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時節食物易腐,為了保持食品鮮度,業者都會添加防腐劑。不過台北市衛生局稽查發現,市售碗粿、蘿蔔糕、米苔目、豆腐、豆干絲、豆漿分別檢出己二烯酸、苯甲酸或過氧化氫。衛生局表示,不同食品、不同防腐劑有不同的使用規定,業者應加強自主管理,不可超量、違法使用。
衛生局6月針對傳統市場、攤販、超市、賣場、餐飲店等地販賣的101樣豆製品進行抽查,發現共有11件不合規定,佔10.9%,其中又以豆干製品比例所占最高(22%)。

不合格產品分別是5件散裝豆干絲檢出「過氧化氫」,4件散裝豆腐、板豆腐檢出「苯甲酸」,依規定都屬「不得檢出」;而「正庄大溪五香豆干」則是苯甲酸殘留1.21g/kg(標準0.6g/kg)超標。
另外,衛生局也針對傳統市場、麵攤、米粉、粄條、碗粿、米苔目等「米濕製品」專賣店抽樣檢查,56件樣本中有3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5.3%。包括宏臨美而美(大安區和平東路)販賣的蘿蔔糕苯甲酸檢出1.21g/kg(標準1g/kg);小吃攤、攤商販賣的純豆漿、碗粿、米苔目都檢出不得使用的己二烯酸。
衛生局表示,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有漂白、防腐的功用,常用於魚丸、魚板、甜不辣等魚肉製品和豆腐、豆干等豆製品的加工過程,但最終產品不得檢出。民眾如食用過度,會產生頭痛、嘔吐等症狀,還有對腸道腐蝕的疑慮。
苯甲酸俗名「安息香酸」,也是一種防腐劑,可用於「豆腐、豆漿產品外」的豆製品,如豆干、豆干絲、豆皮、素雞等,但限量於0.6g/kg以下。
己二烯酸則又名「山梨酸」,在米濕製品類中,只有年糕、蘿蔔糕、粉粿可添加1g/kg的己二烯酸外,其餘製品均不可添加防腐劑、殺菌劑;如食用過量會造成腹痛、噁心、嘔吐,甚至損害肝、腎。
北市衛生局強調,不同種類的食物有不同食品添加物規範,業者應合法使用食品添加物;同時,稽查過程中也發現有4家業者無法提供清楚的來源,將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簡稱食安法)開罰。至於部分來源自外縣市的產品,也移交其他縣市衛生局追查。
北市衛生局建議民眾在購買時,應注意產品外包裝是否完整、產品是否冷藏販售,尤其米濕製品在常溫下容易使微生物繁殖,應盡可能冷藏保存於攝氏7度C以下。由於多數防腐劑屬於水溶性,衛生局建議民眾可用清水浸泡約40分鐘將防腐劑釋出,或於烹煮時打開鍋蓋,使其揮發、減少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