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村經濟發展突破新局面!林業用地將放寬條件,林下經濟即將能合法申請林地。林務局造林生產組組長李允中表示,林地的用途即將鬆綁,「林下經濟」此一發展用途將正式納入「林業用地」的規範,在法規上讓農民有依據可循。而森林蜜、椴木香菇與木耳、金線蓮、山胡椒,皆為林下經濟的申請品項,咖啡以及山茶正在評估中,可望未來也能加入申請品項之中。
另外,針對林下經濟中的養蜂產業,農糧署也表示,對於國有林地放蜂的條件已進行調整。過往只能在每年的四月份提出申請,現在只要在放蜂前的一個月申請即可;而原本只有在六月至十二月才能放蜂的限制也取消,蜂農可依據自身需求彈性放蜂。台灣養蜂協會理事長鄭金崑表示,蜂農已接獲相關消息,認為法規開放給予蜂農更寬鬆、便利的方式採取蜂蜜。
林地不再只能做「林木生產」正式納入「林下經濟」
為重振國內林業,林政單位的目標之一是在過往的「林木生產」之外拓展「林下經濟」,替山林地找到具有經濟價值的副產品,進而振興山村。然而,過去依照〈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林業用地」僅能作為「造林」、「苗圃」使用,即便林政單位提出「林下經濟」方向,實際上,業者承租來的林業用地依舊還是只能做「林木生產」用。
經過一年的研擬,原本讓「林下經濟」推動窒礙難行的法規,終於在今年獲得鬆綁,林地將不再侷限於傳統用途,山林地的未來發展與經濟潛力,也終於打開破口,透出曙光。
造林生產組組長李允中表示,未來「林下經濟」需各林政單位的配合,林務局負責行政法規擬定,而林試所主責技術跟操作規範,任何林下經濟的品項,只要林試所提出完整的科學論述與數據,在不影響林地環境、生態的前提之下,林務局就會將之轉換為行政辦法。
蜂蜜、椴木香菇、紅豆杉等納入林下經濟,咖啡山茶仍在評估中
而目前正式納入的品項包含了蜂蜜、椴木香菇、木耳、山胡椒、紅豆杉、金線蓮。另外,咖啡與山茶的詢問度高,林試所也將對這兩品項進行進一步研究,若評估合適,未來可望納入辦法之中。
林業試驗所所長張彬表示,去年林試所以椴木香菇、木耳、森林蜂蜜、金線蓮、山胡椒為主要研究作物,而因應農民需求,咖啡以及山茶為今年林下經濟的研究重點品項。
放蜂前一個月前申請、時間最長可放一年
農糧署農業資材組技士、國有林地放蜂規範負責人彭權翊說明,今年二月已公告規範的調整,主要針對申請時間、放置時間、放置地做調整放寬。他表示,過往蜂農只能在每年的四月份提出申請,經過農糧署初審與複審之後,再跟林務局林管處簽訂契約,租地放蜂。
現在蜂農只要在放蜂前一個月申請即可;原本只能在六月到十二月份這期間放蜂,也調整成蜂農可依照自身需求、想放蜂的月份彈性申請,而放蜂時間最短兩個月,最長則可以至一年;再來則是放置地,現在只要是林務局管轄範圍的用地都可以申請。
台灣養蜂協會理事長鄭金崑表示,蜂農已經接獲農糧署的公告,放蜂申請時間與放置時間的延長,讓蜂農能夠更有彈性地採取蜜源。他進一步說明,養蜂需要乾淨的蜜源,山林地會是較好也較穩定的蜜源,林務局放寬林地放蜂的限制,蜂農都十分開心。對於申請細節,他進一步補充,產銷班能夠透過農會與林務局申請,若沒有產銷班的蜂農,則可以透過養蜂協會協助申請。
除造林樹種外,蜂農或地主可自行種植蜜源植物
過去林地僅能種植申請造林的林木,針對蜂農反映蜜源植物不足,是否可開放種植非造林樹種外的蜜源植物?李允中補充,若是草本的蜜源植物,只要不影響到林地,蜂農或是地主可以自行種植。而林務局未來也將在適合林地上多種植蜜源植物。
法規的鬆綁讓林下經濟前進一大步,而若要持續推動並更完整,鄭金崑也建議,林政單位應該讓承租地號透明化,協助承租者知道哪塊地能做怎樣的使用,就能更完備林下經濟的運行。
農糧署表示,臺灣的蜂蜜一向以龍眼蜜與荔枝蜜為大宗,產量易受作物開花情況之影響。臺灣森林擁有豐富蜜源植物,例如瓊崖海棠、白千層、烏桕、羅氏鹽膚木及櫸木等。蜜源植物多樣性甚於平地,具備多元蜂產品發展潛力,蜂農倘有需求,可向產銷班、地區性或全國性農民團體申請,以利開發多元蜂產品,促進國內蜂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