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管法》救食安?建立化學品追溯才是正解

食安問題打擊國人信心,朝野立委緊急在上周三三讀通過《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修正案,業者製造或輸入的化學物,達一定數量就必須向環保署登錄,也將逐步建立國內7.9萬項化學物質資料庫,希望遏阻工業級原料流入食品。不過目前只有環保署核定的化學物需報備流向,其餘物質仍難以追蹤;從化工行到食品原料廠的空隙,由哪個部會主管也尚待釐清,食安問題仍需跨部會協調。

7.9萬筆化學資料全登錄,違者最高罰200萬

從塑化劑事件,到今年五月的毒澱粉,工業用化學原料屢屢流入食品,以往廠商輸入或製造化學物質採報備制度,形成不少漏洞,新版《毒管法》強制要求,廠商製造或輸入的化學物,達一定數量就必須向環保署登錄,登錄內容包括製造或輸入情形、物理、化學、毒理、暴露及危害評估,若要引進新的化學物質,也必須在90天前向環保署提出申請登錄。

不過何謂一定數量,環保署表示,還要再和各界討論,包括登錄噸數級距、種類、登錄資料、登錄後定期提報製造、輸入量及方式、資訊公開等,訂定適合國內的登錄管理辦法。

目前全台灣最完整的化學資料庫在勞委會,共有7.9萬筆,環保署則只列管302項毒性較強的化學物質,針對現有勞委會的化學物質登錄,環保署會先要求業者提供基本資料,再考量化學物的數量、危害程度,做更詳細的登錄。

業者若沒有登錄核准就逕自製造、輸入化學物,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或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未完成改善者,得按次處罰,兩次改善都不配合,環保署可以要求業者停工、停業或退運出口。新法將由總統公佈後一年實施。

圖表一、有化學物質流佈狀況

《毒管法》僅建立資料庫,食品追溯仍需跨部會協調

有立委認為,《毒管法》會讓台灣的食安前進20年,不過這種說法恐怕太樂觀。《毒管法》主要管轄的是毒性化學物質,雖然建立資料庫,但僅第一到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需報備流向,業者必須取得許可才能買賣。

長期推動法案的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呂翊齊表示,第一類到第三類的化學物質通常危害較大,可能有致癌、生殖毒性、不易分解、急毒性,但流入食品的化工原料可能不在這個範圍,只需登錄但不知買賣給誰,《毒管法》和歐盟管理化學物質的REACH法案一樣,主要在建立化學物質資料庫,而非所有物質的追蹤流向。

事實上,毒澱粉的原料、工業級順丁烯二酸,早已列入勞委會的化學資料庫,但並非環保署列管的302項物質;塑化劑DEHP,也是在黑心廠商將其加入食品原料後,才在2011年,被環保署從第四類改列為第一、二類毒性化學物質。

呂翊齊認為,《毒管法》建立化學物質資料庫,對改善食安只算是小小進步,關鍵在如何開放給其他部會使用、合作,「不是法的問題,是各部會橫向勾接的問題」,一個化學物質從化工行賣到食品廠,該由那個主管機關管轄?追蹤流向是誰的責任?各部會仍需釐清。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姜郁美表示,正和經濟部商討,食品級和工業級化學原料分開報關,目前只有食品添加物需要強制登錄追蹤流向,但沒有法令禁止食品廠買工業級的化學原料,但只要進入食品廠就歸衛福部管轄,衛福部查廠時,若有疑慮,可以要求廠商出示買賣單據,看這些工業級的化學原料用到哪裡。

20人 管7.9萬種化學物質,民間籲行政院檢討預算、人力

《毒管法》踏出了好的開始,但民間團體振奮之餘,卻發現環保署人力、預算皆不足,地球公民基金會、看守台灣協會等環團發表共同聲明表示,市面上約有7.9萬種化學物質,但環保署毒管處只有3.5個人力,據傳之後環境資源部底下成立化學品及污染防制局後,將會增到20人,但仍非常不足。

呂翊齊說,最新消息指出,環保署將會編列60名人力,但應該只是從原有的人力中,額外增加他們業務,環團呼籲行政院,重新檢討預算及人力分配、組織架構,建立化學物質管理專責單位,落實《毒管法》。

毒管法通過當日,民間團體伙伴一起為毒管法三讀通過歡呼!
毒管法通過當日,民間團體伙伴一起為毒管法三讀通過歡呼(圖片提供/地球公民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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