,土地要如何恢復成農牧用地?林保玲批評,政府對芳苑「取盡所能」,卻無人為鄉民發聲,「芳苑鄉的活路,誰來留?」
芳苑鄉公所主任秘書陳智皓表示,根據經濟部能源署制定的「彰化縣芳苑鄉高生態敏感區漁電共生開發管理機制」,漢寶村剛好位於環 5 範圍,專家及保育機關均指出此區域魚塭具生態棲地功能具有不可替代性,如今廠商申請室內漁電共生,但屋頂光電卻不需環社檢核。
即便鄉公所反映是新建建物在魚塭上,按理應該重新檢驗環境影響,但中央機關互踢皮球,至今未回覆鄉公所。
陳智皓也表示,廠商為迴避發電量二千瓩以上需經中央審查電業執照,且整體申請程序較為繁複,因此案場分散登記在二千瓩以下,只要地方主管機關審查即可,眾多疑慮卻未得到中央回應。

租約爭議,屋頂型恐讓傳統養殖戶無從參與
漢寶村文蛤養殖漁民陳炳旭表示,他家自有兩公頃多文蛤池,加上承租的面積,總計約七公頃。近年養殖越來越困難,將部分魚塭租給光電業者,可增加收入。但他強調,漁電共生不應採屋頂型,文蛤養殖戶無法參與;相較之下,地面型仍有六成露天魚塭可養,他認為應由漁民主導案場設計,保障工作權。
陳炳旭指出,業者支付每公頃租金 40 萬元,租期 20 年,但租約未說明光電案場型態,也沒有任何設計細節。更啟人疑竇的是,原本是五年一約,簽約兩年後卻被要求換約,改由另一家廠商接手。雖然租約內容完全相同,但換約讓他心中感到不安。
黃耀輝補充,據他了解,所有租約都只寫「光電開發」,未明確說明光電型態。若是露天漁電共生,雖僅剩六成面積可養殖,但若光電業者承諾免收這六成的租金,以每公頃十萬元計算,漁民可少繳六萬租金,略有補貼;但若業者轉型為室內養殖廠,這些期望恐怕都將落空。

利用漁電案場回填違規級配料;業者:已簽切結書不再使用
針對地方多項質疑,開發方光宜科技公司開發處長謝雄任表示,案場開發計畫須經過水利技師計算,案場範圍內也會設計箱涵容納雨水,開發之後的地表逕流量跟開發前須相等,也必須通過水利單位出流管制審查,不會對地區造成額外排水負擔。
至於回填土方使用問題,謝雄任表示,回填方式已向縣府出具切結書,會以水庫清淤土為主,為適合農業種植之土壤,不會使用含有磚瓦玻璃等營建剩餘土方或營建廢棄物。

業者:生態衝擊有對策
謝雄任表示,示範廠測試營運期間,產生「死蝦排放」為操作疏失,不會再犯,未來建置養殖廠均設有汙水處理池,所有養殖尾水會先經汙水處理池處理,達到養殖廢水排放標準才排入潮溝。
針對野鳥保育問題,謝雄任表示,本案雖無須環評,但各案場都會提供 10% 戶外區域作為鳥類棲息使用,也會聽取環保及保育團體建言,目前已經完成兩個季度的生態調查,也會提出生態衝擊因應對策,相關內容也會送交內政部海岸管理審查委員會審查。
業者:開發室內型漁電案場,由文蛤改為養蝦有必要性
負責開發與養殖管理的光浴科技副總經理黃宇中說明,國內白蝦需求一年有八成倚賴進口,有五萬公噸缺口,一個案場可生產約 30、40 噸,40 公頃產量約 1200 噸,遠遠不及需求,發展空間還很大,室內型才是真正可以帶動漁業升級的方式。他們打算養殖25 尾斤大蝦,可與國外進口的冷凍白蝦區隔市場。
黃宇中強調,該公司是真養殖,「如果要假養殖就用地面型就好,何必還花那麼多投資蓋設備」,歡迎鄉親一起來監督。
漁業專家:台灣室內養蝦難獲利,須靠光電補貼
湧升海洋創辦人徐承堉表示,台灣若單純依靠室內設施養蝦並不可行,問題關鍵並非技術,而是經濟效益。至今沒有任何一家業者能僅靠室內養蝦賺錢,包括金車與國內頂尖大學合作的案例,最後都因成本過高而失敗。台灣養殖規模過小、飼料完全依賴進口,又缺乏自有蝦苗,在價格上缺乏競爭力,即便打出「智慧養殖」口號,也難改變「划不划算」的問題。
他強調,若要推動室內養蝦,唯一可行的方式就是依靠光電收益的補貼。只有當光電業者願意犧牲部分發電利潤,補貼養蝦場的營運成本,室內養蝦才可能具備競爭力。若業者聲稱光電、養殖都能賺錢,那是不切實際的想像。
徐承堉提醒,示範場若養出成功案例,多半是「不計成本」的展示,並不代表經營模式能長期存活。換言之,光宜在芳苑魚塭推動的室內型白蝦養殖,若沒有光電利潤補貼,恐怕難以真正站得住腳。長此以往,恐怕又會走上「假養殖、真種電」的套路。
延伸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