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塵螨過敏 卻成化學過敏 洗衣精添加殺蟲殺菌劑 環保署事不關己

標榜抗菌防蟎的洗衣精,相繼傳出含有百滅寧、腐絕、戊二醛等殺蟲劑、殺菌劑,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昨天召開技術委員會,原擬修改規範洗衣精國家標準的CNS2477,明定禁止添加環境用藥及農藥等成分;但與會專家委員認為,CNS 2477只強調洗衣精的除污功能,若業者宣稱抗菌或防蟎等特殊功能,應依照用途交由相關法律管理,例如使用於居家,應由《環境用藥管理法》主管機關環保署負責。

其實早在去年十二月召開的技術委員會,會議主席、師大化學系教授吳家誠與其他與會專家即建議身為環境用藥主管機關的環保署,應審慎研究環保相關法規,對洗衣精添加殺蟲劑、殺菌劑的情況進行管理。但在昨天標檢局的技術委員會中,環保署不但未派行政人員出席,更僅以一紙公文回覆標檢局,強調洗衣精為一般商品,不歸環保署管轄。

對於環保署的態度,與會專家顯出難以茍同的反應,會議主席吳家誠也顯得無奈,籲請行政院消保處召集相關部會討論釐清權責歸屬,再決定宣稱抗菌或防螨等特殊功能的洗衣精,該交由哪個部會單位管理,或是直接在國家標準CNS2477中另訂禁用規定。

昨天在會場也傳出些微火藥味,業者和審查委員、民間團體,為了舉證責任和標示爭論不休。有洗衣精業者表示,政府應該先定義何謂抗菌防蟎,廠商才有辦法依循。但此話遭到在場委員抨擊,一致認為廠商要負起舉證責任,證明對人體無害才可使用,並且要清楚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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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精標準開會過程(攝影/汪文豪)

洗衣精單純除汙,宣稱抗菌防蟎應另訂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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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游接到消費者通報,使用某一牌抗菌防螨洗衣精後,雙手出現嚴重過敏現象

諷刺的是,環保署日前才宣布一年一度的「國家清潔週」今天開跑,但民眾洗衣服時,卻得睜大眼睛瞧瞧洗衣精到底有什麼化學成分。去年上下游和主婦聯盟環境保護金會調查發現,許多標榜抗菌防蟎的洗衣精,竟添加殺蟲劑「百滅寧」,或用於農業與醫療的殺菌劑、消毒劑,如「腐絕」、「戊二醛」, 成分五花八門卻幾乎沒有標示,甚至不必經過政府審查。

現行農藥法規只規定農業用途、環保署只管環境用藥,若相關藥物添加到洗衣精,則成為一般商品,歸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管理,但現行國家標準CNS 2477洗衣用合成清潔劑,只有表列三氯沙、壬基苯酚類界面活性劑、甲醛的試驗標準與檢出限量,若農藥或環境用藥加入洗衣精,則成為三不管地帶。

昨天標檢局舉辦國家標準技術委員會,研擬修訂國家CNS 2477的草案中,規定《環境用藥管理法》、《農藥管理法》中管轄的環境用藥、農藥,不得添加在洗衣精裡,且原料通通要標示,吸引不少業界、民間團體及學界人員參與。

不過參與審查的委員,一開始就對清潔劑定義提出質疑。台北醫學大學藥學系兼任助理教授黃明權表示,一般清潔劑和有功能的清潔劑,應該分成兩個標準,清潔劑的英文是detergent,意思只是除汙、洗淨,業者宣稱有其他功能,添加不明的抗菌劑、防蟎劑,已經超出CNS 2477對清潔劑的定義,應該回歸相關主管機關,如環保署或衛福部。

台北市立大學地球環境暨生物資源系教授黃基森進一步補充,防蚊液因直接接觸身體,原料必須經衛福部審核,但若是用在環境殺蚊,則依《環藥法》向環保署查驗登記,洗衣精中添加防蟎、抗菌劑,也應回歸到環保署,不需在CNS 2477額外訂定,「洗衣精就只是拿來除汙的。」

也有其他委員認為,許多化學物質可能同時使用在環境、農作物、化妝品、醫療用藥,若在CNS 2477禁止添加環境用藥和農藥,認定上有爭議,未來標榜增艷、漂白的洗衣精,是否也要一個一個修訂添加成分。

環保署事不關己,標檢局有苦難言

不過被眾多委員點名的環保署,卻在此事件神隱,數度發文給標檢局表示,環境用藥歸環保署管,加到洗衣精就是一般商品,由標檢局管轄,昨天的委員會也僅派一名檢驗人員出席,該檢驗人員也只表示,若法令規定要檢驗,一定配合辦理。

對此環保署事不關己的態度,標檢局有苦難言,第二組第二科技士陳世昌直言,目前已購買市售洗衣精採樣與進行分析。在購買的四十多個品牌洗衣精當中,幾乎沒有不宣稱抗菌或防螨功能的。

對於是否要修訂CNS2477,陳世昌認為要審慎評估,因為「國家標準就像是一台重型戰車,一開進來就都碾碎了」,威力很強,影響性非常大,他認為洗衣精就是單純強調除污的功能,如果再規定禁止添加農藥或環境用藥,無異是為廠商開了後門,意味可以添加其他化學物質。因此他建議目前可援引《消費者保護法》,要求業者不得添加對人體有害的物質。

由於連主管機關都未釐清,討論近兩個小時後,主席、師大化學系教授吳家誠建請行政院消保處邀請相關政府單位召開協調會,確定責任歸屬後,再逐項審查CNS 2477,協調會時間預計在過年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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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防螨類洗衣精成分,分屬不同單位管轄,亟需統整(製表/主婦聯盟基金會)

業者要求政府定義防蟎,學者諷:「是要政府幫你們研發嗎?」

洗衣精的權責尚未釐清,業者卻因抗菌、防蟎劑的舉證責任,和審查委員、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互槓,台灣肥皂清潔劑工業同業公會甚至在當天發放聲明,批評主婦聯盟環保基金會,未經專業查證,就指責妙管家及其他洗衣精含有農藥成分,涉嫌毀謗、居心叵測。

主婦聯盟環保基金會秘書長黃嘉琳回應,洗衣精並非針對單一廠商,消費者本來就該知道洗衣精原料、如何抗菌防蟎、對人體是否無害,「若是為了消費者知的權利,願意概括承受這些指責。」但語未落即遭妙管家代表三次嗆聲說「拿出數據來」,還質疑主婦聯盟基金會宣稱用小蘇打粉的做法,根本沒有抗菌效果,語氣非常強硬。

另名業者表示,消費者的確有使用抗菌防螨洗衣精的需求,政府應該制定抗菌、防蟎的定義與標準,讓業界有所依循。此話一出,遭到在場委員砲轟,連擔任主席的的吳家誠都忍不住說,業者多年來都宣稱抗菌防蟎,早有自己的定義,「現在把責任推回政府,是要政府幫你們研發嗎?」化學品千萬種,業者若宣稱效能,就該自己提出證據,再交由政府審查。

消保處代表邱綺閔援引《消保法》第7條:「⋯⋯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說明業者必須主動舉證,且要充分標示,揭露資訊。

審查委員何達仁也表示,如果要政府明定哪些物質可用或不可用,永遠列不完,業者賣產品,本就該評估作用機制、對人體、環境影響、添加多少劑量,「不然民眾本來想要防蟎抗敏,卻變成對化學過敏。」

台灣地狹人稠,需考量環境影響

不過目前的物質安全評估,多半以急毒性考量,長庚紀念醫院臨床毒物科醫師林中英表示,慢性毒素的累積不可小覷,而且部分特殊族群有過敏體質,曾有民眾用了洗衣精整雙手起紅疹,因此業者一定要誠實標示。

長庚醫院腎臟科醫師顏宗海也表示,若喝到大量純除蟲菊農藥,可能會嘔吐、傷害神經甚至死亡,但慢性毒的文獻相當少,不過可能會有皮膚過敏的疑慮。

除了人體影響,審查委員、標檢局都認為要納入環境評估。黃基森表示,美國、歐盟近年審核合成清潔劑越來越格,主要考量不是人體健康而是環境。以百滅寧為例,就算只加0.5%,都要標明不能使用在水源區,魚接觸2ppm百滅寧,96小時就會死亡,河川累積1ppm,就有生物放大功能,隨食物鏈一層一層累積;且台灣地狹人稠,洗衣精直接流布到河川、集水區,最終還是被民眾喝下,業者要體諒台灣特性,調整出適合我國的產品,政府也要盡力輔導、協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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