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大利參議院在8月2日晚間以懸殊的多數通過對抗剩食的法案,在確保食品安全與衛生的前提下簡化捐贈食品的程序,並以租稅優惠鼓勵廠商將多餘的食品贈與有需要的人。
義大利經常被批評立法效率不彰,而且黨派各持己見爭論不休。在對抗剩食上,左右黨派倒是有志一同,今年三月眾議院通過後,參議院在2日晚間也開了綠燈,抗剩食法正式上路。
率先發起這項法案的中左派民主黨眾議員嘉達(Maria Chiara Gadda)說:「投票結果顯示,義大利致力於回收剩食然後捐贈給需要的人,展現社會團結的一面。」
新法上路 超過200萬歐元食物可以多給窮人
早在1989年,義大利就成立了「食物銀行」(Banco Alimentare)基金會,並在2003年通過《好撒瑪利亞人食品捐贈法》減免贈與者的法律責任。義大利食物銀行基金會去年共分送了8萬5000公噸的食物,以及100萬份的熟食,協助超過150萬名有需要的人。
食物銀行基金會執行長魯齊尼(Marco Lucchini)表示:「我們真的很高興在這麼短的時間內通過對抗剩食的法案。依照新法,我們可以再分配超過200萬歐元的食物給義大利的窮人們。」
義大利每年約有500萬公噸的食物浪費,去年僅回收並捐贈50萬公噸,農業部希望今年能夠達到100萬公噸的目標,順應歐盟在2025年食物浪費量減半的計畫。
新法區分「剩餘食物」與「食物浪費」先捐贈再申報
新法區分了「剩餘食物」與「食物浪費」,前者指仍舊符合衛生與安全規範卻無法銷售的食品與農產品;後者則是食物廢棄物,例如因外觀不佳或因為接近過期日而被丟棄但仍舊可供人類或動物食用的產品。立法的目的在於讓剩餘的食物登上餐桌,而不是扔進垃圾桶。
相較於法國在今年2月通過的法令強制大型超市捐贈剩餘食物,否則祭出高額罰金,義大利則是提供誘因,捐贈者可以依比例減免垃圾處理稅。義大利慢食組織的主席巴斯卡雷(Gaetano Pascale)曾說過:「畢竟我們是在討論食物,蘿蔔總比棍棒好。」
過去為了確保食品安全與可追溯制度,捐贈者必須在五天前提出申請,導致很難捐贈鮮食,根據新法則只要登記無償捐贈的時間、地點、對象和估計的價格後,在月底向主管機關申報。在遵守衛生、食安與尚未過期的前提下,也可以把剩餘食物再製後供人或動物食用。順著「產地到餐桌」的概念,農地裡沒有採收的蔬果,醫院、學校和公司食堂的餐點,都可以捐贈。
47%食物是由消費者浪費
米蘭理工大學的研究指出,義大利的食物浪費有47%是在消費者手中造成的。除了在新法中釐清「有效期限」與「最佳賞味期」的差異,政府也將在校園推廣食育並在媒體宣傳,讓消費者明白,即使過了最佳賞味期,許多食物仍舊是可以食用的。為了延長食品的「在架生命」(shelf life),政府在未來3年每年撥出100萬歐元研究更先進的包裝技術。
法案名稱為「減少浪費、善用資源與永續環保」,在食物之外也規範了藥品與衣物的捐贈。
波隆那大學的農藝系教授沙格烈(Andrea Segré)在1998年創辦「最後一分鐘市場」(Last Minute Market),並長期分析食物浪費的原因、探索防治之道。聽聞法案通過,他說:「很榮幸他們參考了我們在過去15年的研究,然而,最好的抗剩食方案,就是不要有剩食產生。關鍵在於預防,直到現在我們做的,不過是大海中的涓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