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污染違章工廠毒害魚米之鄉,經濟部清查卻不公開名單,環團批《工輔法》虛有其表

魚米之鄉竟然潛伏食安危機根源,就是農地上的中高污染工廠!地球公民基金會、彰化環保聯盟、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環團昨日(9/8)召開記者會,控訴全台農地違章中,至少有1467家工廠具中、高度污染疑慮,讓周邊農田暴露於重金屬及化學品危害當中,生產的稻米蔬菜可能含有違法偷排的有毒物質,被民眾吃下肚。

經濟部曾經耗費七千多萬元,清查新增違章工廠區位及屬性,卻遲遲不願意公開這些工廠的名單和位置。環團痛批,政府以污染危害無法確認為由,放任中、高污染違章工廠繼續存在於鄉間,成為食安與環境危機的未爆彈。

違章工廠亂排重金屬,綠牡蠣再現

彰化環保聯盟執行秘書吳慧君特別從鹿港洋仔厝溪口帶來野生石蚵,當地由於農地違章工廠污水排放溪流,導致石蚵長期受到重金屬污染,呈現綠色跟土黃色的恐怖顏色。吳強調,「當大家都在擔心瘦肉精的食安危機,但是農業縣的漁產、蔬菜卻面臨更迫切的污染危害。」

彰化受到重金屬污染的牡蠣,肉質呈現異常的黃綠色。(攝影/林吉洋)

吳慧君表示,彰化縣是農地工廠淪陷最慘重的縣市,彰化公告列管污染農地有924筆,將近149公頃,相當於5.7個大安森林公園,超標的重金屬有銅、鋅、鎳、汞、鎘、鉻、砷、鉛。這些污染源無法完全消除,農地永久失去生產力之外,更隨著雨水持續流出污染物質到農地及沿海地區,受影響的農漁產品持續輸出到市場,危害至今仍無法修補。

環團批經濟部資訊不公開,《工輔法》形同虛有其表

根據經濟部資料,有314家中高污染違章工廠竟就地合法、登記為臨時工廠,還有1153家未登記的中高污染工廠,但經濟部拒絕公布名單與位置。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指出,經濟部在9月2號公布《工廠管理輔導法》子法《非屬低污染之既有未登記工廠轉型遷廠或關廠及輔導期限處理原則》(下稱:中高污遷廠原則)規範中、高污染的農地違章工廠必須在六年內轉型、關廠或遷廠,然而在目前違章工廠持續猛增情況下,根本毫無嚇阻力量。

蔡中岳表示,《中高污遷廠原則》根本虛有其表,並無明確遷廠規劃,僅讓廠商繼續拖延,農地淪為違章的犯罪天堂。蔡指出,經濟部花納稅人7千萬清查,掌握1467家中、高污染工廠,應公告其危害屬性及地點,才能形成遷廠壓力,遏止廠商觀望心態。

蔡中岳呼籲中高污染農地工廠遷廠問題,應成立專責機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單一職能恐怕不足。(攝影/林吉洋)

政府未提供轉型配套,業者面臨關廠,不如冒險繼續違法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郭鴻儀也表示,《中高污遷廠原則》只有目標沒有具體作為,政府未出面主導產業鏈聚落遷移,也未提供土地與低利借貸管道,讓這些多屬於中小企業規模的中高污產業不敢轉型或遷廠,最終只能選擇關閉。

郭也指出,《中高污遷廠原則》要求業者在2021年3月19日前提出轉型、遷廠或關廠計畫,然而各縣市政府相關輔導計畫仍遲滯不前,業者在轉型期間面對的困境如產業聚落消失、資金調度需求,政府完全沒有提出協助立場的配套措施。即便新法通過,中高污染工廠仍是繼續擺爛。

政府持續為農地排污工廠遮掩,黑心工廠繼續偷排危害食安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曾虹文表示,綠盟整合有限環境違規資料、農地圖資、工廠許可證及稅籍資料等,找出違反環保法規遭開罰農地工廠266家,其中包括電鍍業等中高污染產業。以去年遭環保督察大隊查獲偷排電鍍水的「勇富企業社」為例,重金屬鋅超標4倍、pH值3.0達超酸等級,嚴重傷害周邊農田,生產的蔬果稻米流向市場後更不知去向。

曾認為,政府已經花納稅人七千萬清查違章工廠,若不公開清查結果,等同於為違章工廠「遮掩劣跡」。如果繼續放任農地違章,造成污染持續的空窗期,她要求政府應立即公開農地工廠清查結果,讓民間參與監督。

曾虹文認為政府拒不公開違章工廠的污染廠址資訊,形同為違法業者遮掩劣跡。(攝影/林吉洋)

公務員無奈手指往上比,暗示首長態度才是關鍵

新竹市議員廖子齊表示,「新竹市府以資料有誤待確認、為避免造成業者困擾為由,拒不公開有污染危害的違章工廠資訊。」她認為,地方政府消極執法才是業者持續僥倖態度的根源。她曾經向權責單位追問,未料公務人員「無奈手指向上比兩下」,暗示地方首長態度才是關鍵,礙於民意代表、選舉壓力等,讓基層公務人員處置違章工廠動輒得咎。

廖子齊指出,民代「介入關說」是地方政治生態一部分、甚至耳聞「擋拆費用」一說。民代跟業者,透過選舉已形成利益共生體。如果有民眾檢舉污染危害,廠家也會抱怨獲利受侵蝕,揚言裁員關廠,但實際上這是一種「錯誤的因果連結」,廠商在農地生產早已獲利滿滿,遷廠、轉型或改善排污設備,是最基本的義務。

廖認為,公眾監督對處理違章工廠問題十分重要,需要社會多元溝通。舉例來說,科學園區下游香山區曾遭受過「綠牡蠣」、「鎘稻米」事件刺激,對於工業帶來的好與壞都承受過,因此民眾大多願意關注違章工廠污染問題。

問題非單一部會能解決,日本50年前成立跨部會「公害防止事業團」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吳沅諭認為,違章遷廠問題必須提高層級,目前僅由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的權責無法解決。他指出,日本在1970年代同樣面對產業過度擴張導致噪音、水污、空污,當時日本政府展現決心,從中央與地方調派環保、財務與經發部門人力,成立兩百多人的專責組織「公害防止事業團」,政府投入2兆日圓帶動企業20兆投資防治,不僅根治產業污染危機,更促進中小企業升級。

川崎生態工業城家電回收工廠透明化回收洗衣機製程。(圖片提供/地球公民基金會)

吳沅諭也批評,「反觀台灣處理違章工廠問題,竟然是《工輔法》越修越爛,314家中高污染違章工廠竟能通過臨時登記就地合法。」且政府職權分散、多頭馬車情況下,違章問題形同「翻車」。她也強調,全台「不會只有1467家中高污染的違章工廠」,政府開誠布公揭露資訊才能解決問題。

農地工廠危害國產農漁產品信心,政府應資訊公開讓民間參與監督

環團認為,經濟部已掌握中高污染農地工廠名單1467家,應公布業者的地址與資訊與產業別,讓民間參與監督,更應對流入市場的食物安全負起責任,維護民眾對國產農漁產品信心,兌現政府清理違章工廠亂象的承諾。

環團也呼籲,政府應由農業、環保、經發等單位共同研擬計畫,成立專責機構輔導廠商,協調提供聯合貸款與遷廠用地,並媒合工業用地形成聚落,才有可能提高廠商意願,配合政策轉型。

經濟部回應:地方政府應將未登工廠斷水斷電,將全力協調各行政主管機關

經濟部中辦於傍晚發文回應,強調已經「致力於杜絕農地違法使用,依照工輔法第28條之1規定,就新增未登記工廠依法執行相關措施,地方主管機關應予以斷水、斷電。針對環團指控之中、高污染工廠,該部9月2日發布處理原則,提供法源依據,地方主管機關應訂期限,輔導業者轉型、遷廠或關廠。經濟部強調,非如外界所稱違章工廠將就地合法,地方主管機關應依業者所提計畫輔導2至4年(至多得申請展延到6年)。「拒不配合者,予以斷水、斷電及拆除」。

換言之,經濟部將責任推卸給地方主管機關,不願越過地方政府採取更強勢之作為。然而地方政府不分黨派,違章工廠處置進度均如牛步,經濟部的宣示恐怕難以令輿論信服,就民間期待與兌現總統政見而言,仍有相當落差。

日本與台灣在違章工廠處理策略比較表(圖片提供/地球公民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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