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有幾個海洋保護區?
根據漁業署104年的統計,總共有36個,其中包含27個漁業資源保護區、3個國家風景區、2個自然保留區、1個海鳥保護區及3個國家公園(台江、墾丁及海洋國家公園)。
然而,實際上有編制管理人力的保護區有幾個呢?應該只有國家風景區及國家公園,剩下的漁業資源保護區、保留區,多半沒人管理,或由地方巡守隊、志工隊自行進行巡查工作。而國家風景區屬「分區多功能使用」的海洋保護區,以遊憩管理為主要目標,真正有「禁止採捕」、「禁止進入或影響」等資源管理措施的海洋保護區,只在國家公園境內。國家公園警察隊(現為警政署保七總隊所轄)是執行國家公園保護區內自然資源維護的第一線單位。
蕭再泉,人稱蕭小,堪稱警界的奇葩,但因為堅持執法、勇於衝撞,同時也是長官眼中的頭痛人物。民國91年,蕭小隊長被派任墾丁國家公園警察隊,開啟他對海洋保育執法的熱忱。
從馬糞海膽復育,開啟後壁湖保育大門
蕭小提到,一腳踏進海洋保育的門內,是民國91年時,有覺於當地人對馬糞海膽的濫採,又看到趙世民博士在後壁湖進行5000顆馬糞海膽的復育試驗,認為應該要大力支持,於是便開始勸導附近居民說:「這是人家做實驗的,不能抓」。剛開始用勸導的,後來勸不聽,只好開罰單。因此,他開出墾丁國家公園自73年成立後的第一張罰單:盜採馬糞海膽。
然而,在那個「海洋保育」是啥碗糕大家都還搞不清楚的年代,要強力執法,可以想像反彈有多大,特別是在草根性強的恆春半島。當時有許多各式各樣的非法漁業在保護區內進行著,包含電魚、炸魚、潛水打魚等等行為,都是在地常見的,要落實海洋保育,單靠警察公權力真的很難。剛好當時墾丁浮潛業者私下跟蕭小說,「帶遊客下去(海裡)都沒有魚,很漏氣!」藉著這契機,蕭小帶著印尼美娜多潛水勝地的照片,以「讓後壁湖成為美娜多」為願景,說服觀光業者成立海洋巡守志工隊,這是民國92年。
談海洋保育,就得順著海洋的節奏,急不得,得一步步來。在馬糞海膽復育、巡守隊成立後,海洋資源也逐漸恢復。93年,恆春鎮長林金源看到這個機會,協助志工隊成立正式的「恆春鎮海洋環境保護協會」,讓整個後壁湖的海洋資源維護成為社區意識,也造就當時後壁湖生態豐富的狀況,94年,後壁湖正式劃設為「海洋資源保護示範區」。從當時後壁湖拍攝的照片及研究資料看來,珊瑚礁區的石斑魚、笛鯛、雀鯛、神仙魚數量很多,馬糞海膽更曾高達平均每平方公尺15顆的高密度。
不過,98年因為輪調的關係,蕭小隊長被調離墾丁,之後輪調到期後,雖然想請調回墾丁,但可能因為當初在墾丁執法太過確實,遭到黑函檢舉與走私集團掛勾,調回墾丁一事便不了了之。根據潛水客私下透露,蕭小離開後,當初與社區形成的保育意識逐漸淡去,後來馬糞海膽又被大量獵捕,曾經密度之高,數量達到30000顆的馬糞海膽,如今又消失了。
再度回到海洋保護區
98年從墾丁離開後,蕭小在雪霸、台江繼續擔任國家公園警察,但對於海洋保育的理想尚未放下,103年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成立後,他又自動請調到三級離島-南方四島東吉管理站服務(南方四島指的是東嶼坪、西嶼坪、東吉、西吉,西嶼坪紀錄片中描述到:那是犯錯或特殊情況的警察才會被發派的地方)。
帶著在後壁湖的經驗,蕭小隊長來到南方四島。他認為,南方四島的居民不多,以東吉來說,成立之初島上僅有15人*,且島上的漁業人口也逐漸老化,且對保護區生態有較大影響的底刺網漁業,更在去年底由海洋公民基金會募資30萬收購其中一艘底刺網船的底刺網漁具**,只要確實執行排除外來漁船進入公告之「南方四島週邊海域禁漁區」,就可確保南方四島附近海域成為澎湖漁業資源復育的熱點,當此區的漁業資源恢復後,就可產生滿溢效應,提供成為澎湖南方漁場的「資源庫」。
對於海洋生態保育來說,如何凝聚社共識、以及向居民承諾做到「保障合法、取締非法」是很重要的。
澎湖推動海洋保育的利基是,有一批對於海洋保育充滿熱忱的人。包含澎湖共生藻協會、海洋公民基金會、澎科大海洋系教授等組成南方四島社區發展智囊團,與具備養殖專業的澎湖水產種苗繁殖場、澎湖水試所合作,從去年底開始,在東吉港口外試行小規模的硨磲貝放流,希望從硨磲貝的復育開始,帶動當地人的保育意識,在硨渠貝數量增多後,也能帶來觀光浮潛、生態解說等,創造當地居民漁撈之外的收益。他們選擇東吉做為復育點的理由,同樣也是因為,那裡有蕭小隊長看顧著。
*南方四島海洋國家公園設立後,開始有些早期移居他鄉的島民返鄉發展。**希望這樣的先例,能促使海管處配合地方政府、中央部會開始有所作為,延續徵收南方四島海域內之底刺網網撈漁具,創造多贏局面。
海上執法需要經驗累積
海上執法不比陸上執法,有許多眉角要注意。蕭小說,很多違法漁船,遠遠看到巡邏艇在附近,就把魚丟了,或是趕緊收網,等到巡邏艇到達,早就找不到證據。尤其在夜間作業時,安全顧慮上,不可能高速追船,因此,就要用夜視鏡錄影輔助、或是跟澎湖海巡隊巡邏艇配合,用等待方式,在前一次魚貨都已入艙,人員再一次下水的期間靠近,才能趁其不備逮個正著。這些蒐證技巧,都得憑經驗累積。
曾經在執法初期遭嗆「槍很好買啦!」「有膽制服別脫掉!」,面對這樣的威脅,蕭小認為,這些都是初期的阻力,隨著時間會逐漸化解。在執法的進程上,蕭小也有一套自己的看法。他說,我們必須要先讓漁民相信,如果守法就會有魚抓。以澎湖南方四島為例,20年來,一直都有中國鐵殼船在附近海域作業,那漁民會認為,我不抓還不是都被陸仔抓走。因此,蕭小透過個人管道將鐵殼船入侵的照片公開,結果引起海巡署極大壓力,當然自己也承受到上級壓力。
不過,這是有效的,在海巡1800噸的艦艇出動後,的確防止了鐵殼船進入南方四島海域。接著,便是處理電魚的問題,電魚者常是外地來的,必須先將非法電魚杜絕後,再來處理東吉本地的底刺網問題。是這樣一步步的進行,才能取信當地人。
盼望後繼有人
這麼多年來,取締非法漁業是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在海巡署的定位上,取締走私、槍械才是他們的重點業務,加上非法漁業取締困難,即使成功開單,還是會有民代施壓、逼迫撤單的情況發生;國家公園警察隊則是編制較小,以南方四島國家公園來說,目前僅有東吉管理站編制3名警力,配備一艘巡邏艇,巡邏範圍有限,蕭小建議,以南方四島的整體發展來看,東西吉、東西嶼坪應該是雙核心,應該要在東嶼坪另外配置警力及巡邏艇,才有辦法兼顧整個海域的巡護。
再五年就屆退的蕭小,被問到現今最急迫需要做的是什麼時,毫不猶豫的說:「建立種子教官制度」。他期待未來即將成立的海洋委員會,在成立前能夠先訓練一批對海洋資源維護有概念的人員,除了學科的訓練外,也要讓他們實際到像南方四島這樣的海洋保護區學習漁業查緝的工作,才能夠建立一批真正對海洋保育有觀念、並且有執行力的第一線執法人員,這對台灣海洋保育的落實,絕對是關鍵。「台灣缺的不是觀念,不是法規,而是執行力」。
南方四島,海洋保護新希望
目前有第一線執法人員的海域保護區,除了墾丁、南方四島國家公園外,還有東沙環礁國家公園。
後壁湖海洋資源保護示範區曾為台灣的海洋保護區帶來成功的一頁,而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也在近期陸續推動「一般管制區垂釣許可管理要點」及「海洋友善餐廳推動計畫」,但畢竟人文及環境條件較為複雜;東沙地遠人稀,在少了人為干擾的情況下,環境維持不錯,但離台灣本島太遙遠,多數人僅聞其名。
103年成立的南方四島國家公園,具備同樣人煙稀少的條件,但從台南安平港出發僅需2小時,其實並不遠,加上澎湖在地政府、研究部門、海洋保育團體通力合作下,公民保育意識逐漸提高,非常有潛力作為海洋保護示範區兼海洋環境教育的基地。更重要的是,有堅持與海站在同一線的蕭小,在這裡克盡職責,但願台灣海洋資源執法的能量,能從南方四島起始,如種子般散播出去。
硨磲貝:吃陽光就會長大
硨磲貝不需要任何餵食,體內有蟲黃藻形成共生關係,硨磲貝提供二氧化碳及氮源給予蟲黃藻,而蟲黃藻行光合作用產生的氧氣、醣類及胺基酸擇回饋給硨磲貝作為營養來源,因此飼養硨磲貝只需提供足夠光源就可讓他生長(當光度不足時,硨磲貝也可自行濾食獲得養份)。
因體內共生藻種類不同,經由光照的硨磲貝會呈現藍色、綠色、紫色等不同的顏色,十分炫麗,因此在帛琉成為吸引遊客造訪的明星海洋生物,數十顆百年以上,長達1公尺的硨磲貝聚集,成為著名的「巨貝城」,許多浮潛及潛水客遠道而來,便是為了一朵朵彷彿「海中玫瑰」的硨磲貝。硨磲貝生長的海域附近通常亦是珊瑚礁及熱帶魚群群聚的生態系統,互相點綴下,成為豐富的海底景觀。
過去,台灣綠島、澎湖海域也有數量豐富的硨磲貝,不過因為硨磲貝的閉殼肌肥厚,是高級海鮮料理中的干貝,因此被大量採捕,因而數量大幅下降,即使澎湖在2006年訂出禁捕的政策*,但因氣候變遷(2008年澎湖寒害)及海洋汙染等因素的影響,硨磲貝回復狀況不盡理想。
*澎湖縣2006年2月正式公告硨磲貝禁止採捕、處理、販賣或持有;台東縣2014年5月公告綠島全島沿岸潮間帶、及自平均低潮線向外海延伸200公尺禁止採捕殼長15公分以下硨磲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