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北市衛生局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定期至蔬果零售業者、超市、批發市場及餐飲店等處抽驗生鮮蔬果檢驗殘留農藥含量,106年3月共計抽驗80件蔬果產品,檢驗結果9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11.3%,詳如抽驗名冊。
本次抽驗80件蔬果產品,檢驗項目為殘留農藥,結果「敏豆」、「辣椒」、「草莓」、「有籽檸檬」、「省產西洋芹菜」、「青江菜」及2件「木瓜」等8項產品,分別檢出1項殘留農藥不符規定;「四季豆」3項殘留農藥不符規定。
不合格率最高者為豆菜類66.7%(如四季豆及敏豆),其次為果菜類20.0%(如辣椒)及大漿果類與小漿果類16.7%(如木瓜及草莓),上述檢出之殘留農藥加保扶、芬佈賜、芬普尼、賜派芬、派滅淨、畢達本、必芬、氟尼胺、加保利、達滅芬、克凡派。
針對不符規定產品,臺北市衛生局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產品來源為外縣市者,已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辦理,另外來源屬臺北市者,經調查確認違規屬實,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處辦。殘留農藥含量超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臺北市衛生局呼籲農友於栽種蔬果施用農藥,應符合相關法令,同時提醒民眾在食用或烹調蔬果之前,簡易先以流動清水沖洗根部或果蒂處,再以水浸泡10-20分鐘,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可有助於去除殘餘的農藥。此外;一般消費大眾亦可用烹煮、選擇當季蔬果等方法,來減低農藥的殘留;炒菜時,將鍋蓋打開,亦可促使農藥隨蒸氣而揮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