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上下游記者汪文豪、林慧貞
年節將近,家家戶戶開始忙著大掃除,洗衣服的頻率可能較日常更頻繁,但洗衣精裡所謂「抗菌」「防螨」的成份究竟為何?添加的化學物質對人體健康與環境是否造成負面影響?
繼與上下游新聞市集合作於去年底揭露「妙管家抗敏防蟎洗衣精」含有殺蟲劑百滅寧後,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近一個月來透過發函,以及發動義工媽媽打電話詢問36個品牌洗衣精業者後,發現部分洗衣精竟含有「腐絕(Thiabendazole)」、「戊二醛(Glutaraldehyde)」等用於農業與醫療用途的殺菌劑、消毒劑。此外,最近被美國FDA關注三氯沙(Triclosan)成份,也發現有產品使用卻標示不清。
對此,立法委員林淑芬1月7日在主婦聯盟環保基金會與台灣環境有害生物管理協會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抨擊這種在洗衣精內添加環境用藥、農藥或醫療藥品的行為,非常可能對人體健康與環境污染帶來負面效應,卻無任何法令可直接規範,「沒有單位主動要出來管」,任憑洗衣精業者「蟎天亂喊」,導致不知情的民眾反而接觸更具刺激性的物質,要求政府主管機關對此亂象,加強管理。
商品安全的主管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表示,本月28日將針對洗衣精召開國家標準技術委員會議,擬在CNS2477「洗衣用合成清潔劑」中,規定「不得添加『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之環境用藥」與「不得添加『農藥管理法』規定之農藥」,同時產品包裝上也應該「全成分」標示。
抗菌、防螨洗衣精成分 六成標示不清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秘書長黃嘉琳表示,為了保障消費者知的權益,近一個月,基金會透過發函與動員義工媽媽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詢問各業者販售「抗菌」或「防螨」洗衣精添加的化學成份為何。
結果在調查的36個品牌當中,多達21個品牌不是未標示所使用的「抗菌」、「防螨」成分,就是交代不清,比例接近六成。
對於主婦聯盟環保基金會的行動,台灣肥皂清潔劑工業同業公會曾直接去函為洗衣精業者辯護,指出「相關會員廠洗衣精商品,均落實商品標示法之精神,維護企業經營信譽並保障消費者權益的要求」,「縱使政府機關在沒有任何法令依據情況下,都不會發函進行此要求(意指揭露抗菌防螨成份)」,質疑主婦聯盟環保基金會的做法。對此,主婦聯盟環保基金會秘書長黃嘉琳認為這是漠視消費者的知情權。
在交代不清的案例中,耐斯「白鴿天然濃縮防螨抗菌洗衣精」回應義工媽媽詢問的態度最具爭議。耐斯先前未經主婦聯盟環保基金會同意,逕自在官網上宣稱「白鴿天然洗衣精系列經主婦聯盟檢驗均未檢出百滅寧成份」。雖然相關字樣經主婦聯盟環保基金會抗議後取下,但是當義工媽媽詢問其產品所使用的「澳洲HealthGuard防螨劑」成份為何,卻以「業務機密」為由回絕。
根據記者取得澳洲HealthGuard原廠使用說明,完全未見到HealthGuard被推薦添加於洗衣精當中。
三氯沙、三氯卡班廣泛使用 對人體與環境影響值得正視
三氯沙(Triclosan)與三氯卡班(Triclocarban, TCC)是目前廣泛被注意的新型污染物質,其中三氯沙近年來有相關研究報導,具有內分泌干擾效應,與自來水中的餘氯作用,會形成可致癌的氯仿。目前CNS2477「洗衣用合成清潔劑」規定三氯沙含量不得超過0.3%,添加應標示。
三氯卡班(Triclocarban, TCC)對革蘭氏陽性和陰性細菌、真菌都有高效的抑制作用,屬於非農業用的多氯苯基尿素抗菌劑,添加在家用清潔用品或衛生用品可作為殺菌用途。有研究顯示三氯卡班可能引起人類肝臟DNA損傷。
這次主婦聯盟環保基金會義工媽媽電話訪查的洗衣精業者當中,總共有6個品牌有宣稱使用三氯沙或三氯卡班作為抗菌劑或防螨劑。其中花王的「一匙靈Attack抗菌EX超濃縮洗衣精」、「一匙靈Attack制菌超濃縮洗衣精」兩項產品,未在外包裝上標示三氯沙(Triclosan)成份,但客服人員接受電訪時,向義工媽媽承認有使用三氯沙(Triclosan)。若客服人員回答為真,花王有違反CNS2477「洗衣用合成清潔劑」規定之嫌。
花王回應,只有一款濃縮洗衣精使用三氯沙,而且有標明英文縮寫,強調用量符合法規。
添加腐絕、戊二醛 對皮膚刺激 對環境影響大
台塑生醫生產的「Dr’s Formula防螨抗菌濃縮洗衣精」回覆給主婦聯盟環保基金會的公文中,宣稱使用的抗菌防螨劑為Thiabendazole(經查中文名稱為「腐絕」)。台塑生醫解釋Thiabendazole是一種抗真菌劑,防螨的作用機制是阻斷塵螨的食物來源,餓死塵螨,達到防螨效果。
然而根據農委會防檢局提供的腐絕(Thiabendazole)物質安全資料表,其建議用途及限制使用為「用於水果、蔬菜的防腐保鮮,紙張、皮革、油漆等的防腐防黴,人、畜腸道的驅蟲劑等」,也是農業用途中受農藥管理法規制的殺菌劑,其副作用則會引發皮膚刺激或紅斑。因此腐絕是否適合添加於洗衣精,對人體健康、對環境的負面影響為何,值得討論。
不過台塑生醫也出示環保署與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現衛福部食管署)公文,強調當初決定添加腐絕(Thiabendazole)做為洗衣精的成分前,曾發函兩個政府單位,得到的回覆卻是相關業務均非其部門所職掌。
另外,妙管家幫大潤發代工生產的「抗菌洗衣精補充包」所使用的抗菌劑為「戊二醛Glutaraldehyde」。根據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的資料,戊二醛主要用於醫療事業,其餘則用於農、漁、牧、水產養殖、化妝品製造,當作消毒劑及防腐劑。對人體健康的副作用為「戊二醛水溶液與蒸氣會刺激皮膚、眼睛、喉嚨和肺」。
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建議,戊二醛使用時必須受到控制,不可用來當作一般的清洗消毒劑。若有消毒需求,建議儘可能使用較無危害性的物質或產品,取代戊二醛。若需使用,人員暴露的最高濃度最好在 0.2 ppm 以下。
因此妙管家幫大潤發代工生產的「抗菌洗衣精補充包」若使用「戊二醛Glutaraldehyde」,其濃度為何?是否適合添加於洗衣精當中,主婦聯盟環保基金會呼籲主管機關應瞭解與注意。妙管家則強調,只有特殊抗菌需求的洗衣精才會使用,因為成本高,添加量非常低,不至於會有負面影響。
環保署、農委會不管,洗衣精用藥成灰色地帶
不過,昨天記者會現場有電子媒體質疑這些化學物質濃度很低,無法證明會對人體健康造成立即危害,質疑主婦聯盟環保基金會危言聳聽。對此,身兼台灣環境有害生物管理協會理事長的台北市立大學副教授黃基森強調,「任何一個化學品,尤其是有殺菌、殺螨、殺蟲的,都叫做通殺,所以在一個管理的原則下,就是劑量決定毒性。」
黃基森進一步表示,任何藥物都要適時、適地、適量使用,尤其台灣很多地方沒有下水道,這些成份不明的洗衣精隨著水體流布,非常可能造成環境危害,政府機關應有總量管制,訂定相關標準。
無獨有偶,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本月份出版的《消費者報導雜誌》第393期「防螨洗衣精成分複雜 少用為妙」的調查中,也發現有洗衣精業者添加苯甲酸苄酯(benzyl benzoate) 做為防螨劑。
消基會指出,苯甲酸苄酯是由苯甲酸和苯甲醇縮合得到的酯類化合物,可以作為殺疥和滅虱的皮膚科用藥,一般使用濃度為25%,可能產生的副作用為皮膚與黏膜的刺激感。報導中質疑,將這些物質加入洗衣精中,究竟會對健康產生何種風險?是否對環境造成嚴重負擔?主管機關竟然不清不楚,也無法可管!
立委林淑芬表示,環境用藥或農藥分屬環保署和農委會管轄,但加入洗衣精後卻沒人要管,面對國內洗衣精廠商「蟎天亂喊」,沒有一個政府機關要跳出來說負責。反觀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上個月即提出,許多市售宣稱抗菌的洗手乳與沐浴乳添加三氯沙(Triclosan),未必真正能洗淨髒污,反而可能造成某些細菌抗藥性,要廠商添加三氯沙前,應舉證真的達到清潔效果。
標檢局擬修標準,清潔劑不得加入農藥、環藥
對此,出席記者會的標檢局第二組組長陳秀女表示,標檢局正在修訂CNS 2477 「洗衣用合成清潔劑」標準,禁止清潔劑加入《農藥管理法》中登記的農藥成分,以及《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的環境用藥。
此外,現行法令僅要求業者標示主成分及特定成分,標檢局現正研擬全成分標示,讓資訊「全都露」,而且不能用功能型式命名,必須寫出成份中的中文化學名,未來消費者不會再看到殺蟲劑、殺菌劑、防蟎劑等名稱。
標檢局第一組組長張文彬表示,目前正在清查市面上標榜防蟎、抗菌的洗衣精, 《商品標示法》規定,商品必須明確標示品名、主要成分、製造廠商等資訊,若含有害成分則須標示警語,若未標示可罰2~20萬元,標示不實罰3~30萬;《消費者保護法》也規定,標示不實者應全面下架、罰6~150萬。不過張文彬坦言,在新標準制訂前,僅能依上述法令,檢查廠商是否標示不實。
至於何時才能訂定新標準,陳秀女說,本月28日會召開專家委員會,之後再經過一次審查委員會,最快也要2月份之後才能訂定標準,但會想辦法協調各委員時間,將會議時間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