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農舍規定爭議,可望落幕!宜縣欲訂定「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農舍及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爭議不斷,從農舍配置不需臨路臨側到合併農舍與農業設施面積40%等,被認為牴觸中央法規疑慮。
地方中央隔空鬥兩個多月,日前宜蘭縣長陳金德與中央會談後,情勢大轉變,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今(9)日表示,「宜蘭縣府完全接受意見,不會把農舍跟農業設施合訂變一個審查辦法。」陳吉仲解釋,「讓農舍歸農舍,設施歸設施,因為這兩個本就有各自不同辦法做審查」。
針對媒體報導指出,宜蘭縣府仍將依農農委會對農舍興建位置的「行政指導原則」指導農民對農舍做「適當配置」未必須臨路臨側,陳吉仲強調,「我們不可能同意農舍不臨路臨側」,且宜蘭縣府目前規劃訂定的農舍審查作業要點,也會在與中央溝通討論後才對外公布。
宜蘭縣府:還在研議農舍管理將制訂何種法規
宜蘭縣府也將針對農舍管理部分另訂農舍審查作業要點,農業設施方面也會另訂相關要點或自治條例。陳吉仲表示,宜蘭縣府與農委會溝通後,已經具體說明會依照農委會政策辦理,「且宜蘭縣府訂農舍審查要點,會與農委會共同討論完,才會對外說明公布實施。」
宜蘭縣府發言人邵治綺則表示,「法規尚未定案,到底是訂辦法、要點還是自治條例?這都還在研議,還未到定案作業。」不過,陳吉仲表示,如果訂法律需要送進農委會備查,如果訂地方作業規則則不需要,「但不論是哪種,宜蘭縣府都會在與農委會溝通完後才對外公告,農委會提供中央法規認知建議給縣府,而他們會依照建議來討論。」
陳吉仲:農舍一定要臨路臨側,特殊個案除外
對於極具爭議性的農舍臨路臨側規定,雙方有達成共識?陳吉仲表示,「本來雙方都同意農舍臨路臨側,特殊情形則由地方政府自行爭酌。」強調通案上來說農舍就是必須臨路臨側,「我們不可能同意農舍不臨路臨側」,至於特殊狀況則因個案而異,地方可以依照不同個案分別處理。
但何謂特殊個案?水保局農村建設組組長蔡金龍解釋,農舍必須臨路臨側,但各縣市現場狀況不一,在既有辦法裡就規定因地形特殊不在此限,「這是給地方政府彈性空間,地方考量現場狀況,若地形特殊,像是高地差等,就不一定要臨路臨側,但最高原則還是不影響農業生產、農村發展,維持農地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