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小農加工場?作業面積上限60坪,僅限農友農民團體,農糧水產林產都可申請

12月3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修正草案,賦予小農加工正式法源,農委會昨(10)日說明草案內容,農林水產的加工室內面積以200平方公尺(約60坪)為限(冷鏈及囤貨區域不在此限),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限制室內作業區面積等於是限制規模,加上申請人必須為農民、農民團體,原料也必須100%國產,杜絕農地工廠出現的可能性。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國內農產品有三到四成用作加工,許多農民已有合乎規範的加工設備,進行初級加工,取得證照可讓農民提高農產品價值,增加收入,此證照也能溯源,進而也提高對消費者的保障。

漁產也納入小型加工場的核准範圍(上下游資料照)

農民或農民團體通過考試、設備及原料符合規定才可申請

過去加工場登記歸經濟部,而食安管理歸食藥署,本次增訂《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18條,作為納管農產品初級加工場之上位法源,未來農產品的初級加工場權責機關將由農委會負責,法案上路後,由各地方政府受理申請及發證。

未來農民或農民團體必須先完成加工技術及食品安員衛生的教育訓練40小時以上,並通過考試,加工設施符合GHP第一章及第二章規定,原料使用國產溯源、產銷履歷、有機驗證、有機轉型期等農產品,方可申請登記為農產品初級加工場。

農民必須先向各地公所取得農地的容許使用,再比照衛福部衛生標準蓋合法加工室,最後向地方政府登記取證,發給初級加工場登記證後,此證可在網路上追溯生產資訊。

農地加工場以200公尺為限,防範變相農地工廠

對於在原有農地上之農舍內做初級加工的農民,農糧署運銷加工組科長尤俊人說明,法定農舍內僅供住宿用,若要取得合法加工使用,要向各地的農業及建管單位申請用途變更及容許使用,並符合原料、加工方式及衛生標準等條件,則可申請。

農糧、水產、林產類加工作業區,用途登記則必須為「農糧產品加工室」、「水產品初級加工設施」、「林業機具室」,而農林水產的加工室內面積以200平方公尺為限。陳吉仲說明,冷鏈及囤貨區域不在此限,限制室內作業區面積等於是限制規模,也是為了防範農地工廠重演。

對於外界質疑此法上路是變相開放農地工廠,陳吉仲表示,此法僅是讓小規模農民能取得工廠執照,以便有更多銷售機會,法規已經以作業區空間來限制規模,而申請人必須為農民、農民團體,原料也必須100%國產,多數食品大廠有其成本考量,並不會循此途徑。

不在正面表列要通過產銷履歷、有機加工驗

優先推動中正面表列的加工方式及品項有農糧、水產、林產。農糧類的加工方式有乾燥、粉碎、碾製、焙炒等4類,另通過產銷履歷或有機等加工驗證者也可申請,水產類有分級、二(三)去、分切、汆燙、熟成及乾燥等6類,林產類則有造材、製材、製炭、蒸餾及粉碎研磨等5類。

 

農糧署運銷加工組組長林鈴娜表示,法案中規定產品包裝外層上要標上「初級加工場證」及產品序號。目前未在表列中的特定品項及其加工範圍,例如蜂蜜及果醬,產品本身要先取得產銷履歷加工驗證或有機加工驗證,或是通過中央主管機關專案審查,才能在標示上加入初級加工場證。

針對果醬,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博士王憶鎧說明,農糧加工室本來就可以製作果乾及果醬,但果醬若也想標示場證,其主原料同樣要遵守規範,而調味材料不可使用人工添加物,僅能用糖、鹽、原型材料如香草、肉桂等,外添加物如醋,則必須通過衛福部食安標準,自家釀成的果醋不適用。

特定品項及其加工範圍中不包含醃漬、發酵、製糖、植物油脂之萃取及精練,尤俊人說明,醃漬會有廢水疑慮,發酵則有微生物風險,植物油脂包含花生油、芝麻油等,以上這些高風險高污染品項無法掌握,因此暫不開放。

至少一位作業人員通過食安訓練,專業人員到場稽核

草案內容也規定,加工場內的至少一位以上作業人員取得加工技術及食安訓練40小時及格證書,水產需再加食品安全管制系統30小時教育訓練。目前已經有308位通過考試,陳吉仲表示,食品要求的規格比農產品更高,因此嚴格的時數規範是必要的。

目前農委會已於七個場所設置打樣中心,包含農試所、茶改場魚池分場及農改場,尤俊人表示,正面表列的品項全都可以打樣,而未來教育訓練課程及考試都會在打樣中心進行。

農委會建立法規和制度後,未來第一線受理申請的是各鄉鎮公所,各地縣市政府及衛生局執行審查和現場查核。教育訓練場所則在各地農改場打樣中心進行,並由農改場、各大專院校農學院、食工所協助培養師資、人員培訓。

農糧署署長胡忠一說明,未來現地查核除了各地方政府單位,農糧署、漁業署及林務局也會有派人到場查核,現已培育種子師資20人,正在培訓人員400人,以因應未來申請及輔導需求。

取得執照後每年複驗,盛產時突襲檢查

「即使取得執照,也不代表沒事了。」王憶鎧說明,取得執照後,地方政府每年會做通知複查一次,而農糧署等中央單位則每年做一次不通知查核,鎖定在特定作物的盛產季節,以確保加工場有符合食品、衛生、無污染規範。

林鈴娜說明,此查核可確認農民使否使用合格國產材料、有無販售及製作未申請品項。她強調:「若遭檢舉、查核後發現有違規之實,會立即撤照!」

主攻中小型通路,主婦聯盟消費合作社支持

而對於加工的後端通路及去向,尤俊人表示,目前接洽到的通路中主婦聯盟消費合作社是大力支持的,但如全聯、家樂福等大型連鎖通路,仍要以食品級加工廠標準。他補充,小農加工室的好處在於以最新鮮的原料進行加工,但小農的規模及產量都不足以應付大型通路,未來銷售管道中小型的通路為主,和現有大型通路及食品級工廠做出區隔。

谷芳有機茶園李昌峻表示,過去自己的茶葉僅有有機驗證及綠保標章,現行取得初級加工場執照,對於未來銷售更有利,也讓支持自己的消費者更安心。「重點是要讓農民也有食安衛生觀念。」他認為,此法案的通過會讓農民更重視農產品的品質及衛生,即便農民去上課沒有通過考試,也是在慢慢建立觀念。

目前已有308位通過考試,未來有問題可洽詢

透過經濟部五年的統計,第一階段符合申請的有五百多戶,胡忠一說明,農民取得執照後,不只可內銷,也具備外銷的競爭力。農委會預估,年產值可增加約20億元,提高農產品加工量每年達7萬5,000公噸,有助於穩定產銷、提升整體農業產值。

後續農產品若有疑慮,尤俊人表示,食安問題仍歸衛福部,但若農民、民眾有疑慮,可洽詢中台灣創新園區(049-2009118/0800-037038),在投入產品開發前後任何問題,包含食安法規、原物料媒合、打樣、通路推廣等,都可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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