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食品業者自主管理,食藥署去年底預告修正「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今天正式宣布,要求食用油脂、肉類乳製加工食品、食品添加物等17類、資本額3000萬以上的食品製造業者,需在7月31日前擬定好「食品安全監測計畫」,留廠備查,並依照計畫實施強制性檢驗。
不過法尚未實施,有立委、學者指稱,可能已有1至2成業者為規避規範,竟自動將資本額減至3000萬以下,「大廠的不良示範有必要受到問責。」
17類業者 資本額3千萬以上需實施強制檢驗
今年7月31日需先擬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並實施強制性檢驗的食品業者共有17類,包含食用油脂、肉類加工食品、乳品加工食品、水產品食品、食品添加物、特殊營養食品、黃豆、玉米、小麥、麵粉、澱粉、食鹽、糖、醬油、茶葉、茶葉飲料及非屬百貨公司的綜合商品零售業者。
舉例來說,食用油脂大廠在監測計畫中需明訂食安承諾、食安事件爆發時應變機制、內部稽核程序、供應商管理等,而其產品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每半年至少得檢驗一次藥品殘留、重金屬、真菌毒素等物質,並將這類強制性檢驗規劃寫入計畫書中。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許朝凱說,據統計,現階段要求這17類、資本額3000萬以上的食品製造業者約有1100多家,這類大廠的產品範圍廣、影響層面大,較有能力自我管理。
7月底啟動後,各地衛生單位也一併會把「食品安全監測計畫」納入現有稽查專案中,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德原解釋,像3月到11月正在稽查全國肉品工廠,稽查人員到廠了解相關衛生規範時,也要審視食品安全監測計畫的內容。
若業者未依規定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或實施強制性檢驗,將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恐遭歇業、停業、甚至廢止其公司登記等。
1─2成工廠減資或拆廠逃避規範
不過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台大食安中心執行長許輔說,不少食品業者大喊新增加的自主管理成本根本吃不消,不僅費用高昂、檢驗時間過長也是一大原因,自去年底開始,已陸續有業者減資到3000萬以下,或是把工廠一分為二,「而且不是1、2間,可能至少有1到2成。」
許輔認為,僅用資本額區隔大、小廠並不公允,有些業者資本額很小、但一年營業額卻可淨賺10幾億,這些業者受經濟部工業局管轄,食藥署沒有擴大掌握食品製造廠名單,全面一致管理,再加上輔導力度不夠、給予制定計畫的時間不足,難免會逼著即將受影響的業者鑽漏洞。
但立委林淑芬指出,其實業者不僅要規避食品安全監測計畫,明年七月底資本額3000萬以上的食品廠都要通過GHP(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或HACCP(食品安全管制系統),這部分也可以因為帳面上的減資而逃避,其心可議,她強調,食藥署目前優先納管的17類製造業,不但風險高、規模也大,大廠也必要肩負經營和社會責任,「我們有必要問責這些業者減資的目的在哪?」
業者自主檢驗 設備等級如何規範?
食安立委吳焜裕則說,目前已耳聞有些食品業者為成立自主檢驗室,購買了二手儀器設備,如此品質可否達到食藥署規劃中的一級品管目標,有待觀察,他強調,業者自主管理已是世界趨勢,目前國內食安管理責任主要還是落在政府身上,不夠平衡,因此政府需想辦法輔導業者做好自主管理的工作。
面對已有大廠私下進行減資,許朝凱表示,將會優先觀察這些業者自我減資的原因,究竟是刻意規避還是經營考量,他說,台灣食品製造業規模落差很大,大者很大、小者很小,面對規模小的製造業者究竟未來要納入「食品安全監測計畫」,還是做好GHP的規範,有待後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