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寫手

農地:伏貼永恆而來的大地文化遺產 (下)

農地:伏貼永恆的大地文化遺產
談談義大利世界遺產「歐爾恰山谷文化景觀」Val d’Orcia)[註1]

[下]

     201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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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談了農業遺產的兩大系統,現在介紹這個以農業地景價值為本而影響文化遺產發展導向的義大利案例—歐爾恰山谷文化景觀。

義大利是目前擁有世界遺產數量最多的國家,共有47個,類型豐富,理念新穎。歐爾恰山谷文化景觀Val d’Orcia在2004年獲得列名,成為一個強調以農業取代商業、以人文復興光榮的特殊案例。


[上篇]:https://www.newsmarket.com.tw/Article_Single.aspx?ID=932

 

 

參.世界遺產經典範例歐爾恰山谷文化景觀Val d’Orcia

 

3-1歐爾恰山谷文化景觀背景

3-1-1       簡介

歐爾恰山谷位於現今義大利托斯卡尼區的西耶納省(Siena),涵括五個城鎮與周邊文化地景:Pienza、Montalcino、San Quirico d’Orcia、Castiglion d’Orcia和Radicofani,其中的皮恩札歷史中心(Pienza, 15世紀教宗庇護二世主持重建的「理想城市」)已於1996列名世界遺產。(圖4)

本區歷史可一脈溯至史前時代,在羅馬時期已扮演重要角色,中世紀時即依賴農業,11世紀已匯聚了一些修道院與村落。到了13~14世紀,農業更為興盛,經濟崛起,是西耶納共和國所在地,被稱為「托斯卡尼的心臟」,一條重要朝聖路徑Fracigena大道(Via Fracigena)從中穿越連結了歐洲內陸與羅馬。

4: Val d’Orcia歐爾恰山谷文化景觀的地理位置
製圖:H.J. Lin
底圖:左-Nomination file of Val d’Orcia, 右上-wiki,右下-UNESCO WHC

文藝復興初期的義大利,由五個王國割據,戰爭頻仍,傭兵軍閥四處受僱於願意付費的君王,局勢紛擾。最大的政治中心是托斯卡尼區的佛羅倫斯城,當時與政教形成三足鼎立的著名銀行商賈麥迪奇家族,便是佛羅倫斯城中凝聚權力野望和推動藝術發展的關鍵核心。

西耶納共和國位於佛羅倫斯共和國南邊,14世紀開始即施行著所謂的「Buon Govern,稱為好政府)」制度,政治安定之後,文藝復興藝術風潮也隨麥迪奇家族勢力而進入,開啟了歐爾恰山谷頻頻入畫的歷史脈絡。


3-1-2      
以繪畫中的歷史農業地景為榮

 

歐爾恰山谷緩緩起伏的丘陵,主要土質是白堊土,主要種植作物是小麥,也兼植葡萄與橄欖。中世紀的貴族們已開始帶動區域農業發展,文藝復興時期的西耶納家族,是歐爾恰山谷的主要封建主,莊園位置挑選可居高臨下觀察管理之處,與農民五五對分收益,農民就住在田中央,不需要住進城裡。

田園上的生活空間系統:莊園、小農舍、農倉與院牆,形式與材料皆是鄉村風格。和平盛世時,農田上不見碉堡,佃主莊園獨立,農舍散居在農田之間,城外土地也經由規劃而施以植栽,重要建築則沿著朝聖路徑修築,周邊也規劃了適當農作物。

有別於中世紀的景觀,這樣屬於文藝復興時期的新農業與新地景,依附著當時社會制度產生,極具文化意涵(圖5)


圖5: 歐爾恰山谷緩緩起伏的丘陵,主要土質是白堊土,主要種植作物是小麥,也兼植葡萄與橄欖,這是屬於文藝復興時期極具文化意涵的新農業與新地景。
來源:wiki

文藝復興時期的畫家,企圖擺脫拜占庭式的筆觸,開始以自然地景為對象,這些地景特色便開始展現在多幅繪畫之中。圖6是A.Lorenzetti(1293-1948)描繪西耶納城的作品,呈現出「好政府」制度下的土地使用狀態,清楚可見城鎮之間的土地已經過規劃,栽種農作。


圖6: Ambrogio Lorenzetti描繪西耶納城
來源:http://www.artflakes.com/en/products/a-dot-lorenzetti-buon-governo-landschaft

圖7是Sano di Pietro (1406 – 1481) 於1449年的畫作,牧羊人在丘陵上接受天使詔告,大地上的道路經過規劃,作物和土地顯示頗受照料。

圖8則是畫家Sassetta(1392-1450)的作品Le nozze mistiche di S. Francesco con la Povertà,背景中也出現大量井井有條的農地。這些從歷史中一路走來的繪畫呈現,便是當地居民自我認同來源。

  
左-圖 7: Sano di Pietro的畫作
來源:http://serena-ilsuospazio.blogspot.com/2011/12/la-nativita-raffigurata-da-pittori_17.html
右-圖 8: Sassetta的作品
來源:http://www.casalemmi.com/le-antiche-leggende-su-casa-lemmi/le-leggende-di-casa-lemmi/

3-1-3      小結  

歐爾恰山谷,不僅僅代表一種農業聚落系統的原型,也被視為文藝復興人文理想和美學「美麗地景(’landscape beauty’ or bel paesaggio)」的具象呈現。

文藝復興畫家以繪畫記錄了當時生活所見,現代義大利人則對這些具有歷史意義的大地地景感到自豪。居民認為,這些緩緩起伏在文藝復興時期的地勢,應該持續出現在每一代西耶納省人的生活裡。而這樣的認同,除了成為後續所有發展信念的基礎,也成為歐爾恰山谷申遺過程中的歷史價值論述重點。

3-2 歐爾恰山谷申遺前的籌備

3-2-1  核心發展理念:五小城,就是一個聯合大公園

早自1980年代,位於西耶納省的歐爾恰山谷周邊五小城地方政府和居民(約14,000人)就堅定地了解,若想保護文藝復興以降的歷史農業地景並促進在地永續發展,唯一關鍵點就是:「人文」,要以「人文」來致富,因為「人文」就是當地最大資產,也是最值得保護的價值。

1988年,五個小城決定聯合起來,積極保護既存農業地景,將整個範圍定義為「一個大公園」,以「人文至上」共識作為地方永續發展的基礎。

1999年,五小城成功要求西耶納省政府將歐爾恰山谷依據托斯卡尼法律正式登錄成保護區,在體制中實踐了「一個大公園」的理念,此乃義大利國內之創舉。

2000年,參與了在佛羅倫斯成立的〈歐洲地景公約,European Landscape Convention,ELC〉,該公約關懷所有類型的歐洲景觀,包括「自然的、農村的、城市和市郊地區」,注重景觀議題組織的歐洲跨國合作,後於2004年生效。

 

在取得共識的幾年過程之中,許多居民難免會質疑這個「人文至上」的方向,但經過大大小小各次會議、協商與教育企劃,也受到後來申遺成功的鼓舞與地方實際發展的見證,最後居民都認同「公園,就是本區最好的狀態」這個理念,大家相信了不必朝工業或商業發展也能照顧家鄉。


3-2-2 地方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提出通盤計畫

確定以「一個大公園」為核心理念之後,1989年地方政府向西耶納省政府提出一個政策總合報告,開始擬訂相關政策。

1996年,由五小城地方鎮長和市長共同成立「歐爾恰山谷股份有限公司」(the Val d’Orcia Society),擁有正式辦公室、成立大會與股東會議,負責所有計畫的整合與推動,也藉由公司體制而有效聯合管理。由五小城共同承擔成本,也因此降低了許多管理成本。

1997年,五小城和西耶納省政府簽署了協議,推動一個通盤發展與管理計畫,讓政治部門層級往上推了一階。參與的部門包括了環境部門、區域與都市規劃部門、農業部門、產業與手工藝部門、文化觀光部門、服務部門和基礎公共建設部門。

1999-2004年之間,藉由各種協調會議,不斷研擬政策、整合資源。

2002年確立了兩大計畫作為執行工具:ANPIL規則(圖9)和建築統一規則,前者定了一系列規定,以確認所有保護地方價值的公共和私有活動,都有足夠的相容度,不會各自為政,不使眾多小計畫一如散沙似地單打獨鬥;後者則設定了營建程序,確保全境建物調和。


圖 9: 2002年確立了ANPIL作為執行計畫
來源:法利尼教授演講powerpoint內容

為了實踐以人文為本的理念,這個通盤計畫將焦點放在每日生活其中的居民與土地,計畫涵括了老城、文化地景、朝聖之路周邊建物與環境、森林區和自然保護區。

其中,包含了數個土地計畫、農業計畫、建物保存計畫、地景計畫、觀光計畫…等,企圖照顧各種既有在地文化與傳統產業,也考量未來發展所需的觀光議題。

3-2-3 主要關懷

1.農業:持續耕作,導入現代社會技術使農業升級,採用友善耕植方式,打造在地品牌,既提升傳統農產品品質,也同時追求高品質高產值的收穫。建立農產銷售平台,緊密連結上下游農業相關產業。

2.環境保存維護:考量所有環境脈絡、境內建築、景觀、考古遺址、水道遺產、長期被忽略的溫泉資源、無形文化遺產,以及所有「視覺上」受影響的相關區域,不僅僅注意單一歷史建物修繕,而著眼於歷史傳承下來的整體地景。

3.小型企業與手工業:鼓勵小型企業和手工業,支持地方原有的手工精神,不歡迎連鎖企業和大型企業粗魯進駐。

4.觀光:改善地方觀光的品質,以農村主題旅遊帶動一系列地方觀光產業,由在地人提供優質農舍民宿,提供農村生活體驗。主動引導遊客將焦點放在「歷史-美學-文化-宗教」的地方特色,使觀光和在地優勢結合,並努力改善品質,邁向國際觀光的高品質行程。

5.辦理「藝術節」,重視在地無形文化遺產。

6.積極呼籲地方社群參與,共同擔任完整的遺產管理系統中的一份子。

7.照顧弱勢族群,例如老人照護與兒童教育。

 

3-2-4 落實通盤計畫

2003-2007年間,執行一系列財政計畫,逐步落實這個通盤發展與管理計畫。大到整體環境地景維護、河川保護…,小至瓦斯管線鋪設、農產促銷…等,都納入考量並編列預算。

對於重要的有形與無形文化遺產,皆進行調查研究,列表統計。在大共識之下,也讓五小城能有彈性地根據各自城鎮法規,對於不同文化景觀種類,施以不同保存管理做法,例如Montalcino城便特別規定了一個山林法規。

幾年之中,財政逐年編列經費共達9,826,000歐元[註11],來源大部分是私人捐贈、地方政府、地方社群、西耶納地方銀行、歐盟…,而義大利中央政府支援的比例則非常低(圖10),十足顯示這是一個發展自地方政府與居民主動意識下的行動。


圖 10: 2004-2007預算編列概況
來源:法利尼教授演講powerpoint內容

3-3 計畫施行成果

成果1. 2004年申遺成功

歐爾恰山谷於2004年正式列名世界遺產,屬於文化遺產中的文化景觀類別,符合列名標準(iv):是文藝復興時期景觀的優秀典範;和列名標準(vi):中世紀以來的繪畫記錄了農村發展見證。[註12]

世界遺產核心區面積為61,188公頃,緩衝區面積為5,660公頃,範圍見圖11:核心區包括了都市區0.59%、農業區62.82%和半自然區36.5%。

UNESCO官方網站上的描述,在在強調著歷史農業地景正是申遺關鍵角色:「為了反映理想化的良好治理模式,並創造一幅令人愉悅的美景,在公元14和15世紀劃入城市國家領土時,進行了重新規劃和開發。(…)是文藝復興時期農業美景得到良好管理的證明。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景點包括:反映創造性土地管理體系的田園景象、小鎮和村莊、通往羅馬的法蘭西珍那古道及其沿途的修道院、客棧、神殿和橋等。


圖 11: 世界遺產歐爾恰山谷的核心區和緩衝區
製圖:H.J.Lin 底圖:左-Nomination file of Val d’Orcia, 右-UNESCO WHC

成果2. 在地農業升級,農地皆受到照顧

積極扶植在地無毒農業、有機耕作與手工藝,使農業用地不再荒蕪,每一塊農地都有農人回家照顧,農產逐漸增值,最後荒地全部消失,也不存在休耕問題。

同時,不斷研發高品質的地方特色農產品與手工藝品,並協助取得認證,例如葡萄酒取得了DOC認證,橄欖油取得了IGP和DOP認證,而Pienza的起司受到義大利人的喜愛,這些優質農產品得以開通更多銷售管道

由於農產品價值提升,也促使農地價值提升。1996年每一公頃農地價格約為7,500-15,000歐元,2004年已漲至20,000-25,000歐元。其中的「Brunello vineyard」葡萄園,一公頃價值更高達300,000歐元。

成果3. 觀光收益大幅成長

登上世界遺產寶座之後,鄉村觀光業和民宿蓬勃發展,住宿需求大增,旅遊形態多元化發展(圖12)。同期的西耶納省首都西耶納城(City of Siena)觀光成長僅36%,歐爾恰山谷的觀光人數卻成長了166%,收益成長超過100%。

2004年,根據義大利環境聯盟調查,全國GDP增加11%,而歐爾恰山谷公園的GDP增加了28%;全國就業人口成長率9%,歐爾恰山谷則達到21%,短短幾年便成為全義大利經濟發展典範。在歐債風暴之下,歐爾恰山谷不以觀光為導向,產業經濟就只依賴著在地農業與手工藝,卻成了避險天堂。

圖 12: 旅遊形態多元化
來源:法利尼教授演講powerpoint內容

成果4. 文化認同,青年自發回鄉

原本外移到大城市打拼的年輕人,看到在地農業與觀光業收益良好,每一塊農地更有價值,與有榮焉,年輕人開始自發地回鄉發展,照顧自己家裡長輩,也對地方產生更多認同,一併解決了過去嚴重的人口外移和人口老化問題。

成果5. 居民參與與地方基礎教育

前期藉由各種居民參與方式,來凝聚共識,消弭衝突。後期則站在足夠的地方認同上,加強兒童教育,讓小學生認識在地產業與地景,並舉辦屬於兒童的「文化遺產節」,經費無須太多,卻可以同時促使大人為了照顧小孩則自然而然地也參與其中。

有一項有趣的計畫是,請小朋友回家訪問爺爺奶奶,擔任記錄,記下長輩描述他們小時候是如何在大地上玩耍生活。最後彙整出版,成為一套最真實記錄家鄉歷史與土地情感的叢書,讓家家戶戶的小孩與大人都成為主角,樂在其中,也在過程中自然增進居民對家鄉人事物的情感。

成果6. 以節制代替擴張,維持在地尺度,促進社群團結

成功申遺之後,經濟層面大好,當然會引來許多覬覦者與炒作商希望擴張城市範圍,企圖以大型開發提案來吸引更多觀光者。

但五小城已預想到後果,明白城市擴張與觀光倍增之後,將使舊城區面臨難以負荷新壓力的破壞可能,導致生活與觀光品質的下降,最後甚至可能致使在地人退出,整體環境變質,上演起諸多旅遊景點重複演出的衰微戲碼。

因此,五小城推動了第二階段的管理計畫,為了繼續維持第一階段的正確目標,決定大刀闊斧地明訂縮減城市範圍,以節制代替擴張,擋下了許多不符初衷的開發案,避免連鎖大企業與外來資金進駐而摧毀在地小型農業與手工業。另外,也限制土地炒作與投機開發,不鼓勵蓋新建築,而是鼓勵居民發掘舊有空間的原有價值,重新找回被時間遺失的在地寶藏。(圖13

歐爾恰山谷地方政府與居民,並沒有見獵心喜、見好加碼,而是清醒地堅持一切要回歸到人文價值之上,不為了發展觀光而發展,時時刻刻都把機會留給在地人。這樣的做法,果然有效杜絕了炒作,也讓地方社群更為團結。


圖 13: 開發節制有度的Va; d’Orcia
來源:法利尼教授演講powerpoint內容

肆. 以農為本的啟示

1. 從草根農地啟動永續發展

義大利和台灣在許多社會狀態上是類似的:都市擴張、土石流、農田荒蕪…問題不斷,大城市土地充斥著炒作行為,鄉村則面臨人口老化的常態。歐爾恰山谷的成長,絕非守株待兔輕易得之。

歐爾恰山谷五小城居民和地方政府堅守「一個大公園」的理念,共同保護文藝復興歷史農業地景,使荒蕪農地逐一受到照顧,以高品質友善土地的農產與足夠的收入,成功吸引青年回駐,解決人口外流問題,也促使一系列鄉村觀光業蓬勃發展。

順利列名世界遺產而聲名大噪之後,開啟第二階段立法,防範大企業進駐而剝奪在地小農和小企業的生機,繼續邁向地方產業永續發展之路。

這個從草根出發、高度依賴農業而轉向高效益服務業的案例,低碳節能又經濟,也靠著這般優勢而在歐債風暴之中蓬勃發展,逆風高飛,這絕非一般製造業發展模式可相提並論,值得台灣借鏡。

2. 由下而上的社群參與能量

自始至終,歐爾恰山谷的地方政府和居民,都走在中央政府前頭。地方最了解自身需求,五個地方政府聯合由下而上推動立法與相關計畫,也靠著教育與溝通,促進各個社群內部共識,這個案例力證了歐洲各國與世界遺產近來一再強調的「社群參與」重要性。

2005年歐洲議會訂定了〈文化遺產社會價值公約〉,又稱為〈FARO公約〉(Convention on the Value of Cultural Heritage for Society, Faro, 2005),積極呼籲「接近遺產的權力就是基本人權」的信念,鼓勵人們走向遺產,遺產不是掌權者的專屬資產;2008年,世界遺產委員會決議將社群(Community)列為執行目標的第5個C[註13],強調普及、參與與合作的重要,也希望加強世界遺產地與相關社群的互動,2012年六月的世界遺產大會更將40週年慶的研究主題訂為「世界遺產與永續發展:地方社群的角色」(圖14)。

遠遠近近的社群,促發參與的能量絕非一蹴可成。在台灣,各縣市的「社區營造」與「農村再生」相關計畫喊得沸沸湯湯,少數社區經過多年培力,力量愈見茁壯。擘畫的藍圖總是美好,可惜在末端執行時,時有外來團隊藉由單筆計畫經費在單一社區過水後便自離去,流於見樹不見林的境況。也礙於行政區劃,極少見到跨縣市合作保護文化遺產的宏觀企圖,期待未來能出現將點連成線、結成面的有趣政策與行動。


圖 14: 2012年世界遺產40週年慶
主題:「世界遺產與永續發展:地方社群的角色」
來源:UNESCO世界遺產網站

3. 農業遺產的無限可能

極有創意地以「一個大公園」名之,歐爾恰山谷的理念、發展與管理,都超越了文化遺產對於單體建築保存或文化景觀範圍的傳統侷限認知,而擴大關照到整個區域環境與生活系統,儼然是世界遺產文化景觀的經典之作,是個充分體現了人類與環境有機互動的理想典範。

甚至,歐爾恰山谷不斷念玆在玆的地景美學與通盤管理思惟,已然開展了農業遺產認知中的新頁,可促使世界遺產WH和全球重要農業遺產GIAHS系統,未來更為著重所謂的歷史地景價值、整體環境美學以及永續發展的社區活力。

結語:田家農境,是伏貼永恆而來的大地文化遺產

放眼全球,農業地景已經跨繫上國際文化遺產價值鏈,開創嶄新的詮釋與實踐。

回頭看看台灣農村,如果,中央與地方政府都逐漸失去了重視”整體”農業價值的企圖心,總是以「開發」作為未來期許,那該如何宏觀又通盤地將農業文化遺產傳遞給下一代?該如何總體彰顯那些工商業皆無法取代的絕妙農業價值?該如何辨識農業應為所當為,訂定出不因觀光或炒地皮而發展的農業政策?該如何大舉阻止農地不斷因休耕與徵收而遭受破壞、再也無可逆的情勢?該如何整體提升農產價值而提升農民的自我認同?

躬耕自資的生活,「明月松間照,清泉石上流」的田家農境,是伏貼永恆而來的大地文化遺產。一起好好珍惜台灣的農業遺產與文化地景吧,只要策略對了,農業絕不是經濟發展的拖油瓶,義大利人這樣告訴我們。(圖15


圖15: 珍惜臺灣農業遺產地景
來源:H.J. Lin

[全文完]

參考資料:

1. GIAHS全球重要農業遺產系統官方網站:http://www.fao.org/nr/giahs/giahs-home/en/
2. Jokilehto, J. (2010) Reflection on historic urban landscapes as a tool for conservation. Managing Historic Cities. UNESCO WHC:Paris
3. Koohafkan, P. & Altieri, A. M. (2011) Globally Important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 A Legacy for the Future. FAO:Rome
4. UNESCO World Heritage世界遺產官方網站:http://whc.unesco.org/
5. Val d’Orcia 世界遺產個案資料:
http://whc.unesco.org/en/list/1026/documents/
6. 行政院農委會網站http://www.coa.gov.tw/show_index.php
7. 李光中 ,2009,文化地景與社區發展。國科會科學發展月刊,439: 38-45
8. 義大利Falini教授2011.12.01於台北URS44演講資料(特別感謝臺灣歷史資源經理學會的協助)


[註1]
作者對世界遺產官方網站中的Val d’Orcia簡體譯名「瓦爾•迪奧西亞公園文化景觀」不甚滿意,Val是山谷之意,不適合直接譯為「瓦爾」。因此,重新考量最適音譯,並希望表達出這是一個世界遺產文化景觀案例,決定譯為「歐爾恰山谷文化景觀」。(在此感謝「ItaliaOggi今日義大利教育中心」提供部份協助)

世界遺產,是一個講求「傑出普世價值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真實性Authenticity」、「完整性Integrity」(OUV-AI)並要求適切管理系統的國際遺產選拔體系,宛若諾貝爾獎或電影界的奧斯卡獎。截自2012年02月為止,世界遺產名單共涵括了725個文化遺產、183個自然遺產和28個複合遺產,分布在188個締約國之中的153國。(請注意,「世界遺產」並不包含常遭混淆一談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景觀’意涵最早出現在16和17世紀的荷蘭繪畫之中(landskip, landschap, landscap, from Dutch)(Jokilehto, 2010:54),而文化景觀(Cultural Landscape)一詞,最早是由19世紀德國歷史學家和法國地理學者提出,1920-30年代則由美國Berkeley學派的人文地理學者Carl Sauer教授提倡(李光中,2009:39),陸續發展至其他領域。1992年,文化景觀(cultural Landscape)正式成為世界遺產的文化遺產新類型,強調人類與環境有機互動的觀念,成為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截然二分法之下的最佳中介。

目前在世界遺產名單之中,約莫存有70餘個文化景觀,文化景觀定義分為三大類:1.由人類刻意設計或創造的景觀,包括出於美學原因建造的園林和公園景觀;2.有機演化的景觀,與最初始的社會、經濟、行政或宗教需要相互結合,並透過與周圍自然環境的聯繫或適應而發展至今。又再細分兩類:(1)遺跡或化石景觀,(2)與傳統社會角色或生活方式緊密結合的延續性景觀,保持積極的社會功能,並在自身演化之中同時呈現了歷史變遷;3.關連性文化景觀,此種強調與自然因素、宗教、藝術或文化的強烈聯繫,而不以文化物證為主要特徵。

[註2]
見註1

[註3]
例如,國際文化紀念物暨歷史場所委員會(ICOMOS)就將2010年四月「國際文化遺產日」的主題訂為:農業遺產;同年十月,在加拿大舉行的年會亦以「維護農業遺產」作為討論主軸。

[註4]
1972〈世界遺產公約〉的正式名稱為〈保護世界文化遺產暨自然遺產保護公約〉(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Cultural and Heritage),1972年11月16日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巴黎總部一致決議通過,1975年12 月17日正式生效。1978年產生第一批世界遺產名單,開啟了一場熾熱的全球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運動。

「世界遺產公約」內容定義了遺產種類,也詳訂了各締約國保護遺產的責任與義務,且須依據國內與國際的各項相關法律、行政、教育、溝通等方式,確切保護境內的世界遺產。

[註5]
法利尼教授(Prof. Paola E. Falini)任教於羅馬大學(Sapienza University of Rome)建築學院都市計畫系,曾參與多項世界遺產的申報工作,目前投入「大羅馬計畫」,擔任羅馬市及Assisi的整體規劃顧問,協助制定Assisi文化景觀條例、Sabbioneta古城牆計劃、Mantua湖文化公園計劃以及Mantua都會開放空間條例等。

[註6]
2012世界遺產大會將於俄羅斯聖彼得堡舉辦,40週年慶的研究主題是「世界遺產與永續發展:地方社群的角色」(’World Heritage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e Role of Local Communities”)。

[註7]
見註1

[註8]
見註1

[註9]
GIAHS的獲選標準,針對產業系統、發展脈絡和實際執行分為三大類。產業系統的評估標準為:「傑出特色」、「可信的永續性」和「全球意義」;發展脈絡的評估標準為:「代表性」、「外在威脅」和「政策與發展的關連性」;實際執行的評估標準則分為:「完整性」、「融資能力」和「執行方法」。

[註10]
至2012年02月,GIAHS共列名十個試驗點(pilot system):Andean Agriculture (Peru)、Chiloé Agriculture (Chile)、Ifugao Rice Terraces (Philippines)、Oases of the Maghreb (Algeria, Tunisia)、Rice-Fish Agriculture (China)、Hani Rice Terraces System (China)、Wannian traditional rice culture system (China)、Pastoral and Upland Agroecosystem (Kenya, Tanzania)、Noto, Satoyama and Satoumi (Japan)和Sado, Satoyama (Japan)。

另有九個候選點(candidate system),分別為:Milpa-Solar Systems (Mexico)、Chinampa Agricultural System (Mexico)、Lemon Gardens (Southern Italy)、Traditional Agro-Ecosystems in the Carpathians Region、Traditional Agriculture in the Koraput Region (Orissa – India)、Soppina Bettas Systems (Western Ghats – India)、Qanat Irrigation Systems and Homegardens (Iran)、Qashqai Nomadic Pastoralism (Iran)和Wewe Irrigation System (Sri Lanka)

同時獲得世界遺產列名和GIAHS交集認證的農業遺產,目前估算有五個:Anuradhapura Wewe Irrigation System Sri Lanka (candidate)、M’Zab Valley Oases of the Maghreb Algeria/Tunisia (pilot)、Mexico City The Chinampa Agricultural System Mexico (candidate)、Rice Terraces of the Philippine Cordilleras Ifugao Rice Terraces Philippines (pilot)和Shushtar Qanat Irrigation Systems and Homegardens Iran (candidate)。

[註11]
約近4億元新台幣,這樣的預算相較於臺灣的「農村再生計畫」或「社區營造」等相關計畫,顯得十分低廉,但卻達到驚人效益。

[註12]
世界遺產列名標準共十個,其中前六項是文化遺產屬用,條列如下:
1. 代表了人類創造精神的傑作;
2. 透過建築或技術、有紀念意義的藝術品、城市規劃或景觀設計,展現出在一段時期或一個文化區域中所進行的重大意義的交流;
3. 獨一無二或至少是極為特殊地,可代表了一種文化傳統、一種現存或已經滅絕的文明
4. 人類歷史上某一段或幾段重要時期的某一類建築、技術或景觀的重要例證;
5. 代表了一種或幾種文化中,人類傳統的居住方式、利用土地或海洋的傳統方式的重要例證,這些方式表現出人類與環境的互動關係,尤其是當這種關係在不可逆的變化下已顯得非常脆弱的時候;
6. 與具有傑出普世價值的事件、活的傳統、理念、信仰、文學作品或藝術作品,存在著直接或實質的關連。(不建議單獨存在)

[註13]
2002年是〈世界遺產公約〉30週年紀念,當時在〈布達佩斯宣言〉中提出了四個C,作為四個世界遺產的未來目標,包括:1. 透過加強世界遺產名錄的「可信度」(Credibility),確保所有世界遺產地都極具代表性、2. 推動有效的世界遺產「維護」(Conservation)、3. 提昇締約國相關「能力培養」(Capacity-building),確保經營管理的人才與技術品質、4. 透過各種「溝通」(Communication)管道來促使大眾瞭解與支持世界遺產。到了2008年,再加入第五個C「社群」(Community),呼籲普及、參與和合作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