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違章工廠高達十三萬多間,其中申請「臨時工廠登記」的有七千多間,在展延期限即將到期的情況下,立法委員林岱樺、許淑華、王惠美,又各提出《工廠管理輔導法》(簡稱工輔法)修法提案,有望讓臨登工廠無限展延。
對此,環團紛紛批評,等同讓違規工廠可以生生世世在農地上,維持假合法狀態;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也指出,立委提出版本仍有討論空間,不認為所有工廠應該就地合法,應該要有完整配套措施。立法院今(2)日審查修正提案時,則確定將由經濟部統整,並與內政部、農委會、環保署跨部會討論,三個月內提出《工輔法》修法政院版。
新聞小知識:2010年《工輔法》修法新增「臨時工廠登記」,規定2008年3月14日以前既有違章工廠,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可以申請「臨時工廠登記」,允許繼續運作不受罰,由政府輔導合法。如今輔導期限將於2020年6月2日到期,8年過去,僅不到50家工廠輔導過關,而農地違章工廠卻每年增加五、六千家,立委今日要求展延輔導期,環團批評形同對違章工廠大放水。
工輔法修法,臨登工廠無限展延
「農地違規工廠每年增加五、六千家,這就是修法造成的惡果。」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秘書長陳瑞賓表示,臨登工廠七千多家,但經過八年,不到五十家工廠輔導過關,「執行成功率不到百分之一,甚至讓違章工廠大幅增加,這不就是打擊社會,當守法的人是傻瓜。」
地球公民基金會山林國土組專員吳其融表示,臨登工廠雖然違法,但政府允許其繼續運作,不必被罰,就是一種「假合法」的狀態。自修法之後,違章工廠數量倍增,「當初號稱要正視違章工廠存在才修法,是短暫性條款,卻變成大加碼、大放水。」
《工輔法》規定2015年6月2日已停止受理臨時工廠登記,不過,吳其融表示,仍有四千多家還在跑程序。吳其融舉例,2017年曾接到農民投訴,指出農地附近有工廠申請臨時工廠登記,而且快跑完申請的階段,但該工廠是做染整的中高污染工廠,常常不時流出白色混濁的廢水,污染附近農地。
吳其融指出,即使《工輔法》規定2008年3月14日以前既有違章工廠才能申請「臨時工廠登記」,但所延伸的子法《未登記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辦法》,留下偷吃步空間,業者會先蓋小倉庫接水接電,取得臨時工廠登記,之後再慢慢擴建。
許文烽:臨登制度讓違法工廠「假合法」農地變建地
台灣農村陣線成員、彰化縣居民許文烽則指出,彰化違章工廠問題嚴重,按照《工輔法》符合輔導的違章工廠範圍跟資格,只有兩公頃以上,具有資本跟規模的廠商符合輔導對象,「但光我家附近周遭,幾十家工廠,都達不到這種規模。」這些小工廠可能沒人力、資本進到合法工業區;或是根本不想進工業區,轉而在農地蓋工廠,降低使用成本。
許文烽進一步表示,《工輔法》就是讓這些投資業主,透過臨登取得假合法、就地合法,把農地變建地。「《工輔法》修法實施十幾年,彰化鹿港一帶,農地工廠沒減少,反而以倍增方式成長。」希望回到縣市國土計畫通盤檢討,整個農業、工業分區,而不是圖利這些廠商,讓工廠在農地就地合法。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郭鴻儀指出,「臨時工廠登記」讓這些農地上違法工廠取得暫時的「假合法」,再階段性處理這歷史共業的問題。但經過近7年的輔導,歷史共業非但沒有解決,反而助長農地興建工廠的情形,未來如果繼續放寬申請臨登工廠的條件,甚至透過無限期展延讓「假合法」狀態持續,對過去合法取得工業土地的廠商而言無疑是重大打擊,更引誘廠商繼續使用農地透過臨時登記制度降低生產成本。
中高污染取得環保文件,就可以「低污染」申請臨登
另外,臨時工廠登記雖然只有低污染事業可以申請,但依照臨時登記辦法第4條規定,中高污染事業取得環保許可文件,就會被視為低污染事業。郭鴻儀解釋,如果各級地方政府協助這些中高污染廠商,取得環保許可文件,就會被視為低污染事業,雖然業者有相關污染防制措施,但以電鍍業者來說,即使有防護措施,但不見得會使用防治設備,「使用就是成本,業者會趁豪大雨偷排,這不是一兩次問題,是經常性的,讓中高污染工廠在農地上,就是個威脅。」
過去有太多臨登工廠違法偷排污染農地的例子,「都證明這是無效且最不負責任的法案,政府應徹底檢討,行政院應提出根本可行的修法版本。」
立委提案「中小企業是命脈」,建議放寬臨登期限
農地違章工廠現況混亂,而這些申請臨時登記的工廠又將在2020年6月2日到期,七千多家的臨登工廠無法解決,因此立委也紛紛提出《工輔法》修法版本。
林岱樺、許淑華、王惠美三人的提案,都建議放寬臨登辦理期限,從2015年6月2日延至修正實行後兩年內;並將低污染認定基準改由地方整府訂定;修正施行後十年內主管機關設置園區及合法機制,若未做到,不限展延一次。
林岱樺表示,終極目標還是要透過全國國土計畫,處理這些違規工廠,將嚴重污染移到工業區,但需要時間。現在修正《工輔法》只是過渡條款,將這些違規工廠列管,「現在政府無法掌控,農地違章工廠六萬多家,這些在哪政府都無法掌握。」強調執法通過後兩年,民間一定要申請全部列管,農地臨登若沒通過,地方政府就應罰。
而王惠美則強調,法律鬆綁並非讓它就地合法,而是有喘息空間,這七千多間臨登工廠,產值有兩千多億,影響十萬人口,這還只是納管部分,未納管的還有五萬多間違章,「這些黑數工廠政府沒納管,任由它變成不定時炸彈。」有些符合環保、食安等規定,只是因為在農地上,「希望政府做相關管理,給他們一條生路,畢竟中小企業是很大命脈。」
環團:修法形同讓違規工廠生生世世在農地假合法
不過,對於三位立委提出的修正版本,吳其融批評,如果政府無法提供這些違規工廠廠商可進駐的產業園區,就能夠無限期展延,「也就是這些違規工廠可以生生世世在農地上,維持假合法狀態。」且三個修法版本,都放寬低污染認定標準,改由地方政府訂定,「但台灣七千多家臨時登記工廠,中高污染工廠不在少數,結果現在要大放水給地方認定。」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研究員湯琳翔則表達強烈反對三個修法版本,《工輔法》修法展延臨登期限,讓國土計畫保存農地的理想功虧一簣,農地非農用有6.8萬公頃,其中違章工廠佔最大宗,「現在修法版本就是讓這些違章工廠,用臨登方式生生世世展延,是對全國國土計畫的污辱,要讓全國國土計畫發揮作用,就要擋下這次修法。」呼籲行政院提出政院版,才能好好討論輔導違章工廠,而不是放任現在這三個修法版本,讓違章工廠無限展延,擴大臨登工廠登記。
許文烽也直指,本來這些臨登工廠2020年6月2日就已經要到期,「現在又要重新修法,這三個版本完全沒進步,讓錯誤政策延續,放寬資格,錯誤政策應該趕快讓他如期落日,政府應提出全面解決違規工廠可行政策。」
農委會:不認同修法讓工廠就地合法
針對立委提案版本,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也在立院開會時表示,還有討論空間,不認為所有工廠應該就地合法,而是要有配套措施,有群聚效果、農地嚴重污染的違章工廠,可以走該有的合法空間,但也必須繳納生態補償金,以及農地變更建築用地、工業用地的價差,作為農地保護基金。希望這議題考慮到既有工廠業者生存,更要考慮整體環境生態、農地是否能夠永續經營。
而今日立院林岱樺、許淑華、王惠美三人的修法提案,也交由經濟部統整,並與內政部、農委會、環保署跨部會討論,三個月內提出《工輔法》修法政院版。
先把工業區設好再來拆每個事主都希望有工業區可用啊,不要只拆不給生路吧,我們也要合法生產基地,請督促政府設區域型工業區吧!
賴功德院長都要花精神處理現有747公頃的工業區閒置土地了,怎麼會沒有工業區可用?應該檢討的是為什麼這些工廠只想在農地上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