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澱粉爆發近半月,被查緝到的上中下游廠商都大喊無辜;衛生署至今仍無法確認到底哪個環節出問題。即使真有傳說中的「王老師」,教業者製作不法澱粉,但環保署、經濟部、衛生署未能整合工業原料流向、食品添加物廠商沒有確實登記查核,才是毒澱粉流竄的根本原因。
此外,有立委爆料,台南退休的王姓化學老師,曾以每次50萬~100萬元代價,教導業者使用順丁烯二酸,讓食物變得又Q又香。王老師昨晚透過學生澄清,40年前確實曾有人請他研究粉圓原料,但他不知道這原料會造成健康危害。
上游漏洞:工業原料未管控流向,衛生署、環保署、經濟部各管各
毒澱粉事件越滾越大,宛若塑化劑翻版。許多民眾納悶:工業原料何以如此輕易添加進食品?立委曾質疑,有無單位可比對工業原料製造與販售數量;主管食品的衛生署、主管毒物的環保署以及主管工廠的經濟部工業局,竟面面相覷,沒人答得出來,凸顯台灣對化工原料的管制漏洞百出。
相較於歐盟設有化學品管理局,從源頭管制;台灣沒有專責單位管制化學品。環保署僅管理302項毒性化學物質,這次遭驗出的毒澱粉成分、順丁烯二酸,就不在環保署管制範圍內。環保署強調,「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僅管制「工業生產過程中」的化學物質;經由食品對人體產生健康影響的化學物質,應由食品法規管制。
然而,主管食品法規的衛生署,面對毒澱粉事件時,卻強調只要使用合格的「食品級」化製澱粉,就不會有問題;對於使用工業原料的不肖原料廠商,僅以「壞人只是少數」回應,消費者的食品安全,完全以業者的良心為賭注。
此外,經濟部只管理工廠事業登記,但有許多工廠以原料行、化工行名稱登記,實際上卻買賣食品添加物;對此,工業局坦誠,沒有追蹤化工原料。
根據美國化學協會統計,全世界共有7千多萬種化合物,而且食品添加物多半由化學提煉,非天然產品。台灣空有「食品衛生管理法」、「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卻各自為政,無人統整追蹤化工原料,塑化劑和毒澱粉才會一再重演。
中游漏洞:食品添加物廠商登記不力
除了化工原料未管制,食品添加物廠商未確實登記查驗,也是一大原因。經驗豐富的稽察員指出,現在的食品添加物廠商「和路邊攤一樣多」、且多不具專業素養。曾擔任化工與食品原料進出口業務多年、並在昱伸、賓漢塑化劑起訴案中做證的鄭名凡表示,食品添加物業者,多如牛毛,許多人根本不具相關知識,政府也未要求廠商要有相關技術人員,「小學畢業都能做。」
此次台南市三進粉業遭查封80噸毒澱粉,卻辯稱不知政府法規,甚至認為順丁烯二酸不具毒性,不論業者是知識不足或蓄意說謊,凸顯衛生署管理食品添加物廠商的缺失。
目前衛生署僅強制登記食品添加物製造商、進口商,以及直接購買食品添加物的第一階層業者,其餘皆採自願制,此次販售毒澱粉的廠商,竟沒有一家在登記名單中。
食品添加物廠商的亂象,政府並非沒注意,現行的食管法修正草案,要求更多廠商強制登記,卻又限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與規模之食品業者」,具體列管的類別與規模,衛生署沒有明確定論,只回應要「一步一步來」,短期內恐怕仍無法解決亂象。
中下游漏洞:中盤商知道有問題卻未通報衛生機關和下游
上游出問題,更惡劣的是,有中盤商發現原料出問題,竟未通知下游業者。台中市衛生局食藥科科長陳淑慧就指出,此次有中盤商在肉丸含毒澱粉事件爆發前,就發現原料出問題,卻未通知下游業者,直到遭檢驗查出,中盤商才願意回收原料,期間不知道有多少毒肉丸被消費者吞下肚。
廠商未主動通報,目前無法可罰;食管法修訂草案雖規定:未來若自行驗出要主動通報,但罰則也僅3~15萬,嚇阻力是很大的問號。
從食品上游、中游到下游,每個環節都漏洞百出,各地衛生局天天上演「打地鼠」戲碼,民眾只能自求多福。若衛生機關不從根本解決問題,只怕毒澱粉事件仍會層出不窮。
延伸閱讀:
我想知道:經過塑化劑事件後 ,政府機關的權責為何仍未作有效的劃分?(看來是同一類事件)
我想很大的原因,是衛生署不覺得這些添加物真的有多毒,也持續認為這只是個案,所以不覺得要真的做多大的調整,他們覺得只要提高罰則就好了,但是卻忽略了這些制度創造了很大的洞,讓業者太容易違法。
「…..食藥局區管中心主任潘志寬說,目前衛生署核准廿一種化學用澱粉原料,但順丁烯二酸不在其中,業者只差申請程序;順丁烯二酸毒性不強,是否對人產生傷害與殘留量有關,如果業者向衛生署提出申請,若生物安全性資料足夠證實,也許會通過。」
全文網址: 添加毒澱粉 擬罰千萬納入刑責 | 毒澱粉源頭追查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7923745.shtml#ixzz2USoD5P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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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7923745.shtml
令人匪夷所思的事,竟然發生在台灣知名的”主婦聯盟”販售商品 ! 毒豆花 !
平常”主婦聯盟”總是以擁有廣大的博士群及高級管理理念,借用各種知名媒體如”上下游新聞網”,”經典雜誌”甚至以記者招待會方式辦各種論壇,針對它們認為不好的原料或事件作強烈及全面性地的抨擊,以引起消費者的注意.足見該聯盟的理念非常崇高,宣傳力,自我期許與把關能力比一般銷售公司都強,足為台灣之表率 !
現在一般系統超市,量販店及稍有知名度的銷售廠商,都會對其上游供應商做定期嚴格之查核,所有原物料文件及生產製造流程都鉅細靡遺的檢視,如有不妥之處,都會予以規範糾正及輔導.畢竟不是每個製造商都有像”主婦聯盟”一樣的博士專家群.
以”主婦聯盟”的自我要求力及對產品的高標準要求,不知有無定期檢視及輔導教育它的供應商,還是只簡單看委外單位(如SGS)的一紙報告就交差了事,出了事,就向政府單位喊話.這種態度對消費者或其社員而言,讓人搖頭.
本次毒豆花事件,雖然”主婦聯盟”有在其網站公告說明過程,也轉載”媒體報導”—
【上下游新聞網】,並高分貝要求政府把關,幫它們尋找”無毒澱粉”.
以消費者立場來看,該聲明毫無誠意可言 !
1. “高價”原料,不代表”安全”,不要模糊焦點 !
2. 天然豆花,有機商品怎可容許用”澱粉 “ ? 該澱粉真是”主婦聯盟”所說是”凝固劑”嗎 ? 該澱粉是有機嗎 ? 在此之前用的又是甚麼”澱粉” ? 現在又是用甚麼粉呢 ? 均未說明 !
3. “德清細粉”就是”地瓜粉,如果如此珍貴,為何不直接標明 "天然地瓜粉 " ?
4. 既然是有機天然商店,是否真的所有原物料都是 “有機天然” ? 還是只有部分原料 ? 這個”細粉”有經過有機驗證嗎 ? 如無,為何在生產之前的查驗,允許被使用呢 ?
5. 整個製程是按”有機規範”執行 嗎 ? 製程細節可不可以公佈 ? 主婦聯盟有沒有與製造商特別約定這就是它們允許的配方與製程 ? 還是全部都是製造者的責任 ?
6. 不能把所有責任都由製造商來扛 ! “主婦聯盟”是販售商,有責任為你的會員及消費者做嚴格把關.不該以伸冤姿態表達,應該告訴大家,你將如何做 !
7. 道歉不是口頭,或者以退換貨就好,人家吃下去的,會不會有林杰樑所說的現象發生,主婦聯盟該如何負責 ?
8. 主婦聯盟應對整個台灣社會及愛護你們的社會大眾道歉,並捐款公益,不是一邊道歉,一邊還繼續做生意.應全面停止銷售全數產品,在未釐清及建立完整把關程序之前,不得銷售.誰知以”主婦聯盟”對毒豆花銷售前的把關能力,讓消費者真的很擔心
感覺樓上這位讀者好像模糊了焦點,這系列報導中,我看見的事:
(1)豆花廠商名記是確認供應商檢驗合格才進貨,已經善盡查證責任,出問題恐怕很難歸罪於他。
(2)誰說天然豆花與有機商品不能用澱粉?而該豆花也沒有標示為「有機豆花」,豆花裡面加的都是同一種澱粉,就是俗稱的地瓜粉。
(3)德細清粉是業界稱呼地瓜粉的方式。其實是稱呼為「細清粉」。
(4)這些豆花並沒有被宣稱為「有機產品」,因此您對於這些產品的要求與質疑都是不存在的。
(5)請你將這些對通路商的要求一視同仁的貼去各大通路商網站。否則只會讓社會大眾認為你是專挑主婦聯盟來特別攻擊。
(6)上下游與主婦聯盟是否有關係?請先求證不要胡亂指控。
樓上的打手,反應還真快.不愧是規避高手.
有人在質疑主婦聯盟喔 ! 不過主婦聯盟不是都在賣天然有機的嗎 ?
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又不是有機店,幾位一直在打”有機”這字眼恐怕是搞不清楚狀況。
搞不清楚狀況還敢出來亂放話,恐怕也跟TVBS那記者一樣,只是暴露自己素質低落。
要罵人,請先做功課。不要似是而非,混淆視聽。
理直要氣和,得理要饒人。
匿名者「銷售者不能規避責任」應該針對的對象是「里仁」。
主婦聯盟「消費合作社」不是一般商業買賣,社員們好壞一起承擔,大家一起努力。
商業買賣才是:消費者以為可以當老大罵生產、銷售者,其實只是有限選擇下的可憐蟲。
『擁有廣大的博士群及高級管理理念』也是匿名者講的,主婦聯盟並沒有這樣自我標榜,也不是你們想的「記者’招待’會」,記者若想得到「招待」好康的,去到主婦聯盟等環保社運團體的記者會,應該都會發現走錯了。
要找人麻煩,先google做點功課再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