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灌休耕爭議不斷,除了重創北部重要糧倉桃園、新竹,以農為本的嘉義縣,這次停灌面積也高達近8000公頃,佔嘉義縣43%農地面積,嘉義縣長張花冠痛批,烏山頭水庫供應台南和嘉義,但台南有南科所以沒斷水,嘉義位在水尾,卻要承受不公平的供水政策,農委會雖補償停灌區每公頃8.5萬元,卻強調由地主和佃農自行協調,沒有照顧實際務農者。
農委會雖補償停灌區每公頃8.5萬元,卻強調由地主和佃農自行協調,一位住在太保的老農王文財,第一時間聽到停灌消息,著急地寫了千字書向縣府陳情,因為他家中八甲地全是口頭承租,拿不到任何補償金,一家六口不僅全年沒收入,還要負擔5、6萬元的曳引機維修費。
先前農糧署曾表示,若補償費有爭議,可以專案協調,不過嘉義縣農業處接到老農陳情後,曾反映給農糧署,農糧署請縣府詢問南區分署,但南區分署卻回應無法協調,互踢皮球,讓農民不知何去何從。
王文財強調,農民不是貪圖補償費,而是希望政府建立完整的制度,避免爭議一再發生,讓農民能安心務農。上下游特別用第一人稱方式,讓王文財說出自己的故事。
(以下為佃農王文財自述,整理/上下游記者林慧貞)
8甲全停灌,一家六口整年沒收入
我從10幾歲就開始種田,但自家只有幾分地,現在總共種8甲,都在太保附近,大多是口頭承租,沒簽契約,除了收割機,我們自己有插秧機、噴農藥、肥料的機器,去年花了200多萬新買一臺曳引機,全是自己省吃儉用,加上和朋友借錢,沒向農會貸款。
兒子本來在外面工作,生了兩個孩子,前幾年為了陪小孩,也回家一起耕田,他開曳引機整地,我負責開插秧機,老婆協助補秧片,噴藥、撒肥料全都自己來,賺自己的工,偶爾幫附近的人整地,通常第一期的稻子比較有賺,第二期可能遇到颱風,運氣不好時還要倒貼,不過一家兩戶共六口,平常都還過得去。
因為我們沒簽約,這次遇到停灌,補償金全匯到地主戶頭,有地主聽到每公頃8.5萬元補償,已經說要把地收回去,明年也不知道會不會繼續給我們種。先前我們也曾因缺水被強迫休耕,一整年沒收入,但是當時只有我和老婆在耕作,兒子在外面還有賺,現在兒子回來耕田了,卻變成一家6口都沒收入。
希望政府可以補貼農機維修費
我新買的曳引機只種過一期稻,今年沒田可耕,但還是要維修,想想看,你家車子放著一年不開也會壞掉吧,不管有沒有用曳引機,每年都必須花4.9萬換油、維修,去年10月30日我們才剛換兩顆電池,一顆要4千元,放著不動電池也會壞。
農委會說代耕業者會到別的縣市支援,很難計算在停灌區有多少工作,所以沒辦法補償,但跨到別的縣市代耕,要先買一台上百萬的卡車運送農機,我們根本就沒錢買卡車,只在住家附近的區域代耕,因為輪胎很容易磨損啊,現在這些區域全都停灌,插秧機就完全派不上用場了,希望政府至少能補貼我們維修農機的費用,我有申請農機牌照,戶籍地是太保,資料全都查得到。
「三七五減租」陰影,地主不願簽契約
很多人可能覺得奇怪,為什麼我們租地都不簽契約,其實我也很想,簽約對我們耕作者才有保障,但地主不願意,因為國民政府來台後,曾推過「三七五減租」,地主和佃農簽租賃契約,但除非地主有能力收回來自己耕作,否則佃農可以一直種下去,造成地收不回來,地主都怕到了,所以我們這邊的地主大多不願意簽約。
也有人說,地主不願意簽,那就不要跟他租地啊,問題是我們也要生活,地主這樣講,我們還是得種。
政府近年推「小地主大佃農」,有很多優惠,我們當然也想參加,擴大面積,因為機器都買了,擴大可以平攤成本,但「小大」必須和地主簽約,地主不願意啊,所以我們完全沒辦法配合政策,就我所知,太保附近的「小大」很少。
應解決口頭契約問題,認定實際耕作者
政府叫我們跟地主協調,我們也協調過了,但有些地主還是要把田收走,我們不是要全拿每公頃8.5萬元補償金,現在我的租金行情是每期每分3千元(編按:一分地約等於0.1公頃,換算一公頃租金3萬元),我可以地租照付,再多給地主1千,或是再協調,只希望補償可以給實際耕作者。
政府一直知道民間都用口頭契約,應該想辦法協助解決這個問題,其實我們都有留資料,可以證明實際在耕作,像我去年買了600包肥料,全都有收據,如果只種幾分地根本不需要買到600包。
我的收穫有7成繳公糧,3成賣給糧商,去年一期我繳了14萬斤公糧,每次繳都會拿到農會給的收據,上面寫我的名字,這個收據地主拿不到;農會也會另外給一張公糧穀單,上面寫的是地主資料,但我們都可以去調,像我手上就有好幾張,這些都可以證明我真的有在耕作。
我們真的不是要全拿補償費,只希望政府能派第三人或公親,專案排解,建立完善的補償制度,像之前颱風來作物受損,補償也是給地主,耕作者拿不到,如果政府可以想出好的制度,解決口頭契約的問題,認定實際耕作者,未來我們就敢多種一點,如果一直不解決,之後還是會遇到相同的事,我們哪敢擴大面積栽培。
當大家在為佃農的立場想,是否考慮過地主,今天如果佃農沒有利益可圖的話,他會發幾百萬去購買農機嗎?地主不把地租出去一樣照領補助金,啊如果大家都跟以前一樣領4500的話是否都沒事,缺水不是大家願意的,應該考慮如何渡過,而不是在那裡爭補償金,因為那都是大家的錢,再則地主以前所繳的地租,水租,佃農有負擔過嗎?我也是個佃農,有時真的該換個角度想想
呃~農地的稅很低呦,地如果沒有實際耕作就會被課稅,所以地主與佃農是一種相依存的關係,不然地主大可自己種,又……..作田真的是薄利……., 我家是小地主,把地借給人種,有時候真的要換個角度想想土地利用的價值與角色.
原來一分田的租金是這樣的價格,之前聽到有農田的租金是4萬元多,還炫耀比上班好賺,可是田也沒多大啊!
現在看來,炫耀者不是租給農用,懷疑是工業用。
若是工業用,好好的農田都被污染了。
沒田也沒耕種的人,如果哪天聽到有鄉下地主炫耀租農田給別人會很賺錢,要警覺,查一下是不是變成工業用。
啊~離題了
既然都有耕種與繳交糧食單據,又是長期耕種者。
政府以第三公正者證明單據之後,可以考慮改成補助分成,就是地主拿%,剩下的就是耕種者拿。
長期耕種者,要如何定義,農家的人應該最清楚,可以建議農糧署。
農會,是民間單位,沒有公權力。
執行力方面,要找農糧署。
立委與議員都到哪去?
選前猛打食安,選後變成沒聲音?
這次如此大面積的休耕,可能造成廢耕問題,後續還會影響食安健全性,政治人物應該要拿出一些建設性的方案來解決,現在躲起來休息是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