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創生已成為台灣顯學,今年更被定義為地方創生元年。但有鑒於凝聚社會共識、各部會資源串接、政策穩定延續性、地方創生法規障礙等問題,各界積極討論比照日本制定地方創生專法。立法委員吳思瑤、余宛如、郭國文、蘇巧慧等人7日召開公聽會,從法制面討論立專法需求。
吳思瑤表示,地方創生第一階段需要先建立社會意識,成為全民運動。第二階段為國發會政策先行,中央、地方、民間先去做,累積經驗。第三階段,累積相當經驗值後再完善法治,讓地方創生盡可能百花齊放,排除法規障礙。目前台灣正處於第一、二階段,因此第一次以立專法為主軸召開公聽會,收集各界意見。
「地方創生在各界及政府努力下從『零』邁進『一』,而地方創生專法是要從『一』走到『一百』,解決地方推動創生實際遇到的法規障礙。」余宛如日前舉辦「社區小旅行合法納管公聽會」,就是為解決地方生態旅行違反觀光發展條例的困境。且在國家公園保留地、原住民保留地、土地重劃區從事活動都會受到限制,「只要碰到法規往往曠日費時,變成地方創生阻礙。」
地方創生專法:滾動檢討、排除法規障礙
農村發展基金會董事長謝志誠及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黃銘傑率先提出各自地方創生專法草案版本。謝志誠提出相對概念性的版本,以訂定大原則、彈性的方向為主,並延續目前國發會推動方向。主要透過法制化,讓國發會戰略計劃具有法律位階、社會得以深入討論。其中提出地方創生專法作為上位計畫,至少每四年滾動檢討一次。
他指出,未來中央相關部會應該帶著預算、計畫,直接站在第一線,國發會在幕後統籌、調整,但現在狀況卻完全相反,「國發會創新思維跟操作習性需要再磨合。」
排除大企業,給予地方創生企業優惠
「如果地方創生只是宣示元年,未來是否能持續?地方創生實際是否能突破法規障礙?」黃銘傑提出專法草案,希望鄉鎮區公所有改變地方的決心,由地方政府主導地方創生計畫。考量某些區域地方政府專業不足,主管機關可以指定地方創生特區協助擬定計畫。
該草案更具體提出配套措施,包括針對地方創生企業,因為具有經營風險,應給予融資、租稅、金融等優惠,但限定特定企業才可成為地方創生企業,並非優惠一般大企業。另外,選拔優良地方創生團體,承接政府委託優良計畫。此外,日本針對各特區特色及需求,在國家戰略特區法中修正適用於特區的法規,促進地方發展,因此台灣地方創生專法也應該設立特區排除其他法律適用,給予更彈性的法規使用。
立專法有助於凝聚社會危機感、政策穩定
台北醫學大學跨領域學院執行長吳明錡長期推動USR計畫,他認為地方創生立專法有助於政策穩定性。當初日本地方創生法送至國會討論時,不僅提升國家、國民共同危機感,「且立法能夠確保未來誰當家都一樣,政策能夠穩定走下去,成為大家共同目標。」他更指出,日本地方大學為重要智庫,京都就設立大學政策推動局,協調都內學校積極對接地方產業發展。
「人口問題都是口號,從中央到地方完全沒有病識感。」台灣城鄉發展學會理事長吳勁毅以實際案例闡述立法重要性。地方創生推動主體為地方鄉鎮公所,但大家長期不信任鄉鎮公所,且過去社區總體營造、農村再生計畫,中央都未協助鄉鎮公所如何成為地方的主人。此次國發會將地方創生主體落在鄉鎮公所,是歷史上很大的一步,立法更有助於確認鄉鎮公所主動性。
「花東青年返鄉最大困難不是沒工作機會,而是找不到房子住。」吳勁毅說明,都市有社會住宅,但法律上卻沒有鄉村版社會住宅,地方若要撥用國公有閒置空間,卻有多項法規限制。是否針對地方創生戰略特區給予特別條款鬆綁,立法就有它重要性。
地方困境:老街經營民宿違法、著力觀光卻無法支撐地方
對於地方青年實際面臨的障礙,蘭城巷弄負責人彭仁鴻在頭城老街舉辦藝術季,吸引關係人口、國內外創意人才聚集小鎮,並入選觀光局評選的「經典漫遊小鎮」。但老街位在都市計畫區,有法規上限制無法經營民宿,他希望未來能突破此法規障礙,有更彈性的運用空間。甘樂文創專案經理黃偉峰則舉例,團隊長期在三峽從事設計翻轉城鄉,有企業想要投資團隊,卻不確定是否可以減稅,降低投資意願。
金瓜三號共同創辦人、長期投入地方並關注地方創生的胡庭碩認為,過去政府計畫急著做出成果,但應該長期經營,以十年為一單位投資地方,「不要每年都想做新的事」。他舉例,加拿大政府長期投資當地公司,包括非營利幼稚園、販售當地物產的超商、使用當地物產的飲料店。
胡庭碩質疑,政府放許多資源力量在推動觀光業,但瑞芳觀光著名,旅客量多,卻在人口、產業整體評估上為弱勢,成為地方創生優先推動區之一。「放這麼多力量在觀光業,是正確做法嗎?它有力量支持地方嗎?」他直指,「鄉村沒有人、沒有故事,台灣人還是台灣人嗎?」但到底什麼是台灣人,這概念卻沒被喊出來,認同感並未在地方創生中引起討論共鳴。
國發會:立法緩不濟急,先挽起袖子做
對於各界提出的質疑,相關執行單位也在公聽會上回應。國發會主委陳美伶直指,台灣發展長期「重北輕南」、「重西輕東」,人口分布、基礎建設等非常不均衡。「以人體來說,身體各細胞、部位都健康才是健康的人,國發會就是要達到均衡台灣、全島健康的目標。」因此提出國安層級的地方創生戰略計劃。
陳美伶坦承,過去多項政府計畫並未達成讓人回流、留在鄉下的目標,因此地方創生核心內容就是以人為本,讓人口回流至自己的故鄉。要留住人口,就必須創造就業機會,而這產業必須找出地方的DNA,找出最適合的產業,「鄉鎮市不要抄襲別人產業,要發展自己的DNA。」並且排除過去補助地方思維,強調投資代替補助才能延續。
「如果凡事都先等立法完成,不僅緩不濟急,最後可能不了了之。」陳美伶強調,現在就是挽起袖子先做,未來若碰到法治問題再來克服。她指出,並非一定要立專法才能鬆綁法規,許多法規母法其實非常寬鬆彈性,重點在於子法限縮範圍。
目前地方創生實施過程已鬆綁許多法規,像是財經法規鬆綁467項,排除投資障礙。地方小旅行也鬆綁法規,不需要具備導遊資格、旅行社登記等。「目前最大的問題是台灣稅制無法實施故鄉稅。」如果非要立法,希望首先解決故鄉稅問題。
捐贈地方全額扣除所得稅、地方小旅行不受觀光條例限制
針對企業投資地方創生租稅優惠、故鄉稅,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李怡慧解釋,只要企業或個人捐錢至地方創生專戶,皆可以所得稅方式全額扣除捐贈金額。針對地方創生企業租稅減免,她則認為過去相關執行經驗效果有限,不贊成採行地區性租稅減免。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副處長蘇文玲則指出,為緩解地方創生企業資金困難,國發會撥列專款二十億元信用保證基金,讓銀行能順利借錢給社會企業及地方創生企業。去年也撥列3.5億元預算,用於協助地方企業直接提案挹注地方。
對於近日爭議的地方小旅行法規障礙,交通部觀光局副局長周廷彰說明,地方生態文化體驗可能與觀光發展條例衝突。目前已做法規解釋,只要未涉及旅行業業務,就不受觀光發展條例限制,不需要申請執照。另外,考量地方企業資本不足,未來也將修正旅行業資本額從300萬元降至150萬元,降低門檻讓更多人加入。
(為能深刻掌握在台灣現實脈絡下的鄉村發展與地方創生,《上下游》與「財團法人農村發展基金會」合作「鄉村發展專題」,以系列文章探討台灣現況與日本政策動態,閱讀全系列文章請點選這裡)
樓上的小姐
這麼說就不對了,地方創生會報也是立委率先提出,行政院才設立的,怎麼會變成是立委突然露臉呢?
創生會報也是立委率先提出
地方創生會報也是立委率先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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