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與漁場衝突再起!漁方:應尊重海洋漁民共生關係,廠商:政府應保障合法動工權

離岸風電與漁場衝突再起!日前德商達德公司在雲林外海進行風場鑽掘(HDD)作業,遭沿海漁民指控,破壞漁場生態,雙方僵持不下,光是六月份即發生四次漁船海上衝突。廠商代表本承諾,未有協議前先行停工,但7月27日凌晨,漁民發現海上標示漁網位置的「招旗」遭人砍斷,達德公司船隻也再度駛進漁場,漁民駕船怒擋,雙方再度於海域中互相追逐,場面危險火爆。

帶領抗爭的漁民之一李平順強調:「漁民是受災戶而非釘子戶,漁場賜與的漁獲,遠多於廠商的補償。」他認為風電業者不了解這片海洋與漁民的共生關係,在工程前後更未善盡告知與溝通義務,即使綠能建設是國家政策,也不應該犧牲漁民。

廠商代表宏華營造總經理特助陳俊利則認為,漁民訴求的條件過高無法達成共識,如漁民不釋出協商的誠意,將要求公權力介入,保護廠商合法動工權利。

7月27日達德允能公司再度撕毀協議欲強行進入漁場作業,雲林漁民再度與再度於海面對峙。漁民提供

耆老:雲林沿海漁村因六輕沒落,台子港卻逆勢崛起,活力繁榮

雲林沿海四鄉鎮麥寮、台西、四湖、口湖,自古倚靠捕魚養殖為業,然而在六輕落腳濁水溪口後,沿海漁業空間大受壓縮,離島工業區也改變海流漂沙,六輕以南五條港、台西港、三條崙港、箔子寮港因淤沙嚴重逐漸蕭條。

相對於沿岸北側漁港淤塞嚴重,位於南側的台子港成為少數仍可正常運作的漁港,遂逆勢崛起,成為雲林沿海目前最活絡的漁港,目港內停泊近四百條漁船。捕魚半世紀的台子港耆老林文欽眼見,民國七十五年後六輕建廠後,最南端台子港影響最小,因而獲得機會。

「在雲林距澎湖僅四十多公里,是台灣海峽水域最窄的一處,中間是流速極快、壓力極大的黑水溝,雲林沿岸卻有河砂堆砌的淺坪,成為魚群棲身的重要海域。」林文欽解釋這塊漁民口中「米甕地」與台子港繁榮的共生關係:「台子港雖然多是快艇小船,速度機動性高、成本低、漁獲量大,最重要是靠近優良漁場,方能造就今日的繁榮。」。

捕魚半世紀的耆老指向海的方向,說明這片海造就台子港的繁榮。(拍攝∕林吉洋)

從捕魚、養蚵到沿岸養殖,三種產業富足台子港

「台子港漁民可以出海捕魚,也可在內海沙洲地養蚵,若不願出海,也可以在沿岸養殖,這三種產業相互支持。」林解釋,全村老弱婦孺從八歲到八十歲都可在岸上養殖、開蚵加工,漁村產業鏈惠及沿海鄉鎮水林、金湖、椬梧等地村落數百戶人家。

「六輕的影響到現在還沒結束,現在又來離岸風電攪和,水下施工造成漁場破壞,不只影響近海捕魚,可能讓台子港漁村就此走向滅亡。」年輕人看的是每天的生活,中生代考量的是家庭生計,但是討海半世紀的林文欽擔憂的是沿海漁村的命運。

風機作業改變海流漩渦,佔據豐饒漁場,改變生態

台子港信仰中心天台宮主委李全發解釋漁民的擔憂:「八十多支風力發電,把漁區都佔領了。我們憑藉經驗法則去預知潮汐,放下漁網知道幾時該到哪裡收網,但是風機作業下去,海流漩渦都改變,放下的漁網會飄去哪裡都不知道?打亂漁場後,漁民以後該怎麼放漁網都不知道。」

「海底地形有高有低,有食物鏈有生活圈,是討海人說的魚窟。但是財團工作船為了鋪設海纜,把海底又翻一次。」李全發提出漁民核心問題:「我們的漁場怎麼了?不跟我們講、也不讓我們知道,整個離岸風電開發沒有對漁民開一個座談說明會。」

中生代漁民李佳泓補充:「這關係到以後漁民怎麼生存的問題,80座風機施作範圍東西四海浬,南北十海浬。剛好佔去最豐饒的漁場,百餘條船還在作業區捕撈的漁船,跟沿岸沙洲養蚵船完全無法一概而論,卻被視為同一體。」

李也問:「每當季節交換冷熱交替,海上易起大霧視線受限,如果衛星失去訊號,撞上海上風機,請問發生事故糾紛要如何理賠?」對漁民而言,無論是政府或者風電公司,在過程中從未徵詢依靠海洋維生的漁民想法。

漁民指控,雲林沿海八十一座離岸風機基樁與纜線埋設作業,將造成海洋生態浩劫與破壞漁場。廖榮祥提供

環境影響報告:離岸風機作業擾動海底影響為局部暫時,漁民不以為然

對於漁場破壞的影響有無進行評估,雲林縣政府環保局承辦人表示,風機開發案屬於中央計畫非地方政府權責所及,認為離岸風機的開發影響評估及其後果應由中央政府來承擔並協調。

翻閱環保署公開文件《雲林離岸風力發電廠興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第七章說明,離岸風機海底作業對海底的擾動難免,但屬於局部性、暫時性。然而矛盾的是,文中也指出海底電纜必須埋設海底,工程前須刨挖將擾動海底造成水質惡化,打樁作業對海底生物亦造成驅離作用,無法遷移的仔稚魚也難逃傷亡。

《說明書》另強調當地有拖網漁船作業破壞海底,離岸風機設置後,可保護海底「防止底拖這種破壞海底棲地,不分魚種大小無選擇性的不永續漁法」,亦即,對漁業作業造成的不便,可使離岸風機成為海洋資源繁衍棲息的保育區。

風電公司海底作業過程,漁場不斷出現魚群死亡現象。漁民提供

歸咎底層漁民是生態破壞者的說法,漁民:「真心換絕情」

針對「先破壞而後保育」的風電開發論述,漁民則表達強烈不滿。「工作船海底作業,海面浮起一層死魚,所謂的海洋資源根本未蒙其利先受其害。」李平順強調,漁民若不站出來捍衛漁場,可能後面會有更嚴重的生態浩劫:「海底地形地貌破壞之後,魚群跟生態如何復育?而承諾的施工環境監測至今未有,也不見任何單位出面負責。」

李平順認為,海洋資源枯竭是人類共業,有許多因素造成,不該將責任歸咎於弱勢的漁民群體:「漁民依靠捕撈維持生計是無可推卸的原罪,雲林早已限制破壞海底的拖網漁船,闖入的底拖漁船大多是外地船,沿海漁民大多依規定漁法作業,批評漁民傷害海洋的說法,可謂是『真心換絕情』。」

李平順悲憤強調,「這片海域是雲林漁民世世代代依賴的傳統漁場,不是任何個人或者財團所有,財團如果要用強佔的方式,漁民也會用漁民的方式捍衛漁場跟生存權。」

與風電工作船進行海上對峙的李平順與李凱文(右一)父子。(拍攝∕林吉洋)

漁民籌組自救會宣示長期抗爭。廠商代表:公權力應介入保護廠商合法權利

對於這場因離岸風電而起的環境抗爭,政府並未積極介入,7月10號能源局雖曾南下協調風電業者與漁民的施工糾紛,但結果仍交由廠商自行與漁民協議執行漁具受損的賠償細節。

為了宣示漁民捍衛漁場的意志,7月19號漁民在台子港發起成立自救會,開發商達德、允能公司則委託承包商宏華營造總經理特助陳俊利擔任協調代表,7月20日雙方於台子村天台宮再次進行協商。

漁民要求廠商代表,在未取得協議共識前,工程應先暫停,並應賠償漁民無法漁撈作業造成的損失。廠商代表當場承諾未有協議前會先停工,但論及風電開發案對漁民捕撈賠償的影響問題,雙方各持己見,最終不歡而散。

陳俊利會後受訪表示,既然《漁業補償協議》有一千一百位漁民同意,也有漁會簽字,如果廠商另與抗爭漁民另行協議,如何兼顧公平性?陳更反問:「會議出席者,究竟有幾個人真正在海上撒網捕魚?」形成雙方互不信任的僵局。

自救會發起會議上,新生代漁民許秦源問如果漁場破壞,年經人還能回來捕魚嗎?(拍攝∕林吉洋)

7月27日雲林離岸風機衝突再起,漁民控業者打破停工協議,強行施工引發漁民怒火

在7月20日協商不歡而散後,7月27日凌晨,雲林沿海漁民開船出港回收魚網時,卻發現海上標誌漁網位置的「招旗」全部被砍斷,天亮之際,漁民在海域上打撈回收自己的漁網時,達德公司工作船再度駛進漁場,漁民懷疑是業者派人所為,一方面阻擋工作船近岸的升壓站工程,但工作船欲退出時也反遭到漁民包圍,雙方一度在海域上演追逐的危險行為。

李平順描述,後來雙方進入雲林縣府協調,縣府要求在雙方完成協議前,暫停一切工程進行,並要求雙方各自退去。李表示,「業者不能主張這片海域是它的,漁網遭破壞,漁民將要求海巡提供雷達航跡圖,找出破壞漁網的嫌疑船隻。」李也提到,有人不斷對外放話漁民抗爭有黑道介入,或者私下要求「條件」,他強調抗爭絕對不為個人私利,而是為漁民在這片海域的生存權。

漁民質疑,達德、允能公司的海上工作船仍在海上持續作業。漁民提供

包商:業者無法承受無限期停工損失,呼籲政府出面

面對漁民指控單方面打破協議強行施工,營造商陳俊利表示:「漁民的阻擋行為實際已經構成違法行為,廠商願對漁民寬待,但是漁民不能無法無天。」

「廠商在全部合法的程序下施工,大型海上工作船停工的損失,每日高達數百萬,這些都要承造商承擔不合理。」陳俊利認為,《漁業補償協議》既然已經由漁會簽訂,少數自然應該服從多數。陳認為最終應由政府出面協調,「畢竟風電是政府的政策,政府既然發給施工許可,不能只要我們自行與漁民協商,倘若有一天海上衝撞發生傷亡誰要負責?」他強調。(文未完,請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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