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昨日(12/19)表示,明年三月起,將強制要求量販店、超市等通路的雞肉、豬肉必須標示產地,方便消費者辨識國產肉與進口肉。違反規定的業者,視同「攙偽」,最高罰款1500萬。
市面上每十隻白肉雞就有三隻進口
農委會畜牧處家禽生產科科長江文全表示,去年台灣進口11萬公噸的白肉雞,其中九成以上從美國進口,而國產白肉雞約28萬公噸。等於每十隻白肉雞就有三隻是進口的。進口白肉雞又以雞腿為主,例如市面上常見的便當雞腿。
豬肉的部份,農委會畜牧處副處長朱慶誠說,平均每年國產豬肉88萬公噸,另外,進口4萬公噸豬肉,主要為加拿大、美國進口,市面上的豬肉大約有4%是進口豬。
中央畜產會執行長李春進說,有些業者用成本較低的進口冷凍雞肉,沒有標示來源,讓消費者誤以為是國產冷藏雞肉。「業者只要誠實標示,主管機關都沒有意見,但是如果把進口的說成不是進口的,那就打擊國產雞肉了。」
進口雞隻怎麼查?用「酵素檢驗法」就知道
為了確實執行法令,農委會打算以「酵素檢驗法」確認雞隻的來源。中央畜產會執行長李春進解釋,雞隻若經過冷凍再解凍的過程,雞隻細胞裡的粒線體會破裂,釋放出酵素。若檢驗酵素含量,每CC含量高於5.5個單位,即可確認該雞隻經歷過先冷凍再解凍的過程,極有可能是進口冷凍雞。
因此在區辨國產雞或進口雞時,可以酵素含量為依據,「尤其是經過零下十度的冷凍,一定檢查得出來,」 李春進說。不過他也指出,酵素檢驗法的技術在國外很成熟,但是在國內才初步推動,目前已經施作一兩百件試驗,效果顯著,目前正提報經濟部作為國家標準。
酵素檢驗法能辨識出雞隻冷凍與否,不過若是國產雞經過冷凍,會不會遭誤會為進口雞?對此, 中央畜產會技術服務中心主任林松筠解釋,「不論國產或進口雞,只要經過冷凍再解凍,酵素含量就會高。不過酵素檢驗法主要是針對進口白肉雞,尤其是雞腿,要防止進口白肉雞腿打亂國內市場。」
雞肉豬肉能否全面落實產地標示 要看政府的執行力道
目前通路業者並未全面標示產品來源,消費者無法分辨雞肉、豬肉是國產或進口。農委會表示,明年三月一日起,不論國產或進口的雞肉、豬肉,都需要標示產地,若違反規定,可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辦法罰款十五萬,或依食品衛生管理法開罰,最高可罰一千五百萬。
中華民國養雞協會秘書長王建培認為,強制標示雞肉產地,「當然對國產雞有正面幫助」,不過他也提到,標示肉品來源本來就有法令要求,商家也應配合,「有沒有辦法落實標示產地,就要看政府的執行力與公權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