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港應該專屬於漁民作業,或應該開放給一般釣客使用?日前釣友俞澤宇發起「全面開放漁港釣魚並全面興建釣魚平台」提議,獲得5086人次附議,引發漁會強烈反對,政務委員唐鳳昨(3)日召開公民協作會議,現場一度氣氛火爆。唐鳳表示,將依據水深、漁獲數量等條件,盤點全國約五十處垂釣點再做篩選,並依據釣客與漁民彼此的需求以及可協調空間,由公部門研擬符合民情且能落實的辦法。

漁港開放,如何兼顧漁民與釣客權益?
釣客到底能不能在漁港釣魚,一直備受爭議,日前釣友俞澤宇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修正漁港法全面開放漁港港區釣魚並全面興建釣魚平台」提議,包含國內所有漁港全面開放民眾釣魚、所有漁港需建設釣魚平台、漁港不得收取任何費用等內容,引發專業漁民強烈反彈。
唐鳳表示,依據《漁港法》第18條條文內容,漁港主要是用途為漁業,但是在「不妨礙漁船作業與安全」的前提之下,在特定區域可以作為垂釣點。不過,較有爭議的是,有些地區可能沒經過盤點、沒有劃立禁止區域、毫無明確相關規範,形成模糊地帶。釣客被視為違法垂釣開罰的案例屢見,釣客與漁民之間也造成不必要的對立。
唐表示,此次召開公民協作會議,目的即是釐清「全面開放漁港」的誤會,再者,讓釣客與漁民之間瞭解彼此的需求以及可協調空間,最後讓公部門研擬較符合民情、較能落實的辦法。

漁業署:目前已有18處漁港開放,將盤點適合垂釣點
漁業署副署長王正芳首先針對「全面開放漁港」做出解釋,強調並非將漁港通通開放、不分漁業與釣客全面皆可捕撈漁獲,應盤點全台海岸線當中有哪些「適合的垂釣點」,而這些垂釣點可能會在漁港、商港或是其他區域。唐鳳補充,絕對會在「不妨礙漁船作業與安全」的前提之下,開放垂釣點,若是評估有任何疑慮,那就不會開放其成為垂釣點。
農委會漁業署科長陳吉芳表示,現在已有18處漁港有合法開放釣客釣魚,包含:新北市(福隆、和美、水湳洞、深澳、野柳、水尾、草里、後厝、淡水第二、六塊厝、澳仔漁港);基隆市(八斗子、望海巷、長潭里、外木山、大武崙漁港);宜蘭縣(烏石漁港)以及高雄市(鳳鼻頭港)。
而針對釣客提出的提案,他認為,能和各地漁港主管機關、漁會等漁業團體協商,不過釣客的自治管理為首要,且在人力與經費上目前已經不足,釣客也應該有使用者付費的機制,以共同維護漁港。

俞澤宇:全國漁港數共有222個,垂釣點明顯不足
俞澤宇在會中重申提案,目前漁港數共有222個,但合法指定區域卻只有18個,垂釣點數量不足,希望各界討論。而針對各界對於釣客垂釣的疑慮也提出回應,他表示,不論是釣客或是漁民朋友,在港邊只要有垃圾棄置的情形都該重罰,在他釣魚的過往經驗也不乏有漁民棄置垃圾,故不該將矛頭全指向釣客。他也發聲,釣客團體也相當重視海洋永續,並非海洋漁業的對立面。
俞表示,應該要明確劃「紅線」標示出漁業作業區域,不只讓釣客能安心垂釣,也不會妨礙到漁業的一切作業。他重申,每個漁港狀況不一樣,釣客與漁民並不是敵對,不需要不斷造成衝突,因此才會想提出提案,重新盤點可垂釣點、明確劃分作業區域以及訂定違法行為並嚴格執法。
對此,中華民國磯探聯盟釣魚協會執行長王昌凌表示認同,希望政府釋出善意共同協商。至於外界反映有釣客將捕獲的魚拿去市場賣,影響漁業漁獲一事,漁業署也回應,自己釣的魚是不能拿去魚市場賣的,沒有經營漁權,此屬違法行為,釣客們要小心勿觸法。
蘇澳漁會:在有配套規範下,可與釣客共榮共生
因提案內容包含「全面開放漁港」等字樣引發漁民疑慮,不少漁民出席公民協作會議現場,現場情緒激昂,認為一旦全面開放漁港,將大幅影響漁民權益。經唐鳳等人說明後才緩和情緒,表示願意與釣客共生共榮,但重點是配套措施以及海洋永續。
蘇澳區漁會理事長蔡原龍表示,「你們(政府)不能先喊出開放漁港,但是都沒有跟我們漁民討論啊!」他表示,他同意漁港除了主要的漁業之外,也可以有出小船捕撈的休閒釣魚,但對於目前討論的港邊立竿釣魚,他表示疑慮,海邊的瘋狗浪、釣線容易與漁船互鉤等因素,都對立竿釣客有危險性。
另外,蔡原龍強調,先前發生過漁會放出小魚苗,結果被釣客捕撈走的情況,若是在沒有規範與訓練下,貿然開放垂釣點,對於生態將會有很大的影響。他表示,若是有釣魚證、相關訓練、可捕撈種類的規範等,並且與當地漁會充分溝通與了解當地生態,與釣客共榮共生,漁會並不排斥。

學者:漁政單位需因地制宜評估,制訂明確規範
成功大學海洋科技與事務研究所教授陳璋玲表示,漁港是公共設施,但並不是完全只有限制,有適度開放的討論空間。漁港的主要功能是漁業,海釣則是次要功能的其中之一。就法來說,是「應該」要開放,不過仍有義務要去仔細評估哪些區域可以開,後續措施得訂定清楚,分兩個階段創造雙贏的局面。
她建議,首先,漁政單位要針對漁港去做因地制宜的評估,再來是場域的管理辦法要明確規範,最後則是生物資源的管理,例如:釣魚證、釣魚魚種限制、捕撈魚大小限制、釣獲量的限制等,更是不該遺漏的部分。
唐鳳:將盤點50處垂釣點,海委會、漁業署共同參與
唐鳳最後表示,目前50處的垂釣點已經正在進行盤點,會依據水深、遊客多不多、漁獲數量等條件去篩選,據了解目前盤點數已達到40個。若是有一些漁會可以接受並共同來制定配套措施的話,之後就會往上呈報。新北市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處長汪昭華表示,新北市草里漁港十分願意做為示範港。
唐鳳繼續說明,反之若是漁會經過評估後,認為當地不適合垂釣點的設立,那麼也會接受、尊重漁會。釣客代表俞澤民最後和漁民團體達成共識,不希望有時間壓力,而讓漁民團體被迫同意或草率盤點,不論最後開放什麼釣點,只要經過雙方確認、有共識,那就沒有問題。
此事之後會由哪些單位管理?唐鳳表示,海洋委員會會進行海洋研究、盤點評估等事項,漁業署則是最清楚在地情況的單位,負責後續的管理與落實。漁港是否開放垂釣點,不只關係到釣客與漁民團體之間的權益,藉此也帶出港邊衛生維護、垃圾隨意棄置、海釣魚進入市場的食安疑慮等等公共議題。未來海洋委員會該如何進行海洋研究、漁業單位要如何制定配套以及後續的執行,有待全民一同關注、監督。

這個真是好事情,希望儘早開放
這個真是好事情,希望儘早開放
但酌收費用認為是需要的,場地的清潔維護會因為人多而增加負擔
不要開放 很多人會亂丟垃圾
適當開放垂釣區域,不影響航道船隻進出,不影響漁民整修作業。建立合適的海釣點位,標註號碼,進入釣點需繳納費用,用以清潔及釣點維護。使海釣成為能獲利的休閒娛樂項目,讓垂釣愛好者與相關業者共贏。
神經病 漁港又不是漁民的 安全問題倒是要注意 但憑甚麼不開放? 漁民稅金有交的比較多嗎? 漁港漁民自己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