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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消保處於本(101)年2月24日至3月13日間會同內政部消防署、地方消防、建管及衛生主管機關及地方消保官於臺北市、新北市、新竹縣、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等針對21家產後護理機構及3家坐月子中心進行查核,除其中一家休館外,查核結果如下:
一、消防安全部分,有8家不符合規定,15家符合規定。
二、建築安全部分,有15家不符合規定,8家符合規定。
三、衛生管理部分:有 10家不符合規定,13家符合規定。
四、定型化契約部分,有11家不符合規定,12家符合規定。
不合格的內容,以消防安全為例,情節最嚴重的是「緩降機本體遺失、材質劣化、緩降空間受阻」,或是「窗簾未使用防燄材質」;在建築安全部分,最常見「緊急出口與樓梯口堆放雜物」、「未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申報」;衛生管理部分,常見的則是「病房平台、走道與浴廁未設置扶手」;在定型化契約不合格的部分,最常見「訂金超收、未記載消費者或業者的契約終止權」。(不合格情形請詳見「產後護理機構及坐月子中心,媽媽您選對了嗎?」的附檔)
消保官王德明指出,政府定型化契約規定,消費者進駐之前若決定不進駐,有階梯式的懲罰性扣除訂金,作為違約金。根據規定,在30天之前不進駐,只能扣除 10%訂金當作違約金、進駐前20到30天前只能扣除 20%等,但是業者多用住房同意書、預約單等當作契約,而非採用政府定型化契約,孕婦若最後沒有進駐,許多業者是一律扣除所有訂金。
除了抽查坐月子中心與產後護理之家,行政院去年也曾針對坐月子餐進行抽查,發現部分月子餐的廚房管理及衛生勘慮,除了把食材堆置馬桶旁,廚房內還出現蟑螂亂竄、老鼠籠待命,甚至發霉待烹調的當歸,9成以上的業者食材控溫也不合規定。
消保會建議消費者,訂購月子餐之前,除了試吃、看菜單;也有權利要求業者開放廚房參觀,並詢問相關問題,以確認廚房管理是否得當。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